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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礦井年度瓦斯治理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2022-03-23由 荊棘鳥的白樺林 發表于 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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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治理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目 錄

1、礦井概況

2、礦井生產接續情況

3、礦井瓦斯湧出規律及危險性分析

4、瓦斯治理方案

5、預防瓦斯的措施

6、處理瓦斯積聚的安全技術措施

7、採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8、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進行瓦斯檢查和處理

9、礦井瓦斯監控系統

10、避災路線和避災措施

11、其他

安全生產,礦井年度瓦斯治理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1、礦井概況:

營城礦業現開採煤層為3#號煤,賦存較深。2014年由於事故認定為煤與二氧化碳突出礦井。煤礦應按照煤與二氧化碳突出礦井進行管理及配置裝置。

2、 礦井生產接續情況:

2017年度我礦正常生產時,礦井計劃施工三個回採工作面、六個掘進工作面。即7307工作面、8301工作面、8303工作面、8303上順掘進巷、8303下順掘進巷、8306上順掘進巷、8306下順掘進巷、8303入風掘進巷。7307工作面預計2017年5月份回採結束,5月底安裝8303工作面。8303工作面預計2017年11月份回採結束。

3 、礦井瓦斯湧出規律及危險性分析

3.1 瓦斯來源分析: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70條規定,突出礦井不再進行週期瓦斯等級鑑定工作,應當每年測定和計算礦井、採區、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湧出量,並把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我礦於2016年8月進行了測定,根據測定結果判斷工作面瓦斯來源主要為工作面採煤和及巷道掘進時。整體來看,礦井正常生產落煤、巷道掘進時,礦井瓦斯湧出量有所加大,礦井產量是影響瓦斯湧出量的主要因素。2016年礦井瓦斯等級鑑定和二氧化碳測定結果見下表。

3.2 礦井瓦斯湧出規律及危險性分析:

(1)工作面採用U型通風,採面上隅角的瓦斯濃度較其它地點為高,是容易積聚瓦斯的異常地點,為防治瓦斯的重點。

(2)回採工作面放頂落煤期間,工作面採空區頂部的瓦斯容易積存,因此工作面放頂煤期間必須加強通風管理,確保安全。

(3)採掘工作面過過斷層、煤體裂隙發育等地質構造帶時,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濃度會明顯增加,必須高度重視。

(4)採煤工作面放煤、放炮時採面瓦斯湧出量增加,對安全生產的威脅較大。

(5)採煤工作面的瓦斯湧出還受大氣溫度、氣壓等環境因素的影響,特別是換季時,大氣壓力急劇下降,瓦斯湧出量會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視。

3.3 防治瓦斯重點區域:

回採工作面U型通風,因此回採工作面上隅角、巷道冒高點、密閉區域、掘進機械落煤部、停風、無風區、放炮落煤過程等是發生瓦斯積存的區域。

(1)回採工作面:採煤上隅角、支架後老塘側、採空區頂部

(2)掘進工作面:各掘進工作面。

(3)其他:區域性通風地點、柵欄封閉區、各採空區密閉處

安全生產,礦井年度瓦斯治理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4、 瓦斯治理方案:

我礦屬於煤與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根據礦實際情況,針對重點防治區域制定了以下瓦斯治理方案:

(1)礦井安裝的監測監控系統執行正常,發揮了監控系統應有的作用。採取安全監控系統對井下瓦斯實現24小時監測,實時傳送資料,發現異常及時報警處理。

(2)採掘工作面設專職瓦檢員24小時現場盯班,對工作面比較容易積聚瓦斯的上隅角、迴風巷進行實施巡迴檢查、每4小時向排程室彙報一次,在工作面上隅角懸掛行動式瓦斯報警儀。

(3)針對回採工作面上隅角容易積聚瓦斯的特點合理調整工作面供風風量,有效吹散上隅角瓦斯積聚。

(4)針對採面落煤時瓦斯湧出量明顯增大規律,做到“只認瓦斯不認人”,瓦斯超時,採面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進行處理,瓦檢員要行使好絕對停產權。

