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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店老闆在底料中放罌粟殼獲刑 法官兩招辨別“毒”鍋底

2021-12-09由 澎湃線上 發表于 林業

火鍋罌粟花殼什麼罪

天氣漸冷,吃火鍋成為眾多食客的首選。近日,江蘇省揚州市的市民卻發現,江都區一家小火鍋店的火鍋越吃越上癮,很快這個令人“上癮”的火鍋店引起了市場監督部門的注意。

11月5日,上游新聞(報料微訊號:shangyounews)記者從江都區人民法院瞭解到,火鍋店老闆因在底料中新增罌粟殼於近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期一年執行。辦案法官表示,只要兩招就可以辨別火鍋底料是否有“毒”。

火鍋店老闆在底料中加罌粟殼

據江都區法院法官介紹,被告人宋某在江都區經營了一家小飯館,每到秋冬季,宋某便會增加火鍋供應。宋某供述,因他主要擅長小炒等菜餚,火鍋類的生意始終不如其他飯店。“為了拓展生意,短期內多賺錢,宋某動起了歪腦筋。2018年秋天,宋某經人介紹,透過網路購買等方式,進了一批特殊的火鍋底料。”辦案法官介紹,這些火鍋底料中含有非法新增的罌粟殼粉末,顧客一旦食用,很有可能吃上癮。

2018年9月底開始,宋某店裡的顧客絡繹不絕,但也有不少顧客反映,火鍋底料調製的很香,嘗過幾次便有種欲罷不能的感覺。宋某家誘人的火鍋底料,在吸引顧客的同時,也引起了市場監督部門的注意。

江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突擊檢查後,透過專業技術對宋某店內的火鍋底料進行了檢測。經檢驗,宋某在其經營的飯館內製售含有非法新增罌粟殼粉末的火鍋底料,抽樣火鍋底料中含有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火鍋底料被鑑定為不合格。

火鍋店老闆在底料中放罌粟殼獲刑 法官兩招辨別“毒”鍋底

▲罌粟殼。圖源於網路

被告一審獲刑十個月 法官兩招辨別“毒”鍋底

據江都區官方資訊顯示,案發後,宋某向公安機關承認,他為了牟取利潤,才幹起了非法勾當。

為此,江都區檢察院提起刑事訴訟和公益訴訟。江都法院於近日對該案進行了審理。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1月27日期間,被告人宋某明知製售的食品中不得新增含有有毒、有害的罌粟殼粉末的情況下,仍在其經營的飯館內製售含有非法新增罌粟殼粉末的火鍋底料,銷售金額達1624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宋某在製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經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終,被告人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四千元。法院還規定,禁止宋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並在判決生效五日內在區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國家有關部門自2008年起陸續釋出了幾批食品中可能違法新增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新增劑名單,其中就包含罌粟殼。人長期食用含有罌粟殼的食品,會對人體神經系統造成損害,並可能造成慢性中毒。

為此,辦案法官表示一般兩招就可辨別食品中含有罌粟殼。首先,初次食用了新增罌粟殼的火鍋和滷製品後,人體一般有心跳加快、臉微紅、吃後不易入睡等感覺。其次,如果對某種食物產生與往常不同的依賴感,經常想要食用,甚至剛剛吃過還想再吃,不吃就覺得難受,那該食物中含有罌粟殼成分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上游新聞記者 時婷婷

原標題:《火鍋店老闆在底料中放罌粟殼獲刑 法官兩招辨別“毒”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