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穿瑜伽褲送兒子上學,遭其他家長惦記拖入小樹林釀悲劇
2022-10-05由 律海馳騁 發表于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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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來,有多少人因為一時衝動,葬送了自己的錦繡前程;又有多少人因為一時的快樂,迷失了自我。
今天,我們講述的案子:女子酷愛運動、身材火辣,卻因為身穿瑜伽褲送兒子上學慘遭侵犯。
那麼,兇手究竟是何人,最終警方能否將嫌疑人繩之以法呢?讓我們一同走進今天的案件。
2006年10月,畢業一年的李甜甜(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和自己相戀了五年的戀人劉峰舉行了婚禮。
李甜甜從小嬌生慣養,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和劉峰結婚後,也被丈夫捧上天,生怕冷淡了妻子。
婚後,劉峰承擔了所有的家務活,更是一人扛下了養家的重擔。李甜甜每天逛逛街、健身、吃飯飯,日子過得滋潤不已。
兩年後,夫妻二人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
之後,李甜甜便開始收心,將精力都放在兒子身上。除卻每天雷打不動的健身以外,不是在家給兒子煲湯,就是為孩子洗衣、做飯。
有了妻子這個賢內助,劉峰終於得以全身心地投入事業,公司做得風生水起,孩子也在妻子的精心照料下茁壯成長。
兒子七歲時,劉峰的公司已經有了相當大的規模,李甜甜也成了名副其實的辣媽。
2013年9月3號,李甜甜健身完畢,急忙趕往學校接兒子放學。
李甜甜身材火辣,在路上的回頭率頗高,但對此都置之不理,一心只想趕緊接兒子放學。
彼時,是兒子入學的第一天,她迫不及待地想見到兒子。
正當,李甜甜在校園門口等候兒子放學時,一個小朋友走上前來尋求幫助。
小朋友說自己找不到媽媽了,想讓李甜甜幫她尋找媽媽。
李甜甜自己也有孩子,對眼前找不到媽媽的孩子表示同情,於是李甜甜問道:“小朋友,你媽媽去往哪了?”
女孩兒一抬手,就往小樹林的方向指了指,李甜甜讓小朋友在這等她,不要跟陌生人走,而她則是徒步前往樹林深處尋找女孩的媽媽。
起初,李甜甜以為女孩兒的母親是著急小解,所以去樹林裡方便一下。
可李甜甜剛走進樹林,就被一股大力撲倒,李甜甜猝不及防,直接倒在地上,被拖行了十幾米。
李甜甜下意識地回頭看了一眼,對其進行拖拽的是三個男人。
李甜甜看幾人來者不善,掏出手機就想報警,卻被其中一個男人狠狠扇了一巴掌。
李甜甜被這一巴掌扇得口鼻流血,從小就沒遭過什麼罪的她,一時間疼
得
緩不過勁兒來,只能眼看著三個男人獰笑著走到了身前。
李甜甜看著對她上下其手的幾人,拼命掙扎,可換來的卻是一頓毒打,小樹林裡迴盪著李甜甜的慘叫聲。
而此時,那個上前尋求幫助的小女孩,已經拿到了一個價值五塊錢的甜筒。
當李甜甜再醒來時,已經身在醫院的病房裡了,一旁守著急忙趕回來的老公劉峰,而她的兒子則熟睡在她懷裡。
李甜甜知道自己遭遇了什麼,可她看著滿眼愛意和心疼的老公還有可愛的兒子,覺得自己何其幸運。
2013年10月12日,犯罪嫌疑人劉某、胡某以及張某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2014年2月18日,法院依法審理此案,認定三人犯有強姦罪,符合《刑法》中“二人以上輪姦的”得的規定。因此,三人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據悉,三人為李甜甜兒子所在小學的學生家長,因見李甜甜身材火辣這才臨時起意實施了侵犯。
回顧本案,辣媽身材火辣,只因接送孩子上下學就遭到歹人惦記,最終慘遭侵犯。
慾望使人淪陷於不經意之間,好在李甜甜有疼愛她的老公和乖巧的兒子,這才給了她好好生活下去的信心和希望,如若不是這樣,相信李甜甜早就喪失了生活的信心。
如今,施暴者被繩之以法,希望李甜甜能夠早日掃清心裡的陰霾,一家人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