(5)嚴格執行以風定產,最佳化通風系統,確保採面風量穩定可靠。

(6)針對目前掘進工作面採用2×15kW、2×11kW、2×5。5kW大功率區域性通風機和配套的Φ600mm的大截面風筒,做到風筒末段至工作面距離不超過5米,按質量標準化的要求管理好區域性通風,確保掘進工作面風量穩定可靠,有效地稀釋瓦斯。

(7)每月制定瓦斯檢查計劃及巡迴檢查路線圖表,對採煤工作面嚴格執行24小時跟班檢查及定時彙報,掘進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檢測地點嚴格執行瓦斯巡迴檢查和定時彙報制度。

(8)專職的瓦檢員及防滅火檢查員每週對井下所有防火牆密閉和擋風牆進行一次瓦斯檢查。

(9)跟班領導、放炮員、安檢員、安全員、班組長、流動電鉗工、技術員,下井必須佩帶便攜儀式瓦斯報警儀,對井下采掘工作面、有瓦斯湧出的地點可隨時檢查瓦斯濃度。

(10)嚴格按照《防突規定》進行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和區域性綜合防突措施。

5 、預防瓦斯的措施:

防止瓦斯積聚就是破壞形成瓦斯爆炸的必要條件,把發生瓦斯爆炸的危險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瓦斯積聚對瓦斯事故的防治有重要意義。預防井下瓦斯積聚採取下列安全技術措施。

5.1加強通風

加強礦井的通風工作是防止瓦斯積聚最有效的措施,應合理選擇最佳的通風系統,加強通風管理,其作用是將足夠的新鮮空氣送到井下個工作地點,把採掘工作面以及區域性積聚的瓦斯沖淡至《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濃度以下並且排出。具體措施有:

(1)營城礦業礦井採用抽出式機械通風方式,中央邊界式通風系統,選取FBCDZ-NO26/2*355型對旋軸流主扇風機,風量能夠滿足全礦井生產的需要;另外由於採用抽出式通風,使井下空氣處於負壓狀態,一旦主扇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井下空氣的壓力升高,在短時間內可以防止瓦斯湧出,安全性好。

(2)按照《防突規定》要求必須採用並聯通風,井下所有地點禁止採用串聯通風。

(3)加強通風設施的管理。為了礦井正常通風,在井下適當的位置設定了控制風流的設施,如風門、防突門、擋風牆、調節風窗等,通風設施必須即使構築,並保證質量,經常維修,保持完好;每個礦工對通風設施都必須愛護,決不允許任意損壞。

(4)正確計算和確定礦井的所需風量,保證井下所有工作地點和峒室有足夠的風量。堅持測風制度,合理分配風量;減少漏風,提高礦井有效風量率,滿足井下對風量的要求。

(5)加強掘進通風的管理。掘進巷道應採用區域性通風機通風;區域性通風機設定在進風口的新鮮風流處,嚴禁產生迴圈風;風筒要懸掛在巷道一幫,保持完好,風筒口離工作面的距離最大不超過5米。臨時停工的地點不準停風。掘進工作面嚴禁採用擴散通風。

(6)保證風流暢通。為了保證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和其他工作地點風流暢通,減少通風阻力,不得隨意堆積雜物,以保證足夠的通風斷面。

5.2加強檢查

加強瓦斯檢查,準確掌握礦井中瓦斯濃度的變化,是防止瓦斯爆炸的基本手段之一,也是礦井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1)本礦井已經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的檢查制度,將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的機電裝置設定地點、有人員作業的地點都納入了檢查範圍。

(2)瓦檢員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的次數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嚴禁空班漏檢,必須執行瓦斯巡迴檢查制度和請示彙報制度,並認真及時填寫有關日報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積極處理。

(3)通風安全部門的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檢查報表,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礦排程室彙報。對於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通風部應制定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准,進行處理。每日通風、瓦斯情況必須送礦長、總工程師審閱。

