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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大豐萬盈:退伍軍人企業遭遇村支書謝俊堂強行“幫助”拆除為哪般

2022-07-18由 一線觀察 發表于 農業

公職人員能任村支書嗎

江蘇大豐萬盈:退伍軍人企業遭遇村支書謝俊堂

強行“幫助”拆除為哪般

近日,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萬盈鎮退伍軍人趙海鋒實名反映,鹽城市大豐區萬盈鎮兆豐村支書謝俊堂多次以鹽城市大豐區萬盈鎮兆豐村民委員會的名義,並使用蓋有村民委員會公章的“通知書、關於鹽城市大豐區骨幹河道違法圈圩和違法建設專案拆除通知、催辦單”等形式要求趙海鋒將其於2011年8月重新申辦手續在江界河南1996年所建的2500平方米的經營場地及裝卸搬運站限期拆除。在此期間退役軍人趙海鋒覺得遭受了村支書謝俊堂捏造事實等侵權行為,因維權困難特向媒體求助。

江蘇大豐萬盈:退伍軍人企業遭遇村支書謝俊堂強行“幫助”拆除為哪般

趙海鋒陳述,他是一名在部隊服役八年的退役復員軍人,從部隊退役回來就響應國家號召,依據《退伍軍人保障法》的相關規定實現自主創業。他將父親趙榮明於1996年前就經營的砂石場接管並變更了營業執照,於2011年8月申請辦理了相關手續,先後得到萬盈鎮政府、小海中心交管所、大豐交通局批准同意,依法成立了萬盈海峰裝卸搬運站。2017年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蘇鹽大>港經證<0002 >(內河)] ,名稱:大豐區萬盈海峰裝卸搬運站;並且於2006年11月領取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名稱為鹽城市大豐區萬盈鎮洋岸綜合經營部,經營場所為鹽城內港大豐港區萬盈作業區江界河南岸碼頭。多年來向大豐區水資源管理單位繳納相關費用並有相關繳納憑證為據,成為國家行政部門許可的合法經營場所。

江蘇大豐萬盈:退伍軍人企業遭遇村支書謝俊堂強行“幫助”拆除為哪般

上圖中2019年6月21日“關於鹽城市大豐區骨幹河道違法圈圩和違法建設專案拆除通知”一文中可看到,1996年所建的2500平方米的經營場地及其建築物被認為違章建築,是哪個部門認定並要求兆豐村民委員會下發拆除通知?兆豐村是否有主體資格?2021年11月4日“通知書”一文陳述,“解決河道範圍內亂佔、亂建等問題······我單位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代為恢復原狀或採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將由你戶全額承擔。”違章建築認定到拆除和亂佔、亂建等問題,為何只提恢復原狀或採取補救措施,為何對退役老兵合法企業因搬遷帶來的巨大損失隻字不提供!

2021年11月4日竟然同時出現“催辦單”,且文中提到:“我村將根據兆豐村規民約要求收回集體圩堤,並代為恢復原狀,進行復墾複綠,所有一切損失後果由你戶自負。”從“通知書”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到“催辦單”中的兆豐村規民約,一名退役老兵苦心經營多年的合法的裝卸搬運站未依法得到相關賠償並提供合法的場地就這樣被強行拆除!

依據事實,兆豐村2019年6月所發通知,確定本場地1996年所建立,國家頒佈的《城鄉規化法》為2008年1月1日實施,本場地及其附屬設施在立法前所建,並不能認定是違章建築,無法律依據,該場地合法有據,如果地方因公益需要,作為一名遵紀守法的老兵一定依法配合,並依法得到賠償本企業因搬遷而帶來的損失,而不是象該村支書謝俊堂捏造事實,和恐嚇的口吻去對待一名老兵,以粗暴的工作方法侵犯權利人合法的利益!

當地政府部門應當依法糾正兆豐村相關人員在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引導其依法行政,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在工作中對違反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應該依法處理!不可讓其任性而傷害了一名尊紀守法的退役老兵!

依據事實,趙海鋒企業的搬遷應該依法得到相關的賠償和按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徵收土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地上附作物等費用,要保證足額到位,專款專用,有關費用未足額到位不得批准徵收到位,該法律實際己規定了趙海鋒所屬企業合法的權益。

江蘇大豐萬盈:退伍軍人企業遭遇村支書謝俊堂強行“幫助”拆除為哪般

江蘇大豐萬盈:退伍軍人企業遭遇村支書謝俊堂強行“幫助”拆除為哪般

趙海鋒陳述,謝俊堂任兆豐村村支書二年內:曾因亂收費被區紀委處分,又因侵犯群眾利益與村民鬥毆被舉報,土地流轉串標和打擊報復舉報人被大豐區紀委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又因截留村民土地流轉款村民怨聲載道,近日當事人出具了一份由任某人提供的其與大豐區萬盈鎮兆豐村支書謝俊堂所籤協議,該協議謝俊堂以金錢為利誘,以語言相威脅,企圖百般阻止任某舉報相關人員違法行為,該內容要求任某不得以任何方法再次上訪舉報;不得外洩任何資訊,如有提供他人資料上訪也似同;以上協議合計捌仟元:分二年給付,每年4000元,付清後不得再提及此事上訪,如違反則此款作敲詐罪追究。據當事人陳述該違法,違紀行為已經舉報至紀委。

江蘇大豐萬盈:退伍軍人企業遭遇村支書謝俊堂強行“幫助”拆除為哪般

江蘇大豐萬盈:退伍軍人企業遭遇村支書謝俊堂強行“幫助”拆除為哪般

身為基層黨員幹部,不依法辦事,反而違反法律規定,不擇手段,捏造事實,採取威脅恐嚇的手段和粗暴工作方法來侵犯退伍軍人的合法權益,實際己違反了《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法》等法律規定,為維護一名尊紀守法老兵合法的權利!本網將繼續關注該事態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