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林業

農村娃要結婚沒有宅基地 鄉長回覆說為何不在城裡買房

2021-12-17由 基層V觀 發表于 林業

馬利筋如何入藥

先講一個真實的案例,事情發生在鹿邑縣趙村鄉,

孔莊行政村段莊

段某今年

50多歲,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一家五口人住在一處宅院,今年大兒子年滿22週歲,二兒子年滿18週歲。大兒子即將結婚,所以得分家另住,因為

家只有一處宅基地的原因,就按照申請程式向村委會、鄉政府逐級申請批覆。

在說一下段某家的情況,段某在本村有一處長寬約

10米的荒地(目前土地性質為林地)。該地塊左右都是住宅,後方也是住宅,前面是村內水泥路面,這麼一塊地皮,栽樹也長不成,因為前後左右都不得陽光,種莊稼也種不了,一直在此撂荒。

農村娃要結婚沒有宅基地 鄉長回覆說為何不在城裡買房

段某按照流程提出新宅基地申請後,鄉鎮一直以沒有新的宅基地為由,拖了半年。這邊等著結婚蓋房,那邊一直沒有答覆,所以房子也沒有著落。

今年三月份,筆者到鄉政府找到主管土地業務的副鄉長於某瞭解該事件的詳細情況,於某回覆說他家沒有宅基地為何不去買別人的宅基地呢?如果村內實在沒有宅地基可以買了,那為何不去城裡買房呢?

這個回覆讓人啼笑皆非,不禁讓人想起古代的一位皇帝,得知百姓食不果腹沒有飯吃,反問大臣,百姓沒飯吃,為何不吃肉呢?

溝通多次後,

時任

鄉長

(現任書記)

同意再去村裡看看,

筆者帶著劉書記

走馬觀花看了一下,回來

的路上

就答覆,土地性質是林地,這在農村屬於典型的

“填空”,按照相關

規定

,這裡是不能建房的。筆者問段某的大兒子即將結婚,目前還沒房子住,這樣的事該如何解決?鄉長劉

答:沒房子住也不能違規建房!

也就是說,這塊林地寧願撂荒也是不能建房的。

經走訪得知,段某家的情況並不是單獨的案例,在趙村鄉邱樓行政村胡莊胡某海,家中十餘口人擠在一處宅院,胡某海申請在原址上加蓋一層,多次跑到鄉政府相關單位申請,兩年了依然沒有著落

……趙村鄉孔莊有兄弟倆跟年邁的母親擠在三間瓦房生活,有人給老大介紹了一個物件,人家過來家裡看看,扭頭撂下一句話,要結婚可以,必須先建房子……至今孔莊兩兄弟因為房子的事情依然單身。

有的是沒錢建不起房子,有的是鄉鎮說沒有宅基地不讓建房子,還有的就更奇怪了,建房子可以把村內水渠填上,在水渠上建房子,這事也發生在趙村鄉。從趙村鄉

311國道殺牛陳往南,普李莊東北角有戶牛人,建房時直接把水渠填了,在水渠上建房子,也是一大奇觀。

百姓就是江山,江山就是百姓,上面

多次強調,要讓百姓居有定所,而現實到農村卻變了味,百姓房子都沒了,何談居有定所呢?

林地不能建房,這是硬性規定,鄉長也沒錯,書記也沒錯,可是當群眾遇到問題與困難,我們的基層黨員幹部是不是應該想方設法幫助他們解決呢?直面矛盾與問題,合法合規合情合理地解決問題,不是一味的推諉扯皮、拖延不決,這樣只能更加激化矛盾。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如果屬於農村戶口並常年住在農村,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一員就可以申請到宅基地。一戶指的是以戶口本為標準,如果戶口本上是一人那就是一戶,如果戶口本上有

父親

母親

、哥哥或者妹妹等這屬於大家庭,在同一戶口本上,也算作為一戶。如果你長大成人想立戶的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滿足分戶條件,才可以申請單獨立戶,這時候單獨立戶就可以在農村申請宅基地。因此,一戶的人數並沒有嚴格規定,最少一人,最多不封頂。

隨著關於農村宅基地的批覆嚴越來越嚴控,關於農村戶口分家建房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基層黨委政府該怎樣應對,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目前,從段某開始申請宅基地算起,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年,至今段某一家五口仍蝸居在一起,而段某的兒子,至今也沒結上婚。能把一個按照程式合法申請的農民給逼成上訪戶,這鄉鎮幹部也真是個人才。(於新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