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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全面推行“標準地”制度

2022-05-09由 海報新聞 發表于 林業

標準地市前三級為什麼型別欄位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濟寧報道

為深刻貫徹“放管服”決策部署、“要素跟著專案走”機制,落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紓解建設用地供需矛盾,去年以來,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試點先行、總結推廣”的原則,全面推行“標準地”制度,完善“標準地”出讓制度措施。同時,積極聯合市發改、工信、生態環境、行政審批等部門,加強協調配合推進,以最大力度加快推進“標準地”改革。

規範“標準地”供應標準

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明確“標準地”環境保護、准入行業、能耗、投資強度、畝均產值、畝均稅收、規劃條件(容積率、建築系數)、建設條件、履約保證、違約責任等各項標準,嚴格按照各項供應標準進行工業專案用地供應。

建立“標準地”約束機制

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工業專案用地供應標準納入標準地使用協議。明確按期達到約定投資強度、畝均產值、畝均稅收等標準的獎勵措施,劃定未按期達到投資強度、畝均產值、畝均稅收等標準的違約責任;加強工業專案用地批後監管工作,建立土地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失信懲戒機制。

最佳化“標準地”供應程式

供地前完成儲備土地登記,達到“淨地”條件。涉及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與礦業權人依法簽訂壓覆補償協議。將生態環境、發改、住建、財政、稅務、能源等部門依法依規提出的要求統一納入標準地使用協議。工業專案不動產權登記按照建設期、投產期、達產期分階段管理。

鼓勵“標準地”靈活供應

工業專案用地採取租賃或彈性年期出讓方式供地。租賃期前2年內未達到約定投資強度的,在第3年進行整改;整改期內仍未達到要求的,出讓人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並要求清除地上(下)建築物、構築物。租賃期內達到約定的投資強度的,依申請即時轉為出讓方式用地。

完善“標準地”保障機制

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紮實負責容積率、建築系數及工業專案用地標準化供應的監督工作,下屬有關部門嚴格壓實落實相關職責。聯合市發改、工信、財政、稅務、生態環境、住建、商務、投資、能源等部門配合實施工業專案標準地管理工作,以最大決心、最強力度紮實推進“標準地”改革。

在“標準地”改革攻堅工作的有效推進下,濟寧市2020年全年共出讓工業用地323宗962。62公頃,其中134宗501。44公頃以“標準地”出讓方式供地,面積佔比為52。1%,完成年度“標準地”改革目標;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等重點區域內出讓工業用地223宗804。43公頃,其中124宗485。83公頃以“標準地”出讓方式供地,面積佔比為60。4%,完成年度改革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