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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鬮幹工作”,本質上依然是懶政

2022-06-26由 華聲線上 發表于 農業

來抓鬮怎麼看結果

郭元鵬

前不久,上級有關部門分給某村兩輛殘疾人代步車,村幹部召集村上四名物件拈鬮,令人尷尬的是,兩名肢體殘疾程度較輕的中了鬮,而另兩名肢體殘疾程度較重的卻空手而歸。最近,某社群在危房改造拆遷時碰上一個“釘子戶”,工作無法推進。該派誰去做思想工作呢?社群幹部也拈了一鬮。誰知中鬮者是一介“莽夫”,拙於溝通,結果不僅沒有拆除危房,反而激化了矛盾。(5月19日《人民日報》)

這兩起“抓鬮幹工作”的案例,有著不同屬性。一個是,“偽劣的公平”。給殘疾人發放代步車本是好事,可因為“抓鬮的公平”造成了“事實的不公平”,肢體殘疾程度重的人沒有獲得代步車,反倒是肢體殘疾程度輕的人獲得了代步車;一個是“扯皮的工作”。遇到了難度大的工作,都不想去做,透過“抓鬮”決定“誰去做”。結果是“魯莽的人”不得不去做工作,引發了矛盾。

無論是“偽劣的公平”還是“扯皮的工作”,這兩種“抓鬮幹工作”都暴露出了一個根深蒂固的問題——懶政。靠拈鬮開展工作,憑運氣來簡單解決問題,就是懶政怠政思維在作祟,是典型的不作為或亂作為。

現實工作中,各部門各單位,往往會執行一些福利性的政策,這些福利性的政策原本是為了惠及群眾的,體現了黨和政府對特殊群體的關愛。如何讓這種關愛更加濃烈,發揮效果,起到作用?無疑,只有一個路徑可走,那就是“精準落實”。而一些單位和部門在遇到這類問題的時候,往往又是畏手畏腳的,又是不敢擔當的。就是因為擔心群眾說“不公平”,採取了“抓鬮”的辦法,用“抓鬮”的辦法來簡單解決問題。表面上看,執行福利政策的時候,“抓鬮”是一種公平,沒有摻雜“幹部的意志”,沒有摻雜“領導的人情”,誰抓到了就給誰,這不能說“暗箱操作”了吧!問題在於,“抓鬮”的方式很可能只是一種“偽劣的公平”。就像報道里說的這4個殘疾人一樣,有兩個是輕度的肢體殘疾,有兩個是重度的肢體殘疾,而最該獲得代步車的,顯然是肢體殘疾程度高的,而尷尬的是肢體殘疾程度輕的兩個人獲得了代步車。這種情況下,雖然工作人員並沒有“暗箱操作”,不過這種所謂的公平也就導致了不公平。

再比如說,遇到工作都不想去幹,靠“抓鬮”決定“誰去做”,顯然也是不科學的。誰適合做什麼樣的工作,就應該由誰去做,豈能為了降低工作的壓力,依靠“抓鬮”決定“誰去做”?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讓適合的人做適合的事才是最好的。

因此,需要好好治理“抓鬮幹工作”的懶漢思維。做好群眾工作,維護公平正義豈能依靠“手氣”和“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