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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只有50年,超過了如何處理

2021-08-04由 設計好好 發表于 農業

設計年限如何定

房屋設計使用年限

依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指導檔案《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1。0。4條文說明、[民用建築通則]等規定,房屋設計使用年限有25年,50年,100年以及臨時建築5年,常用的我們住宅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這個意思是說保證房屋在正常使用,維護,情況下,滿足50年的使用期限,中間無大修,結構性重大維修,也就是在小修小補的情況下,使用50年完全沒有問題。

房子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只有50年,超過了如何處理

超過50年,如何處理

首先明確一點,我們購買或者自建的房屋是私有財產,現在明確叫不動產。房屋佔用的土地有使用年限(商業40年,商住混合50年,住宅70年),但是房屋本身是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理論上無限期。只有房屋出現結構性安全問題,經相關部門鑑定不可居住使用的,政府會給予協助幫助,搬離房屋,停止使用,然後在考慮重建或者其它方式處理。

其次房屋建成使用超過50年,根據房屋情況由業主自行決定如何處理:

一種方式是加固維修後繼續使用,可以請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對房屋整體結構進行鑑定,確定結構安全,然後進行維護維修後正常使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可向國家申請續期。

一種方式是廢棄。因房屋維修維護不及時,導致房屋損毀嚴重,無法維修,或者維修沒有價值,或者不願意維修的。業主自己放棄房屋使用權,或者廢棄擱置。

一種方式是轉讓,如果有人願意收購,可以將房屋售賣。

一種方式是拆除重建。可以向當地建設規劃部門申請,因房屋老舊,有安全隱患,原址重建。

一種方式是政府徵收。政府有權向業主徵收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然後給予一定的補償,新做土地建設規劃,滿足區域發展需求。這個是國家法律規定,主動權在政府,配合義務在公民(業主)。但是具體政府會不會徵收,不得而知。

房子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只有50年,超過了如何處理

設計使用年限50年只是一個責任追責期,在這個時間範圍內,保證建築結構房屋安全使用,超過50年這個時間以後,沒有強制保證,但並不意味它就一定壞。

房屋安全

鋼筋混凝土結構如果保養好,使用環境好,理論上壽命無線長,考慮實際使用環境,通常50/60年沒問題,混凝土在澆築完成一個月後強度上升極速期,之後強度緩慢上升,理論上在正常的工況下,時間越久強度越高,一兩百年沒問題。

房子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只有50年,超過了如何處理

磚混結構的房屋一般使用壽命是50年,目前像建於上個世紀70年代的磚混樓房,就是已經使用50年,這種磚混建築應該每個城市都有使用超過50年的。很多建於明清的古建築,至今任然儲存完好,正常使用,尤其是供人遊覽的古建,安全要求更高,磚木結構,土木結構耐用性上肯定沒有現在的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