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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預付款比例規定

2022-08-11由 保標招標資訊網 發表于 農業

預付款應在什麼時間支付

工程預付款的比例是可以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中裡所約定的內容,如果合同裡面沒有約定的話,是需要根據工程合同的具體情況因而確定預付款中的比例。那麼工程預付款比例規定?

工程預付款比例規定

工程預付款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後由發包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在正式開工前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準備和所需主要材料、結構件等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國內習慣上又稱為預付備料款。工程預付款的支付,表明該工程已經實質性啟動。

(一)預付款的確立預付備料款(國外通稱為“開辦費”)是我國工程建設中一項行之有效的制度,早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行使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職能時,就對備料款的撥付作了專門規定,明確備料款作為一種制度必須執行,對全國各地區、各部門貫徹預付款制度的工作在原則和程式上曾起過重要的指導作用。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地區和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了相應的實施辦法,對不同承包方式、年度內開竣工和跨年度工程等作了具體的規定。

建設部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14條明確規定:預付工程款的具體事宜由發承包雙方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和包工包料情況在合同中約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中,有關工程預付款作了如下約定:“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D。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D後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D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工程預付款在國際工程承發包活動中亦是一種通行的做法。國際上的工程預付款不僅有材料裝置預付款,還有為施工準備和進駐場地的動員預付款。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預付款一般為合同總價的10%~15%。世界銀行貸款的工程專案,預付款較高,但也不會超過20%。

通常的做法是:預付款支付在合同簽署後,由承包人從自己的開戶銀行中出具與預付款額相等的保函,並提交給發包人,以後就可從發包人開戶銀行裡領取該項預付款。

(二)預付款額度預付款額度主要是保證施工所需材料和構件的正常儲備。數額太少,備料不足,可能造成生產停工待料;數額太多,影響投資有效使用。一般是根據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構件費用佔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儲備週期等因素經測算來確定。下面簡要介紹幾種確定額度的方法。

1、百分比法。百分比法是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確定預付備料款額度的一種方法。各地區和各部門根據各自的條件從實際出發分別制定了地方、部門的預付備料款比例。例如:建築工程一般不得超過當年建築(包括水、電、暖、衛等)工程工作量的25%,大量採用預製構件以及工期在6個月以內的工程,可以適當增加;安裝工程一般不得超過當年安裝工作量的10%,安裝材料用量較大的工程,可以適當增加;小型工程(一般指30萬元以下)可以不預付備料款,直接分階段撥付工程進度款等等。

2、數學計算法。數學計算法是根據主要材料(含結構件等)佔年度承包工程總價的比重,材料儲備定額天數和年度施工天數等因素,透過數學公式計算預付備料款額度的一種方法。其計算公式是:

公式中:年度施工天數按365天日曆天計算;材料儲備定額天數由當地材料供應的在途天數、加工天數、整理天數、供應間隔天數、保險天數等因素決定。

3、協商議定。在較多情況下是透過承發包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來確定的。在商洽時,施工單位作為承包人,應爭取獲得較多的備料款,從而保證施工有一個良好的開端得以正常進行。但是,因為備料款實際上是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一筆無息貸款,可使承包人減少自己墊付的週轉資金,從而影響到作為投資人的建設單位的資金運用,如不能有效控制,則會加大籌資成本,因此,發包人和承包人必然要根據工程的特點、工期長短、市場行情、供求規律等因素,最終經協商確定備料款,從而保證各自目標的實現,達到共同完成建設任務的目的。由協商議定工程備料款,符合建設工程規律、市場規律和價值規律,必將被建設工程承發包活動越來越多地加以採用。

(三)預付款的回扣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備料款的性質是“預支”。隨著工程進度的推進,撥付的工程進度款數額不斷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構件的用量逐漸減少,原已支付的預付款應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陸續扣回。扣款的方法,是從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件的價值相當於預付備料款數額時扣起,從每次中間結算工程價款中,按材料及構件比重扣低工程價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

因此確定起扣點是工程預付款起扣的關鍵。確定工程預付款起扣點的依據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構件的費用,等於工程預付款的數額。工程預付款起扣點可按下式計算:T=P-M/N (32-20)式中 T——起扣點,即預付備料款開始扣回的累計完成工作量金額;M——預付備料款數額;N——主要材料,構件所佔比重;P——承包工程價款總額(或建安工作量價值)。例如:某項工程合同價100萬,預付備料款數額為24萬,主要材料、構件所佔比重60%,問:起扣點為多少萬元?按起扣點計算公式:T=P-M/N=100-24/60%=60萬元則 當工程量完成60萬元時,本項工程預付款開始起扣。

在實際工作中,工程備料款的回扣方法,也可由發包人和承包人透過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確定,還可針對工程實際情況具體處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較短、造價較低,就無需分期扣還;有些工期較長,如跨年度工程,其備料款的佔用時間很長,根據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在國際工程承包中FIDIC施工合同也對工程預付款回扣作了規定,其方法比較簡單,一般當工程進度款累計金額超過合同價格的10%~20%時開始起扣,每月從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內按預付款佔合同總價的同一百分比扣回。

二、什麼是建築工程預付款?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預付款是指在工程開工前,發包方按當年預計完成工程量造價總額的一定比例預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其主要用於購買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裝置。從業主角度看,支付工程預付款存在著一定的風險;但從承包人角度看,如果發包方完全不支付該款而要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預付款是指在工程開工前,發包方按當年預計完成工程量造價總額的一定比例預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其主要用於購買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裝置。從業主角度看,支付工程預付款存在著一定的風險;但從承包人角度看,如果發包方完全不支付該款而要求承包方墊資,實際上也就是將風險轉移給了承包方,這對承包方來講,是不能輕易答應的。

三、預付款是什麼作用?

預付款是一種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決合同一方週轉資金短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預付款一方違約,只須返還所收款項,而無須雙倍返還。此外,法律對預付款的使用有嚴格規定,當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來中設定預付款項,而對定金則無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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