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釋出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指導案例
2022-05-15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農業
辦文化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
為維護公平競爭的旅遊市場秩序,推動旅遊業復工復產,按照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關於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和“不合理低價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
2022
年
3
月至
7
月,來賓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遊”專項整治行動,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兩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一是
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等旅遊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為重點,整治保險、養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領域中以中老年人為主要目標群體、以市場營銷為目的組織的旅遊活動;整治戶外、研學、旅拍等特定領域中的旅遊活動;整治透過網際網路開展招徠旅遊者等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整治擾亂來賓重點旅遊市場的“牛頭”“鳥頭”利用微信等平臺開展線上線下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二是以“不合理低價遊”等旅遊市場突出問題為重點,包括在“一日遊”等領域,嚴查低於行業公認的合理價格的包價旅遊產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團費”價格或“買團”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的旅遊團隊,並透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消費者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可撥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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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舉報。現釋出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指導案例
1
件。
案例:不籤合同、未買保險
根據群眾舉報,
武宣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執法人員聯合
有關部門,依法對
縣城某廣場
一個旅遊團隊進行現場檢查
。
經查
,
當事人
江某在未辦理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
透過微信朋友圈、熟人介紹等方式
,
以
團費
每人
88
元的價格招徠、組織
103
名遊客赴
“
北海、防城港、東興
”
三日遊
,且
未
以任何旅行社名義
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未購買人身意外險。
處罰:
武宣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經營行為,並給予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來賓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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