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儲備燒火柴盜伐林木,觸犯法律終獲刑
2022-05-12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林業
盜伐林木怎麼賠償
本文轉自: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然而仍有個別人抱有僥倖心理
甘願為一己私利鋌而走險盜伐林木
最終受到法律制裁
案情簡介
2021年4月9日,被告人李某為儲備燒火柴,到其朋友家借用拖拉機一臺、4米長單軸一個、油鋸一臺,隨後進入綏芬河市阜寧鎮南寒村北山綏芬河林場內。李某使用油鋸盜伐楓樺樹木9株,並將其截成1米長48段,2米長4段,裝上拖拉機並駛離現場。李某在駕駛拖拉機下山過程中,被綏芬河市林業和草原局工作人員查獲。經鑑定,李某採伐樹種為楓樺樹,採伐林木材積1。676立方米,採伐林木立木蓄積2。085立方米。綏芬河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李某盜伐的林木市場價格為人民幣503。00元。
近日,綏芬河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擅自砍伐林場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盜伐林木罪。被告人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李某願意接受處罰,具有法定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和從寬處理的情節。綜合上述情節,對被告人李某予以從輕處罰。
最終,綏芬河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犯盜伐林木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責令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李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綏芬河市林業和草原局生態修復費用人民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