617元餐費只給8塊,成都這1男5女拿燒烤攤練“零元購”
2022-12-02由 李孟飛律師 發表于 農業
多收食客餐費是真的嗎
四川成都,一男五女6名食客吃了617元的燒烤,桌子上造得一片狼藉,結賬時只付了8塊錢就逃之夭夭。
這是怎麼回事?老闆開啟店裡監控,才發現端倪。
這6個人酒足飯飽之後就開始四處張望,夏天暑氣未消,燒烤生意非常好,顧客人來人往,他們瞅準人多,趕緊去收銀臺結賬
他們先是以“朋友介紹”的客套話來的要求折扣,你來我往中吸引收銀注意力。砍到600塊後,佯裝付款,一頓操作,矇混過關。
“付過去了”,“好的,您慢走。”六人隨即離開,走的比網速都快。
走遠後,姍姍來遲的收款播報讓收銀臺氣氛降到了冰點。一共617元的餐費僅收到了8塊的零頭!
老闆得知事件經過,以服務員粗心為由,讓服務員承擔剩餘的600塊。服務員雖然委屈,最後還是選擇了墊付。
網路上,開始一邊倒的數落著收銀員的不細心,甚至有人直言讓收銀負責合情合理。
可,買東西付款天經地義,有公序良俗保證著,有法律法規兜底著。為什麼讓小小的收銀員承擔違法的法律後果呢?
收銀員再粗心也不違法,擔全部責任明顯不合常理,少付漏付甚至逃單之人才是罪魁禍首。
逃單,鐵了心不花錢。把去餐廳就餐看作一次買賣合同的話,那這個客人一進門就不打算和餐廳籤“合同”。而這種惡意逃單行為可以概括為“零元購”和“霸王餐”。
透過暴力手段實施的“零元購”行為,在法律上會被定性為涉嫌尋釁滋事,搶奪或者搶劫,這與構成的財物數額大小和造成的損失都有關係。
如果只是影響經營,情節輕微,按照治安管理處罰,若情節很嚴重,則涉嫌尋釁滋事罪。
乘人不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是可以被認定為搶奪罪的。若是攜帶凶器,性質嚴重的,也有被定為搶劫。
“霸王餐”可看做吃完腳底抹油跑了,或者採取其他規避他人管控的方式,反正也是不想付錢,在法律上會被視作盜竊行為。比如在超市沒付錢就吃東西,在自證清白之前就會有盜竊罪的嫌疑。
在本案中在找到那六個人之後,不能證明其就餐前就有逃單故意,很有可能沒有刑事責任。
本案中,消費者沒有進行暴力威脅或者直接遁走。他表明了自己要付錢,只是付得不夠。
經常看新聞的朋友對詐騙不會陌生。線上支付不同於現金支付,常常有犯罪分子透過假播報,假截圖等方式來獲取商家的信任從中獲利,屢見不鮮。最後都會被涉嫌詐騙罪被逮捕。
所謂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在本案付款過程中,付款人在明知自己未支付全額的情況下曾做出了付款全部金額的表示,以此來博取店家信任。這和用假截圖欺騙商家沒有什麼區別,商家也都是因為沒有注意收款金額而造成的,對於付款人的譴責應該相同。
該案中雖然僅僅涉及到600塊,和數額較大規定的3000元還有一段距離。但並不能保證該案付款人是否如法炮製來騙過其他商家或者個人,這些都需要有關部門找到付款人後才能得知。
收銀員固然粗心,可這不是讓她承擔一切的理由。
一個男生帶五個女生來吃飯不付錢的確挺丟人現眼的,但如果顧客由於疏忽或者及時承認錯誤,儘早還清剩餘金額,博得商家的原諒,事情也不會太嚴重。相反如果一意孤行,拒不支付自己該付的錢,迎接他們的,就不只是道德上的譴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