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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在黔分佈廣泛,全省近60萬頭

2022-12-03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林業

畢節的重點陸生野生動物有什麼

本文轉自:貴州都市報

本報記者 張斌

“兩年前,受貴州省林業局委託,由貴州大學、貴州省野生動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主導,全省各基層林業單位成立調查組,對野豬在貴州的分佈情況、數量及危害等進行了專業調查。”粟海軍向記者介紹了我省專家組和全省各林業部門對野豬的調查綜合情況。

調查分為普通區域和重點區域,各縣林業部門以縣為單位開展所屬範圍的普通調查,調查野豬的生存環境、種群數量等;受省林業局委託的專家組,對我省部分自然保護區展開重點調查,最終將兩種方式的調查結果綜合後得出結論。

“調查用了1年多時間。”粟海軍說,透過各種力量的匯合,採集到大量資料。

透過對調查資料的分析計算,調查組得出結論:野豬在貴州分佈廣泛;在一些地方已造成危害;部分地點出現野豬與家豬野外雜交,致使種質發生改變等。

“在黔東南、黔南、黔北等生態環境較好、植被覆蓋多的地方,野豬的數量比較多。”粟海軍說,而在我省黔西南、畢節、銅仁、安順等植被相對差一些、海拔高一些的地方,野豬的數量相對較少,對農作物的損毀程度也少一些。

專家們透過各地調查上報資料,經計算彙總後推算出:分佈在我省自然保護區等森林植被較好區域的野豬密度可達(6。94±0。31)頭/平方公里,全省累計總數有近60萬頭。儘管由於一些基層林業調查隊受技術影響,在野外調查時對野豬痕跡、糞便等對應個體計數時有偏高現象,但仍表明全省野豬分佈廣泛、種群數量龐大。

為何把野豬剔除“三有名錄”

粟海軍介紹,2000年,野豬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後成為我國“三有”保護動物。從那以後,許多地方的老百姓,即使遇到野豬破壞莊稼,甚至傷人的惡性事件,也只能選擇驅趕,不能隨意捕殺。曾經,河南南陽一對夫婦因為野豬糟蹋莊稼,3個月內獵殺了8只野豬被判刑。野豬得到人類保護後,數量就不斷增長。

“這是因為野豬繁衍太快,種群數量過大。”冉景丞說,野豬的食量大,繁殖力強,環境適應能力也強。曾經因為有大型貓科動物捕食野豬,限制了野豬的快速發展。如今,大型貓科動物少了,野豬在沒有天敵的控制下,發展非常迅速,可以兩年三胎,一胎可以有十幾只。這些年來,因為野豬發展迅猛,全國不少地方發生了人獸衝突。

“在貴州的德江、思南、印江、江口、務川、習水等地,都有人被野豬襲擊受傷的記錄。”冉景丞說。

粟海軍介紹,由於野豬種群數量增長,在林源附近和在與老百姓交錯的地帶,就很容易造成人和野豬的衝突,並且這個衝突還會越來越多,所以野豬的數量激增和它的危害激增是相關聯的。在一些地方,由於野豬破壞莊稼,造成各種危害,老百姓呼籲打擊野豬的聲音也漸漸多了起來。因此,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擬將野豬剔除“三有名錄”,其目的是再一次遏制野豬種群的數量,減少人和野豬的衝突,同時減少野豬對農作物的危害。

任何一個物種都有價值

“在處理人與野生動物的關係上,還需要更多的智慧。我個人認為,即便‘三有名錄’刪除野豬,也不代表野豬從此可以大肆獵殺、不再需要保護。”冉景丞說,所謂“三有”,即有社會價值、有生態價值、有科研價值,其實任何一個物種都有科研價值。

“野豬在生態系統中,是有著重要地位的。”冉景丞告訴記者,野豬在取食過程中不停地拱地,促進了土壤種子庫中種子的萌發,同時促進了植被的更新。從社會價值來看,野豬是豬種改造和儲存豬遺傳資源的重要來源。

粟海軍表示,野豬除了危害之外,還有多方面優勢,尤其具有重要的生態作用。“我們在調查中發現,野豬的食性很廣,什麼都吃,平常會以植物為主,尤其是食物的嫩葉、枝條、種子等,有時候還會吃一些青蛙、老鼠等,甚至吃掉一些大型動物的屍體。野豬的生存能力很強,適應環境的能力也強,比如森林、灌木叢等,它們都可以居住。近期研究還發現,野豬可能會對其他伴生物種種群產生影響,其幼仔或屍體也可能為其他動物提供食物,因此野豬是森林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科學評估和種群控制

這次,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的“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中,已刪除了野豬,引起不同的看法。

國內很多專家表示,目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將野豬刪除“三有名錄”,現在還只是一個意見稿,還未最終確定。專家認為,即使最終透過,也還會涉及到一些相關配套措施出臺。

粟海軍也認為野豬不應該被剔除“三有名錄”,“因為動物的益和害,在野生動物管理學上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就以‘三有’動物這個角度來說,野豬仍然是符合條件的,不能因為野豬現在數量多了、造成危害了,就要將它剔除‘三有’保護動物之列,有危害是可以控制的,依據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該合理控制、科學評估,就合理控制即可,保護和控制兩者並不矛盾。”

“我擔心如果野豬被剔除‘三有名錄’,監管就沒有依據,監管上肯定就弱化了。”粟海軍說,這就有可能造成人們刻意去獵殺野豬,造成濫食濫用,又可能存在人和野生動物疾病傳染的風險,最好的辦法是由政府組織合理科學的評估後,對其進行種群控制即可。

就算最後將野豬剔除“三有名錄”,粟海軍有幾點建議:

一、不要隨意接觸、獵殺獵捕野豬,不管是從保護野豬和自我保護的角度,都不應該隨意獵殺野豬。

二、建議各地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科學評估,合理確定環境容量與控制數量,依法依規進行野豬種群控制,不建議老百姓私自獵捕野豬。

三、大家也要看到野豬並非一無是處,實際上它也是生態系統中非常重要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