(4)加強爆破過程的瓦斯管理。爆破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嚴禁檢查一次而多次放炮,爆破工必須隨身攜帶“一炮三檢記錄手冊”,做到檢查一次填寫一次。三人連鎖中的“三人”指爆破工、班組長、瓦檢員分別攜帶警戒牌、爆破命令牌、爆破牌,在起爆前,嚴格檢查起爆地點附近20米內的風流瓦斯濃度和其他安全條件符合要求後,一次交遞牌子,進行安全爆破後,歸還各自的牌子。

安全生產,礦井年度瓦斯治理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5.3加強抽放

加強瓦斯抽放工作是防止瓦斯積聚的有效措施,礦井應建立完善的瓦斯抽採系統,對採煤工作面上隅角等地點瓦斯治理有針對性抽採措施,採用負壓方式把採掘工作面以及區域性積聚的瓦斯透過抽放管路抽出,使抽放地點瓦斯濃度稀釋至《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濃度以下並且排出。具體措施有:

(1)上隅角高位鑽孔抽放,在採煤工作面上順槽內施工抽放鑽場,透過施工大孔徑長距離抽放鑽孔,抽出採煤工作面採空區裂隙帶內的瓦斯。

(2)煤體預抽瓦斯,透過上順槽內的鑽場向煤體內施工大孔徑長距離抽放鑽孔預抽煤層內瓦斯,使採掘工作面煤體內瓦斯含量提前釋放。

6 、處理瓦斯積聚的安全技術措施

礦井瓦斯在井下一些區域性地點容易積聚,導致瓦斯超限,必須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和區域性瓦斯處理方法,及時進行處理。

6.1對於採煤工作面上隅角積聚的瓦斯:

可以利用加大風流透過採煤工作面上隅角,將瓦斯等有害氣體帶走;同時利用上隅角高位抽放鑽孔進行抽放瓦斯。

6.2炮眼內積存瓦斯的處理:

打好炮眼後,要及時裝藥,裝藥前用炮棍在炮眼搗實,以便排除炮眼內的瓦斯;火藥要頂到炮眼底,裝藥後隨即用炮泥將炮眼填實、填滿。

6.3巷道冒頂空間裡積存的瓦斯,可以用以下措施進行處理:

(1)擋風板引風法,即在巷道支架頂樑上釘擋板,把風流引到冒頂處,吹散積存的瓦斯。

(2)充填隔離法,即在支架頂樑上釘木板或荊笆,然後用黃土、砂子或惰性氣體充填、堵塞空間,排除積聚的瓦斯。

6.4處理停風的獨頭掘進巷道中積存的瓦斯:

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排放措施,控制送入獨頭巷道的風量排放。瓦斯排放後,只有恢復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恢復正常通風。

6.5刮板輸送機底槽處積聚瓦斯的處理措施

刮板輸送機停止運轉時,底槽附近有時會積聚高濃度的瓦斯。在運煤時,刮板與底槽之間摩擦產生的火花能引起瓦斯燃燒、爆炸。因此必須採取措施排除該處的瓦斯。

(1)設專人清理輸送機底下遺留的煤炭,保證底槽暢通,使瓦斯不易積聚。

(2)保持輸送機經常運轉,即使不出煤也讓輸送機斷續運轉,以防瓦斯積聚。

(3)吊起輸送機處理積聚的瓦斯。如果發現輸送機底槽內有瓦斯超限的區段,可把輸送機吊起來,使空氣流通而排除瓦斯。

(4)如果有壓風管路可以將壓風引至槽底進行通風,排除積聚的瓦斯。

6.6預防瓦斯爆炸點火源的措施

預防井下出現瓦斯爆炸點火源的措施有:

(1)嚴格井口檢查制度,禁止攜帶菸草和點火工具下井。

(2)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確保各種礦用產品符合煤礦安全防爆標準。

(3)做好機電裝置的管理,選用礦用防爆型電器裝置,徹底消滅井下電氣發火和靜電火源。不準帶電檢修或遷移電氣裝置。只有在安裝電動機開關的地點附近20米巷道內的瓦斯濃度小於1%時,才準送電啟動。

