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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國土資源局處罰非法佔地,退還土地沒收房屋罰款83181元!

2022-11-28由 樓市觀察家 發表于 林業

國土局罰款需要交嗎

近日,南昌市國土資源局對兩家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企業和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其中青雲譜鎮楞上村委會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農民公寓案,不僅土地被勒令退還,非法建築物、設施被沒收,還受到罰款人民幣83181元的處罰,這對非法佔用土地無疑具有極強的威懾和警示意義。

南昌市國土資源局處罰非法佔地,退還土地沒收房屋罰款83181元!

南昌市青雲譜區青雲譜鎮楞上村委會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農民公寓案(未報即用)

南昌市國土資源局處罰非法佔地,退還土地沒收房屋罰款83181元!

南昌市青雲譜區青雲譜鎮楞上村委會在未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的情況下,於2017年4月擅自在青雲譜區青雲譜鎮楞上村非法佔地建農民公寓,目前已完工。經江西縱橫勘測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土地測量資料顯示,該用地總面積為4893平方米,地類均為耕地,現已建成一棟一半六層一半二層框架結構房屋,其中房屋佔地面積3480平方米(建築面積13920平方米),道路佔地面積1413平方米。經青雲譜區國土分局核實,南昌市青雲譜區青雲譜鎮楞上村委會在該地塊建農民公寓樓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已構成未經批准非法佔地(未報即用)的違法事實。

行政處罰決定內容:

一、責令退還建設農民公寓樓非法佔用青雲譜區青雲譜鎮楞上村的土地4893平方米。

二、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15333平方米。

三、按未報即用佔用耕地4893平方米處以每平方米17元罰款,計人民幣83181元(捌萬叄仟壹佰捌拾壹元)。

江西豪馳實業有限公司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臨時便道案(未供即用)

南昌市國土資源局處罰非法佔地,退還土地沒收房屋罰款83181元!

行政處罰決定內容:

一、責令退還修建便道佔用青山湖區昌東工業區胡家村的土地750。21平方米。

二、按未供即用佔用其他土地750。21平方米處以每平方米3元罰款,計人民幣2250。63元(貳仟貳佰伍拾元陸角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