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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回覆問詢函 可別“習慣成自然”

2022-08-01由 新浪財經 發表于 農業

其它單位來函了怎麼回覆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一段時間以來,部分上市公司回覆交易所問詢函有欠積極主動,不僅回覆問詢的時間跨度長,延期次數還不少,讓不少投資者跟著著急上火。上市公司一次次緘默不語,顯然有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資訊的監管取向,有必要從制度層面加以完善,以免讓市場白白等待,望眼欲穿。

傳送問詢函件是交易所日常監管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監管函、問詢函和關注函三類。根據公開資訊,大部分問詢函件內容主要涵蓋公司經營、財務、管理、業績、信披等相關重大事項,特別是受市場關注的熱點與重大問題。收到問詢函後,資訊披露義務人有必要詳盡、具體、真實、及時地回答。這樣一來一往的過程,可督促上市公司提升資訊披露透明度,對保護投資者利益至關重要。從資訊的有效性角度來講,上市公司及時回覆與充分回覆同等重要,所以現有制度規定,上市公司收到問詢函之後,要在5個交易日內回覆。

遺憾的是,部分上市公司總是能夠找到“不可抗力”,把回覆的時間一拖再拖。過去半個月,有近百家公司公告了“延期回覆”,理由多是“因監管問詢函中涉及部分問題仍需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公司預計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回覆”。複雜問題當然需要小心求證,偶有一兩次延期可以理解,但此前有的上市公司延期回覆居然達到17次之多,就難免讓人懷疑是不是有啥“難言之隱”。

上市公司回覆問詢函的“拖延症”,病因與現有規則的寬鬆多少有些關係。當前的規則對於上市公司申請延期的次數,並未強制要求。這個規定的初衷應是本著謙抑的監管取向,給予上市公司一定的自由空間。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把精力用在了鑽規則漏洞,則勢必會降低資訊披露有效性。因此,有必要完善交易所問詢的相關規則,設定延期次數和回覆時間上限,讓上市公司有點兒緊迫感。對遲遲不回覆的公司,可採取其他更嚴厲的監管措施。否則,大搞拖延戰術的上市公司,可能會就此“習慣成自然”。這對整個市場生態的健康發展顯然是極不好的“示範”。

上市公司作為資訊披露義務人,對於註冊制下的資訊披露要求和監管取向變化,應當有更加深刻的認識。及時、準確、完整的資訊披露,是與監管層和投資者溝通最為有效的語言。在資訊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沒有什麼可以隱藏得住的資訊,與其讓人指指點點,還不如放開嗓子說幾句。在資本市場的審視之下,萬萬不可沉默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