(4)嚴格管理和限制煤炭生產中可能出現的火源、熱源,防止摩擦撞擊點火。如採煤機截齒與堅硬夾矸摩擦而產生火花、小絞車鋼絲繩摩擦火花、金屬支架撞擊火花。

(5)防止爆破火源,爆破時採用煤礦許用炸藥和防爆型發爆器,並採用防爆型電氣裝置。嚴禁明火放炮和防糊炮,正確處理瞎炮。

(6)防止明火和其他火源。井下禁止吸菸,應使用防爆的照明燈,禁止開啟礦燈。

6.7採掘工作面必須執行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制度,按規定施工前探鑽孔。

6.8採掘工作面必須按《防突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

(1)所有入井人員必須佩帶隔離式自救器。

(2)掘進工作面的入風側必須設定至少兩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風門,風門間距不得小於四米。

(3)採區必須設定採區避難所,採掘工作面必須設定工作面避難所和壓風自救系統。

(4)遠距離爆破:採煤工作面爆破地點到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於100米,掘進工作面爆破地點必須設定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的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或避難硐室中,爆破地點距工作面不得小於300米。

安全生產,礦井年度瓦斯治理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7、 採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7.1採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採煤工作面要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24小時盯崗制度。

(2)瓦斯檢查員必須每班認真檢查上隅角氣體情況,並每班給排程室彙報2次,並做好檢查記錄。如出現瓦斯區域性積聚、超限等特殊情況時,要及時向排程室彙報,並立即責令採面停止一切工作,處理完積聚瓦斯後方可恢復工作。

(3)工作面風量必須嚴格按計劃配風,測風人員對採面風量按規定每旬測定一次外,其它時候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測風,保證風量穩定、可靠。

(4)工作面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每次進行放炮作業都必須做好瓦斯檢查,並認真填寫“一炮三檢”記錄。

(5)採面上、下出口,特別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範圍內進行打眼、放炮,端頭支架遷移,上隅角放頂回收、支護等作業時,瓦斯檢查員必須先嚴格檢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時方可進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堅決杜絕瓦斯超限作業。

(6)強化電氣裝置管理,特別是採面及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電鑽及電纜必須保證完好,杜絕電氣失爆。採煤隊安排電工負責定期檢查並做好記錄。

(7)工作面上隅角及時回柱放頂,嚴禁滯後。

(8)工作面嚴格執行“只認瓦斯不認人”制度,瓦檢員有絕對的停產、撤人的權利。氣體超限可立即停產處理。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172條、173條、174條、175條、176條有關規定。

(9)上隅角出現瓦斯濃度達到2%,體積0。5m3以上的積聚超限現象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173條規定,在附近20米以內停止工作,撤除人員,溜子也立即停止運轉,瓦檢員負責,經處理濃度降到1%以下方可開工。

(10)採面迴風流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172條規定及時向排程室彙報並必須停止工作面作業,撤除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11)每次出現以上第九、十條情況時,瓦檢員必須做好瓦斯處理結果記錄,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仔細交接採面瓦斯情況,並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12)根據上隅角易積存瓦斯的特點,必須採取如下措施進行處理,一是進行上隅角高位抽放瓦斯,二是利用導風幛引風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三是利用高壓水槍射水增加風流流速來稀釋積存的瓦斯。

(13)上隅角每次放頂、回柱前,必須用乳化液槍先將上隅角頂、幫沖洗一遍,並經瓦檢員檢查氣體不超限後方可開工。

(14)上隅角浮煤必須班班清掃乾淨,採空區浮煤必須攉乾淨,嚴禁浮煤壓入在老塘內。

(15)上隅角每班由施工隊領導或安全員負責攜帶行動式瓦斯報警儀,懸掛在上隅角離頂300mm、離幫200mm處(位置根據實際情況定),連續檢測氣體情況,發現瓦斯超限,按上述第十條執行。

(16)工作面安全監控系統裝置嚴格按規定加強管理,感測器必須每7天調校一次,採煤工作面瓦斯感測器每15天進行一次瓦斯超限斷電實驗,保證瓦斯斷電系統功能完好,感測器的掛設位置必須符合規定。工作面瓦斯感測器離工作面距離不得大於10米。

