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劃手續的房子就一定是違建?必須拆除嗎?
2022-05-19由 微告企業法律顧問服務 發表于 林業
有規劃許可證是違建嗎
在現實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有相關的建設許可證、相關的建設手續。尤其是農村,歷史年代比較長的房子有很多。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關於房子建設手續都是主管部門執行相關征收補償等等,在程式上的一個前置性的審查理由。
關於沒有規劃手續的房子是不是就一定是違建,是否一定要拆除?
楹庭律所汪慶豐律師:不一定!
按照房子的建成史來看,有的房子可能比城鄉規劃法實施的年代還要久,我們國家的城鄉規劃法是2008年開始實施的。
房子在2008年之前就已經建成的,很正常,所以如果說在2008年以前建成的房子,按照2008年實施的城鄉規劃法進行認定違建的話,是適用法律錯誤,是有問題的。
在2008年之前,實施的城市規劃法對城市的房子確實也有規劃手續的相關的要求。但是,它只是對城市規劃區內的相關的建設提出的要求,不是對城鄉所有的提出的要求。而且也不是所有的建設行為都要有相關的建設手續。
然後,要看的是這個房子到底有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規劃?不管是2008年以前建的房子,還是2008年以後建設的房子,如果沒有規劃手續的話,當然就違反實質性的規劃。
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辦理規劃手續,不符合規劃。還有一種是沒辦規劃手續符合規劃。不管有沒有辦理規劃手續,將來涉及到行政處罰的時候,沒辦規劃手續的,有的是可以補辦相關的規劃手續的,可以限期改正,而且還有一種沒有規劃手續,也不符合規劃的,但是不能拆除,很多情況也是不能拆除的。
所以,關於這個話題,如果說沒有辦規劃手續的這種是不是就要拆除的
,從法律上來說,沒辦規劃手續不一定是違反規劃,也不一定因為違反規劃法。有的確實是違反了規劃法,但是,是不能拆除的。
相關法規:《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採取改正措施對規劃實施沒有影響的,限期改正
,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避免影響的,限期拆除,
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
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