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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轉為全日制,工齡能連續計算嗎?

2022-10-05由 創夢世間 發表于 農業

全日制研究生算工齡嗎最新規定

陶女士與某傳媒公司簽訂了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陶女士為該公司提供保潔服務,要求工作日每天至公司工作一小時,每小時工資為30元,每10天結算一次。

非全日制轉為全日制,工齡能連續計算嗎?

隨著公司規模擴張,每日一小時的保潔工作已經無法保證公司辦公環境整潔,於是公司與陶女士協商建立全日制勞動關係。陶女士認為建立全日制勞動關係更有保障,欣然同意。於是雙方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建立全日制用工關係,並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工資為每月4500元。

2021年12月25日,公司通知陶女士合同到期後將不再續簽,將按照法律規定向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陶女士卻不同意,她認為她於2020年1月1日至該公司上班,故應補償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雙方爭執不休,陶女士遂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差額4500元。

仲裁時,陶女士提出工齡是勞動者工作時間的體現,非全日制是法律規定的用工方式之一 ,因此勞動者從非全日制轉為全日制,應當連續計算工齡。

那麼,陶女士的說法有法可依嗎?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工作,且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因此,可以看出非全日制工作不存在計算工齡的問題,轉為全日制工作後,自然不能連續計算工齡。

仲裁委經審理後認為,被訴公司通知陶女士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並支付一個月經濟補償金,符合法律規定。陶女士的請求沒有法律依據,故依法裁決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