(17)嚴格落實 “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制,對破壞“一通三防”設施者進行嚴懲。

(18)安檢人員必須對措施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特別是採空區浮煤清掃情況和採煤隊有關人員行動式瓦斯報警儀的攜帶和使用情況等。

7.2 掘進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強化區域性通風管理,嚴格按計劃配風,區域性通風機嚴格按規定及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安裝使用,杜絕局扇迴圈風和掘進工作面風量不足。

(2)掘進工作面局扇必須設專人管理,以確保正常運轉,嚴禁無計劃停風,任何人不得隨意停開局扇或斷開風筒,嚴禁損壞區域性通風設施。

(3)嚴格按安全質量標準要求接設風筒,做到接頭嚴密不漏風,無破口,吊掛平直,逢環必掛等。

(4)工作面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當局扇停止運轉時或工作面瓦斯超限時,都能自動切斷供風巷道的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源。

(5)交接班或臨時停工時,不得停風,因檢修或其它原因有計劃停風時必須按局扇停風措施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必須瓦檢員到位,檢查工作面、風機及啟動裝置附近1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當檢查結果符合規程規定,方可開動局扇進行通風,否則必須制定排除瓦斯措施進行處理。

(6)爆破作業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度,放炮員和班組長的行動式瓦斯報警儀必須隨身攜帶,當迴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放炮。

(7)工作面安全監控系統裝置嚴格按規定加強管理,瓦斯感測器定期調校,並進行瓦斯超限自動斷電的瓦斯電閉鎖實驗,保證監控系統功能完好。感測器的掛設位置必須符合規定,瓦斯感測器離工作面距離不超過5米。

(8)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大於5米,保證迎頭風量。

(9)電氣裝置嚴禁失爆,發現電氣問題,電工要及時處理。

(10)掘進作業嚴格落實執行巷道貫通、瓦斯排放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

8、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進行瓦斯檢查和處理

(1)掘進工作面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2)掘進工作面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掘進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裝置,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4)掘進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5)掘進隊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以後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復正常通風后,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復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的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瓦斯,只有瓦斯濃度符合本規程規定時,方可開啟。

(6)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定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礦排程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本規程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採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

(7)區域性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只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符合開啟區域性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人工開啟區域性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且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採取安全措施,控制風流排放瓦斯。當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制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准。

(8)每個採煤工作面、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將檢查結果及時彙報通風排程並通知現場作業人員。

(9)採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每班不少於3次。二氧化碳濃度檢查次數每班不少於3次。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迴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做到 “三對口”並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瓦斯濃度超過本規程有關條文的規定時,瓦斯檢查工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安全地點。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天至少檢查1次,擋風牆外的瓦斯濃度每週至少檢查1次。

(10)通風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礦排程室彙報。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礦總工程師審閱。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應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11)掘進工作面迴風流必須設甲烷感測器,距工作面迎頭不大於5m。掘進機必須設定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行動式甲烷檢測報警儀,保證靈敏可靠;當工作面瓦斯濃度超限時能立即自動切斷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裝置電源。

(12)採煤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迴風巷中距工作面煤壁線10米內);井下其它地點甲烷感測器的設定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設定。

(13)甲烷感測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mm。甲烷感測器必須安裝在堅固的支護處,防止冒頂以及其它的機械損傷。安設在掘進工作面中的甲烷感測器,爆破時由瓦斯檢查工將其移到安全防護地點,爆破後再按要求移回規定的位置。瓦斯檢查工以外人員不得擅自移動甲烷感測器。井下作業人員不得人為封堵甲烷感測器。

(14)甲烷感測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覆電濃度和斷電範圍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98條規定要求。由於瓦斯超過規定濃度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裝置,都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覆電。

(15)加強供電管理,嚴格執行停送電管理制度,避免漏電接地事故,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裝置,避免撞擊和摩擦火花,杜絕明火作業,消滅電器失爆。

(16)炮掘工作面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17)班組長、機電工和綜掘機司機必須隨身攜帶行動式瓦斯報警儀。當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至全風壓通風的進風風流中,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或其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安全生產,礦井年度瓦斯治理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9、礦井瓦斯監控系統

