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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氨敏”背後到底是誰?

2022-05-17由 北青網 發表于 林業

倍氨敏與澳優什麼關係

在此次湖南省郴州市出現的以固體飲料冒充成嬰兒奶粉導致“大頭娃娃”事件中,肖詩弧無疑是關鍵人物,他就是涉事的固體飲料“倍氨敏”的生產廠家湖南唯樂可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東,持股67。9%。

“倍氨敏”背後到底是誰?

儘管澳優乳業極力與“倍氨敏”事件擺脫干係,不過北京青年報記者5月15日查詢到的一張澳優乳業線下活動的現場圖片中,發現了“倍氨敏”的產品推廣。在這場推廣活動中,澳優乳業執行董事吳少虹與肖詩弧共同出席,並且一同接受媒體採訪。

肖詩弧與澳優乳業到底是什麼關係?

肖詩弧的名下還有另一家名氣更大的公司“美優高乳業(湖南)有限公司”,這家公司與國內知名乳企澳優乳業的關係更為曖昧。

說是曖昧,一方面澳優乳業從去年8月份就對外宣稱與美優高公司只是產品代理的關係,沒有股權關係;但另一方面,公開的工商變更資料顯示,在郴州“大頭娃娃”事件發生後,澳優乳業緊急從美優高公司撤出了30%的股權,這一舉動被外界稱為“火速撇清關係”。

北京青年報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自從2016年底美優高公司成立以來,肖詩弧經常以“澳優乳業美優高事業部總經理”的身份出現在公開場合,而且經常與澳優乳業的高管一同行動。

“倍氨敏”背後到底是誰?

一段留存於網上的影片資料顯示,2017年底,澳優乳業執行董事吳少虹與肖詩弧一同出席一場針對孩子的海選活動的啟動儀式,這被澳優乳業看作是一次針對四五線市場的重要營銷活動。吳少虹在現場表示,美優高是澳優旗下一個主打四五線市場的品牌,而且將重點發展。

“倍氨敏”背後到底是誰?

在這次活動上,始終與吳少虹在一起面對媒體的肖詩弧明確表示自己是“美優高品牌的具體運作人”,並將澳優集團稱為“我們集團”。此次肖詩弧還有另一個身份——“美優高事業部總經理”,這似乎正與吳少虹所說的美優高是澳優“一個被重點發展的事業部”相應對。

而北青報記者還從有關媒體報道中瞭解到,2018年2月,肖詩弧更是直接以澳優乳業副總裁、美優高總經理的身份接受過媒體採訪。

“倍氨敏”與澳優乳業到底是什麼關係?

根據澳優乳業披露的資訊顯示,吳少虹目前任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公開資料顯示,吳少虹於2009年9月19日成為澳優乳業執行董事,主要負責投資者關係等。她曾在長沙大學攻讀應用英語及英國文化,並畢業於英國西敏寺大學(University of Westminster),持有人力資源管理文學碩士學位。她曾在湖南一家房地產公司任職,後來成為湖南新大新公司的主席助理。也就是那個時候她開始與澳優乳業產生關聯,因為在澳優從一家湖南本土乳品企業變身為在香港上市的“臺港澳與外國投資者合資”過程中,一系列重組的背後就有新大新的身影。2009年9月開始,吳少虹成為澳優乳業執行董事。

“倍氨敏”背後到底是誰?

作為澳優乳業高管,吳少虹當天出席澳優旗下品牌美優高的推廣活動本來順理成章。不過北青報記者查詢到當天活動現場的圖片發現,肖詩弧在親自上陣推銷產品時,在一塊顯示有“美優高”標識的背景板上寫著“寶寶全營養解決方案”的字樣,而在背景板右下方則是“倍氨敏”產品的圖片。為什麼“倍氨敏”產品會出現在澳優乳業的產品推廣活動中?

唯樂可到底有沒有把“倍氨敏”當奶粉推銷?

明明是固體飲料卻在母嬰店銷售,還被當作奶粉買回去給孩子喝,這真的只是銷售渠道的自主的推銷行為嗎?

“倍氨敏”背後到底是誰?

北京青年報記者查詢到了“倍氨敏”一款產品,從外包裝上看與嬰兒奶粉的確沒什麼差別,別說是四五線市場的消費者,就是在大城市裡估計也很難分辨,更別說如果有促銷員做誘導了。目前有媒體報道稱,涉事母嬰店已經明確表示,“可以當奶粉”的說法是唯樂可健康產業有限公司銷售人員培訓時教的。

一個值得關注的細節是,就在半年前的2019年12月,同樣是在郴州,曾經出現過一樁固體飲料被當作奶粉銷售的事件,那次固體飲料還是從醫院藥房買來的。

“倍氨敏”背後到底是誰?

根據當時的報道,郴州市的李女士和同事彭女士依照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開的“處方”,從醫院藥房購買的“舒兒呔氨基酸配方粉”,其實就是一款固體飲料。但在一張標有“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處方箋”的藥單上,“舒兒呔”的一系列產品都直接冠以了“奶粉”的稱謂。

有行業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從產品包裝設計,到打通母嬰店甚至是醫院渠道等一系列對奶粉的模仿,是一些企業把配方飲料當作奶粉銷售的潛規則。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去年6月份曾經發文,要求地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針對企業名稱中含有“生物”“醫藥”“科技”“保健”“高新技術”等字樣的,獲得飲料、糖果製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生產許可的,產品易誤導消費者與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混淆的普通食品生產企業,加強監督管理。其中明確提及不得以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誤導消費者將購買的普通食品或其某一性質與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或藥品混淆,不得標註或者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

當時監管部門發出這樣的指令的背景是,寧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青島金大洋乳業有限公司將生產的固體飲料以具有一定功能性質的“配方粉”形式出售,宣稱能解決嬰幼兒過敏等問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要求浙江省、山東省市場監管部門速查嚴處。

不過時隔不到一年,因為固體飲料冒充特醫粉導致的“大頭娃娃”在湖南再次出現。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張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