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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優”區域城市有機更新用地支援措施來了,提出“地隨房走”方式整體改造

2023-01-05由 紅星新聞 發表于 林業

怎麼能變成有機土地

紅星新聞記者今日(4月16日)從成都市人民政府網站獲悉,成都《關於進一步推進“中優”區域城市有機更新用地支援措施》(簡稱《措施》)日前釋出。

《措施》明確了城市有機更新改造專案的三類改造方式——自有存量土地自主改造、“地隨房走”方式整體改造、房屋徵收與協議搬遷方式實施改造,並就這三類改造方式的適用情形、實施程式、支援措施制定了詳細規定。

自有存量土地自主改造

實行差別化地價支援

《措施》中所稱“中優”區域指成都市五環路以內的區域(龍泉驛區部分以車城大道為界),“城市有機更新改造專案”指納入成都市城市有機更新實施計劃的城鎮存量、低效國有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更新改造專案。

其中,自有存量土地自主改造方式適用於非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的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土地出讓合同或土地劃撥決定書明確約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除外)和2005年1月1日前在工業園區外取得的工業用地。

根據《措施》,支援政策主要有4條:一是鼓勵透過自主、聯營、入股、併購等多種方式進行開發建設;二是實行差別化地價支援,根據規劃用途和物業自持比例確定“雙評估”補差繳納的土地價款;三是五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按“雙評估”補差收取的土地出讓價款市級財政按6。6%計提後,剩餘價款全部返還區政府(管委會),專項安排用於實施本轄區內城市有機更新改造,五城區範圍外的區域由當地財政按規定計提相關費用;四是鼓勵透過土地整合的方式實施統一規劃建設,提升區域功能品質。

“地隨房走”方式整體改造

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後重新購房可享受優先選房政策

“地隨房走”方式整體改造適用於以住宅為主的老舊小區,具有分散式產權特徵的商品批發市場。

支援政策主要有3條:一是按照所在區域新規劃條件基準地價的20%收取土地出讓價款。專案實施範圍內未登記的國有無主空地按所在區域新規劃條件基準地價的20%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後一併登記;二是專案改造範圍內的住宅不動產權利人,在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後重新購房的,可享受成都優先選房相關政策。三是原五城區土地出讓價款按6。6%計提後,剩餘價款全部返還區政府(管委會)用於城市有機更新改造,五城區範圍外的區域由當地財政按規定計提相關費用。

房屋徵收與協議搬遷方式實施改造

土地出讓價款可分期繳付

房屋徵收與協議搬遷方式實施改造適用於未實施自主改造、“地隨房走”整體改造,住房條件困難、經營環境惡劣、安全隱患嚴重、群眾迫切要求搬遷、集中連片規模較大的城市更新區域。

支援政策主要有3條:一是土地出讓起始價可按不低於專案區域內房屋搬遷補償、片區土地整理總成本與財政計提費用之和確定。其中,原五城區土地出讓價款按6。6%計提後,剩餘價款全部返還區政府(管委會)用於城市有機更新改造,五城區範圍外的區域由當地財政按規定計提相關費用。二是土地出讓價款可分期繳付,首次繳納50%的土地出讓價款且繳納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剩餘價款繳納期限不得超過1年。三是在分期收取土地出讓價款後及時安排返還區政府(管委會),市級財政計提費用可在最後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中計提。

《措施》自2021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紅星新聞記者 彭驚

編輯 柴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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