營城礦業採用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瓦斯監控系統主要是在井下采掘工作面及需要監測瓦斯的地點安設多功能探頭;這些探頭不間斷的監測設定地點的瓦斯濃度,並將監測到的瓦斯濃度透過井下處理裝置轉變為電訊號,透過電纜傳至地面機房,地面機房透過訊號處理器,將電訊號轉變為數字訊號在螢幕上顯示出來,從而實現動態監視和儲存礦井瓦斯濃度變化、饋電、斷電資料。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組成如下:

9.1地面監控中心站

地面監控中心站是整個監控系統的核心,負責整個系統裝置及監測資料的管理、定義配置、實時資料採集、分析處理、統計儲存、螢幕顯示、查詢列印、實時控制、遠端傳輸、畫面編輯、網路通訊等任務。

9.2系列化智慧監控分站

主要完成對所監測的感測器資料採集、資料預處理、分類顯示、報警、斷電控制、與地面監控中心站的資料通訊、所接感測器的集中供電等。

9.3各種模擬量感測器、開關量感測器及斷電控制器

各類模擬量感測器、開關量感測器及斷電控制器是整個監測系統最前沿的指令執行終端裝置,負責對各監測點的物理資料採集、就地顯示、超限報警、訊號傳輸。

10、避災路線和避災措施

10.1發生瓦斯爆炸避災路線:

七採區:採煤工作面→入風皮帶道→七採區入風上山→-610運輸大巷→七採區緊急避險硐室→副立井→地面。

八採區: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入風皮帶道→八採區集中皮帶下山→八採區入風上山→-610運輸大巷→七採區緊急避險硐室→副立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八採區集中皮帶下山→八採區入風上山→-610運輸大巷→七採區緊急避險硐室→副立井→地面。

10.2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遇險人員的避災方法:

(1)事故發生後,遇險人員不要驚慌,要保持冷靜,迅速判斷髮生事故的地點和自己所處的位置。

(2)當遇險人員位於事故地點的上風側時,應迎著風流撤退,位於下風側時,可迅速使用自救器或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快由捷徑進入新鮮風流中。

(3)如果在撤退過程中遇有衝擊波及火焰襲來時,應背向衝擊波俯臥在底板或水溝內,頭要儘量低些。爆炸波過後,沿避災路線,儘快進入新鮮風流,離開災區。

(4)若巷道破壞嚴重,又不知撤退路線中是否安全,就應選擇頂板堅固,無有害氣體,有水或離水較近的地方躲避,耐心等待營救。並儘量利用風筒、木板、工作服等材料搭築風障,阻止和減少有害氣體的進入。同時要時刻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應立即轉移。

(5)躲在避難硐室或躲避所內的人員,應倒臥休息,並關閉礦燈,只留一盞礦燈,掛在硐室口,燈頭向外,以示有人,或有可能,應派出兩名有經驗而又熟悉線路的老工人進行偵察,並在沿途作上訊號標誌,以便救護隊尋找。經偵察人員確認後,在場的領導應迅速組織大家沿安全路線撤離。

(6)避災中,每個人都要自覺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主動照顧好受傷的人員,換人隨時敲打鐵管,發出呼救訊號,並儘量尋找電話,以便及早同災區外或地面取得聯絡。

10.3發生瓦斯爆炸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1)迅速將實情報告礦排程室,礦排程室按有關程式組織搶險,執行並實施災害處理分割槽行動計劃。

(2)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應迅速切斷區域內的一切非本安型電氣裝置電源。

(3)所有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作業區域的避災路線,在本班班組長和跟班幹部(班組長和跟班幹部不在時,由有經驗的老工人代理)的組織帶領下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

(4)所有井下工作人員必須會熟練使用自救器,發生事故後可佩戴自救器,迅速撤到新鮮風流中直至地面。

(5)遇到無法撤退(因退路堵塞或有害氣體含量大)受阻的情況時,應迅速進入預築或臨時構築的避災地點等候營救。

11 、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三大規程執行。

轉自煤礦考試

安全生產,礦井年度瓦斯治理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