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林業

銷售假煙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2022-06-12由 律師線上諮詢 發表于 林業

廣東金葉會有假煙嗎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行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行為是生產、銷售行為。

網友諮詢:

自2020年12月以來,江某分三次銷售假煙給李某,銷售金額為21。64萬元;李某自2017年下半年以來分別從廣州、福建二個銷售假煙的上線以及江某處購買假煙後,再加價銷售給陳某等人,銷售金額為12。925萬元;陳某從李某處購得假煙後,加價銷售給下線,銷售金額5。2萬元。

2021年1月6日,公安民警會同菸草專賣執法人員從李某的車上現場查獲尚未銷售出去的各類品牌香菸45。9條,在委託他人保管的倉庫裡查獲李某尚未銷售出去的各品牌香菸2075。3條。李某尚未銷售出去的假煙貨值金額共計28。9632萬元。在陳某家中查獲3。6條某品牌假煙。經鑑別檢驗:從李某、陳某處查獲的尚未銷售出去的捲菸均為假冒註冊商標且系偽劣捲菸。經查明,江某的違法所得為14000元;李某的違法所得為20000元;陳某的違法所得為17000元。另查明,陳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江某、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案發後,江某向公安機關上繳違法所得14000元;李某上繳違法所得20000元;陳某上繳違法所得17000元。

幾人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銷售假煙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楊碧雲律師解答:

江某、李某、陳某明知是假煙而予以銷售,且銷售金額均達到五萬元以上,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李某的犯罪事實中,28。9632萬元的偽劣捲菸,因其尚未銷售,即被有關部門查扣,系未遂,可以減輕處罰。陳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江某、李某到案後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是坦白,可以從輕處罰。江某、李某、陳某認罪認罰,均可從寬處罰。陳某的犯罪情節較輕,有較好的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依法宣告緩刑。

楊碧雲律師補充: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