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房子,為何現實,有房有底氣;錢和房是後路,居住權是底線
2022-07-26由 添房野談的何和 發表于 農業
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給誰
一、 彩禮、房子,選哪個?
老李離異帶著孩子,多次相親失敗。相親物件嫌棄他沒房沒車還帶著個孩子。老李咬咬牙拿出全部積蓄貸款買了房。
有了房就有了底氣
。
老李再一次去相親,女方提出要10萬元彩禮。老李掏空家底買了房,每個月還要還貸款,哪裡還有彩禮錢。
女方說不給彩禮也行,但產權證上要加她的名字。
老李猶豫了,以他的能力這輩子就只能買一套房,將來肯定要留給兒子。
女方理解老李,但她也有自己的顧慮。她不是貪老李的房,而是她年紀大了,婚後不會要孩子。準備盡心照顧老李倆父子,但後媽難當,她願意用心,孩子不一定領情。
萬一哪天老李過世,留自己和繼子兩人,而自己和繼子無情無故。
要是被掃地出門,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晚年悽慘。
聽完女方的話,老李也明白了她的心思。
人,總要給自己找條後路。
那有沒有什麼辦法即使不加名也能解決對方的後顧之憂呢?
當然有,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這個故事中涉及到的房產問題。
1、 抵押的房子能不能加名?
可以,根據《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房產轉讓的形式有很多,
買賣、贈與、生效法律文書、析產、增加配偶為共有人
(俗稱夫妻加名)等等都是轉讓的形式。
如果你遇到配偶說抵押的房子不能加名,你可以將這篇文章轉發給他看。可以加名,只是多一項流程而已:需要
抵押權人
也就是
銀行
的書面同意書。(當然每個地方的操作流程上會有偏差,大家可以到當地的不動產大廳詢問具體流程。)
增加債務人,銀行都會同意,因為債務人的增加等於增加了還款能力。對銀行來說是利大於弊。
夫妻加名(增加配偶為共有人)是一種贈與行為
,一旦手續完成。即一方無償贈與給另一方。如果離婚時無法協商處置,法院就會按產權佔有份額來分配。
簡單的來說,就是本來是婚前財產,由於
加了名字,就變成了夫妻共有財產。
所以,老李的顧慮不是沒有道理,特別是像他們這種半路夫妻,沒有感情基礎,不願意加上對方的名字也情有可原。
2、 登記居住權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雙方可以根據約定
將女方登記為居住權人
。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
既不用老李將房子過給女方,又解決了女方被掃地出門的顧慮。
二、 被揮霍的彩禮錢
小麗和男友是自由戀愛,感情深。男友家境不錯,小麗嘴巴又甜,哄得家婆開心。男方家給了
不菲的彩禮
。婚後,在兩人工作的城市買了房,名義上是婚房卻沒有寫夫妻倆的名字。
小麗非常不滿,家婆果然還是把自己當外人。小麗將不滿壓下,安慰自己:老公是獨生子,房子早晚是他們的。
小麗父母開明,將大部分彩禮以嫁妝的形式給了小麗。
朋友建議小麗用這筆錢作為首付,買套公寓,月供少,沒有還款壓力。
小麗沒有理會,和老公吃香喝辣,過著別人羨慕的生活,很快錢就揮霍完了。
隨著孩子的出生,需要用錢的地方越來越多,可小麗和老公是月光族,沒有積蓄。
於是孩子的奶粉錢、生活用品都由家婆承擔。家婆對小麗的不滿越來越大,雙方多次發生衝突。孩子到了上學的年紀,小麗想將孩子帶在身邊,可連孩子的學費都沒有。
家婆一句話,誰出錢孩子誰帶。
表面上是家婆搶著帶孩子,實際上是故意跟小麗對著幹。
有人會說故事編得太假,怎麼會有這種人,不,這不是故事,是我遇到的一個真實案例。
有些人即便做了父母,依然是孩子的心性,承擔不起做父母的責任。
小麗沒有跟家婆爭得底氣,也只能罵老公出氣。
我們來了解一下公寓的型別。
1、 商業型公寓
土地性質是商用,不限購,投資小,戶型小,適合做酒店公寓、小型辦公,位置決定公寓好不好出租。
如果嫌自己出租麻煩,可以購買已經招商的現房公寓。租金會比市場低一些,但租期長,一簽就能籤5年、10年,省心。
2、 住宅型公寓
限購的大環境下,住宅公寓買來投資意義不大,因為佔用購房名額。以居住為主,適合單身或者未婚的年輕人,買來居住。
公寓是商業還是住宅主要看土地規劃審批
。商業用地建造商業性房屋,住宅用地建造住宅性房屋。
住宅和商業公寓的
區別
在哪呢?
土地使用年限
商業40年,住宅70年。
水電收費
分商業和住宅,商業更貴。
彩禮也罷,存款也好,要懂得投資,才能有更大的回報。投資什麼,如何投資?別偏聽偏信,理性投資。
新手買房“掃盲”20講:手把手教你籌到錢,買對房(已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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