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夜,岳母臨時加3萬彩禮考驗,女婿直接拒絕:婚禮不辦了
2023-01-11由 小窗觀百態 發表于 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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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利昂·費斯汀格曾提出“
社會比較理論”。
意思是當我們用對比的心態看事情,就很容易把關係變成對立面,原本平和的心態,也會變得要爭個輸贏。
有時候,我們爭到最後,早已忘了初心,也失去了原本擁有的美好,真的得不償失。
周口有個女孩,她跟未婚夫戀愛4年多,兩人也已經領過結婚證,在舉辦婚禮前夜,岳母為了考驗男方,臨時又加了3萬彩禮,被女婿斷然拒絕,這個婚不結了,到底錯在何方?
01。婚禮前夜,丈母孃加3萬彩禮
女孩珍珍26歲,跟男友是自由戀愛。
兩人在一起4年多,感情很穩定,珍珍去過男方家,婆婆對她也很滿意,覺得珍珍溫柔懂事,是個過日子的人。
談婚論嫁時,
男方全款買了婚房,並且寫的是女方名字,
從這一點來看,也能看出男方的誠意,他們是真心接納珍珍。
珍珍的父母根據當地風俗,要了8萬彩禮,男方二話不說就答應了,還主動準備了金首飾,以及給女方的禮品。
小兩口都是父母寵愛的孩子,兩人負責浪漫,婚事就交給父母操心,為了熱熱鬧鬧辦個婚禮,男方家把酒席定在一個大酒店,菜品也經過精心挑選。
快到婚禮的日子,女方家來了一些親朋好友,談論起彩禮時,有個朋友說:“
才8萬彩禮呀,我們村上一個女孩結婚,男方給了12萬彩禮,那個女孩可沒珍珍條件好。”
珍珍母親一聽,覺得有點沒面子,自己家女兒大學畢業,長得也漂亮,怎麼也不能少了排場,
她給男方打電話,提出要求追加5萬彩禮。
男方家商量後,答應了這個條件,主動讓女婿韓先生,把5萬送到丈母孃家。
到了婚禮前夜,有親戚過來幫忙,說起家長裡短的事情,問珍珍婚後誰當家?
珍珍害羞地表示,誰當家都行,有什麼好計較的。
她和韓先生感情不錯,兩人從未鬧過矛盾,也沒有考慮過這樣的問題。
親戚一本正經勸告:“
那可不行,女人結了婚,一定要當家,要不然就容易被欺負,你得讓男人聽你的話。”
到底該怎麼考驗呢?
珍珍母親提出,臨時加3萬彩禮,看男方是什麼態度
,要是對方把錢送來了,說明心裡很尊重女方,珍珍婚後也能過好日子,要是不答應,那些好都是裝出來的。
在母親催促下,珍珍跟韓先生打電話:“我媽說了,要加3萬彩禮,你給準備一下送來吧。”
韓先生愣了一下,表示很為難,哪有婚禮前夜加彩禮的,家裡的錢都用在酒席上,那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珍珍撒嬌
:“要是不加彩禮,你就別來見我。”
這句話,把韓先生給惹惱了。
02。男方要離婚,不想跟沒信譽的人共處
在珍珍看來,3萬塊對男方不是問題,他們完全可以拿得出。
而韓先生理解的是,丈母孃在故意為難自己,
他不缺3萬塊,但如果真的連夜把錢送過去,顯得自己很窩囊。
猶豫不決時,韓先生跟母親商量了這件事,母親一聽就生氣了:“
沒見過這樣的人家,彩禮還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加,加過一次5萬還不夠,還要再加3萬,這個兒媳娶不起。”
母親跟兒子分析,對方就是要給你一個下馬威,加3萬不是目的,如果你把錢送過去,可能婚禮當天還會讓加錢,到時候怎麼辦?難道要在眾人面前出醜?
辦婚禮不是求人,是兩個家庭辦喜事,女方家抱著高高在上的姿態,根本沒有一點誠意,跟這樣的丈母孃相處,就算結了婚,事兒也很多。
聽了母親的分析,韓先生認為很有道理,他本來就心裡不舒服,更堅定了不慣著對方的態度,於是給珍珍打電話:“
婚禮不辦了,我們抽時間去吧離婚證辦一下。”
珍珍懵了,她怎麼也沒想到,對方會提出離婚。
很多親朋好友都來了,又該怎麼跟大家解釋呢,她給韓先生打電話:“你怎麼就不能理解我一下,我媽也是為我好,你家又不是拿不出錢,何必要讓我為難呢?”
“是我為難你,還是你家為難我?你媽這麼加彩禮,明擺著就是想讓我難堪,我高攀不起,我們還是算了吧,這個婚別結了。”
沒辦法,一場好好的婚禮就這樣泡湯,珍珍只能給親戚們解釋,說遇到了突發事情,婚禮暫時不辦了。
丈母孃本想給女兒爭個面子,結果讓自己家丟了裡子。
03。較勁心態,斷送兒女的幸福
原本一個好好的婚事,鬧到分手的地步,到底誰做錯了?
有人認為,女方太過分,感情沒必要一再試探,看起來自己很聰明,也暴露出內心的淺薄,屬於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也有人認為,男方也不成熟,何必要跟母親商量呢?婚姻大事自己做主就行,3萬塊先給對方,有問題日後再商量也行。
其實,這些想法都很片面,他們忽略了一個主要問題,
那就是小兩口根本做不了主,這個婚禮相當於兩個母親的較量。
丈母孃想用加彩禮的方式,來確定女兒在婆家的地位,婆婆偏不退讓,她也不想服輸,憑什麼你一來就要這麼強勢。
兩個母親都在賭一口氣,要爭個輸贏,結果兩個年輕人掉入坑中,把婚事給耽誤了。
撥開3萬彩禮的爭議,其實小兩口沒什麼問題,但
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聽母親的話,在母親的影響下,也認為對方就是故意為難自己。
於是,就有了男方堅定要離婚的態度。
珍珍當然不捨得感情,她服輸了,對丈夫說:“3萬彩禮不要了,還不行嗎?”
韓先生依然倔強:“我們不可能在一起了,就算你家退彩禮,我也不能娶你。”
網友們看了議論紛紛。
有人說:“支援男方離婚的做法,不是3萬的問題,而是女方太難纏。”
也有人說:“3萬決定了女方的立場,女孩太糊塗,沒有自己的主見。”
還有人說:“人要講誠信,如果沒有契約精神,沒有誠信,如何在世上立足。”
大家說得沒錯,這件事中,
女方的考驗是錯誤的根源,看上去是為女兒好,其實是丈母孃自己要面子。
婚姻好不好,不是3萬塊可以衡量的,雙方的真誠相待才是幸福的基礎。
有的人總自以為聰明,想在儀式上強壓對方一頭,當你輕視對方的時候,也很容易被對方看輕。
在兒女的婚事上,父母真沒必要把自己當主角,多尊重兒女的態度,才能贏得對方的尊重,畢竟婚姻是小兩口的事情,父母的過度參與,屬於喧賓奪主了。
對此你怎麼看?你能接受婚禮前臨時加彩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