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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一定要確認好這件事,關乎每個員工的利益!

2022-06-26由 公司寶企業服務 發表于 農業

平均分攤用籤協議嗎

涉及到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企業負責人和管理者要注意啦!

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必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行確認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2020年1月起暫停扣除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

12月31日前,一定要確認好這件事,關乎每個員工的利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九條規定:

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12月31日前,一定要確認好這件事,關乎每個員工的利益!

2020年要來了,是一個新的納稅年度,注意扣除資訊都要確認好。公司寶小編提醒,以下這些資訊可以修改:

住房貸款利息與住房租金

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申報一次住房貸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即2019年申報住房租金的話只能等到2020年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者是放棄住房租金扣除,2019年選擇申報住房貸款利息,由納稅人自行判斷。

子女教育扣除比例

如2019年申報的扣除比例需要修改的話可以選擇在2020年的資訊中進行修改,具體分配比例如下: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方式

注意:只有婚前雙方各自購買了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才可以選擇婚後各自按50%的比例扣除,如果不是的話,由雙方約定由其中一方按100%進行扣除,誰扣誰填,不扣的不填。

贍養老人分攤比例

① 獨生子女可以直接按月扣除2000元,不需選擇分攤方式。② 非獨生子女需要選擇分攤方式:子女平均分攤、被贍養的老人指定分攤、子女間約定分攤。(非獨生子女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所有子女扣除總額不得超過每月2000元)

約定和指定分攤需要簽訂分攤協議,老人指定分攤效力大於子女間約定分攤。確定後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申報方式修改

可以修改為透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或者是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

12月31日前,一定要確認好這件事,關乎每個員工的利益!

與此同時,值得注意的是,確認資訊過程中遇到異常,這樣處理:

12月31日前,一定要確認好這件事,關乎每個員工的利益!

(1)如果系統自動標記“重複提報”,則需要刪除重複的或錯誤的採集記錄。

(2)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可同時享受扣除,如果兩者同時存在,則需要刪除其中一項。

(3)如果系統提示填寫資訊“已失效”,則說明事項不在扣除有效期,需要據實修改扣除有效期。如果2020年已無法扣除,則需要刪除。

(4)確認操作如果有錯誤,可以刪除,重新操作確認步驟。

為了保證大家2020年1月能正常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建議儘快對2020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如有不清楚和不確定的地方,可以私信諮詢公司寶小編。

12月31日前,一定要確認好這件事,關乎每個員工的利益!

2019年,我國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執行,關係到每個人的錢包。與此同時,2019年,個稅改革持續進行。公司寶小編盤點2019年個稅改革政策,希望對各位瞭解個稅有所幫助!

1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最佳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號)檔案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為保障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順利實施,國家稅務總局將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有關申報表予以釋出,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檔案規定:

財政部、稅務總局對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關於工資薪金,數月獎金以及股權激勵,董事、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取得報酬,稿酬等所得來源地判定方法予以明確。同時又對無住所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計算、無住所個人稅款計算、無住所個人適用稅收協定以及無住所個人相關征管做出了詳細的具體規定。

3境內無住所個人居住時間判定標準明確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判定標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4號)檔案規定:

無住所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國境內每年累計居住天數都滿183天而且沒有任何一年單次離境超過30天,該納稅年度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天數不滿183天或者單次離境超過30天,該納稅年度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4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可享個稅扣除優惠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檔案規定:

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5粵港澳大灣區人才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31號)檔案規定: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廣東省、深圳市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含港澳臺)高階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階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認定和補貼辦法,按照廣東省、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瞭解政策,才能更好的享受政策改革帶來的福利。政策資訊一直改動,也就提醒企業管理者和財稅人員,必須及時關注政策動態,及時改變應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