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農業

淄博博山區城區道路限行出臺新規 這些道路不能走

2022-06-27由 閃電新聞 發表于 農業

道路限行什麼意思

淄博博山區城區道路限行出臺新規 這些道路不能走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8日訊 1月8日,記者從博山區人民政府官網獲悉,為進一步改善淄博博山區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淄博博山區實際,決定在城區道路內對部分車輛進行限制通行管理。

限行通告中提到,針對西環路(不含)、南環路(不含)、大觀園路(含)、山頭路(含)、執信路(含)、秋馮路福山路路口至執信路(含)、秋馮路(含)、福山路(不含)、萬福路(不含)、東環路(不含)、環北路(不含)、資豪路(不含)合圍區域內道路,凡拖拉機、低速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及總重量大於4。5噸的載貨汽車自2021年1月5日0時起,全天禁止通行。確因生產生活需要,需進入城區禁止通行範圍內的,事先應透過關注《淄博交警微信公眾號》便民服務中通行證申領辦理通行證,或前往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博山大隊、中隊視窗辦理通行證,並按指定路線、時間通行。

記者從限行通告中瞭解到,針對西環路(不含)以東,泉水路秋泉路(不含)以北,秋谷路(不含)以西,五嶺路(不含)以西,瓏山路(不含)以南,鳳凰山西路(不含)以北,原山路(不含)以北,沿河西路(原山路至泉水路不含)區域內自2021年1月5日起全天禁止代步車通行。

對違反本通告的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處罰。原有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自通告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具體限行車輛解讀:

拖拉機、低速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及總重量大於4.5噸的載貨汽車、代步車。

低速汽車指:

低速載貨汽車(原四輪農用運輸車)指以柴油機為動力,最高設計車速小於等於70km/h,最大設計總質量小於等於4500kg,長小於等於6m,寬小於等於2m,高小於等於2。5m,具有四個輪的貨車。

限行的代步車特指:

以代步為目的、未取得工信部產品目錄無法申請機動車號牌的交通工具。

閃電新聞記者 張潤澤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