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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首例丨假苗醫生產、銷售假藥獲刑

2022-12-03由 法制網新播報 發表于 林業

懷疑買到假藥怎麼處理

11月14日,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周某某生產、銷售假藥一案,該案是進入常態化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工作後,全市法院首例養老詐騙案件。

西安首例丨假苗醫生產、銷售假藥獲刑

案情介紹:

2022年5月7日至5月11日,被告人周某某夥同鮑某等三人(均另案處理)在位於西安市新城區八府莊小區的租住處,利用色素水、藥酒等原材料自制藥水、藥丸。後流竄於西安市未央區、碑林區、長安區多地菜市場,設定攤點,假扮苗醫,發放廣告傳單,宣傳其自制的“斷根藥”、“苗藥”主治多種疾病,並以每粒500元至1000元不等價格向老年人銷售。其中,5月11日,周某某等人向被害人李某某(80週歲)銷售假藥,獲利1500元。

西安首例丨假苗醫生產、銷售假藥獲刑

同年5月13日,周某某等人在西安市灞橋區西航花園菜市場銷售上述假藥的過程中,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現場查獲自制藥丸52粒、自制藥水3袋、玻璃藥水3個、自制藥粉2瓶等。後經陝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涉案藥品為假藥。

西安首例丨假苗醫生產、銷售假藥獲刑

西安首例丨假苗醫生產、銷售假藥獲刑

法院審理:灞橋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某與同夥明知是假藥而進行生產、銷售,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根據其犯罪情節,對被告人周某某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宣判後,被告人周某某表示認罪服法。

為期半年的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結束後,涉及養老詐騙的審理工作已順利轉入常態化。本案是西安市進入常態化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工作後,全市法院審理的首例養老詐騙案件。為持續形成強大震懾效應,堅決遏制養老詐騙犯罪,灞橋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建立健全防範養老詐騙犯罪長效機制,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眾的經濟損失,最大限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司法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編輯:李娟

責編:鄭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