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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男子盜伐桉樹被判一年半,罰一萬元

2022-09-12由 羊城派 發表于 林業

盜伐林木罰款多少

文/羊城派記者 董柳 通訊員 謝碧娟

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一男子與朋友合夥共同盜伐他人種的桉樹38。6710立方米,案發後他選擇了“跑路”,後在火車站被公安機關抓獲。

7月30日,羊城派記者從梅州市豐順縣人民法院瞭解到,該院對這宗案件作出一審宣判,以盜伐林木罪判處被告人邱某金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廣東一男子盜伐桉樹被判一年半,罰一萬元

2018年9月份,邱某金與朋友陳某平(另案處理)共同商量砍伐林木賺錢,由陳某平負責聯絡砍伐工人、貨車載樹等,由邱某金負責聯絡挖掘機師傅開山路、望風等。2018年9月29日至30日期間,陳某平、邱某金擅自組織工人到豐順縣湯西鎮新嶺村左嶺自然村“麻竹坑”山盜伐亞太森博(梅州)林業有限責任公司種植的桉樹。經鑑定,被盜伐林木的跡地面積為7。05畝,合計立木蓄積38。6710立方米。

2018年9月30日上午,豐順縣湯西鎮政府工作人員在湯西鎮新嶺村左嶺自然村“麻竹坑”山發現有一幫人在砍伐桉樹,現場抓獲周某、唐某保兩名砍樹工人。接到報警的豐順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隨後趕到現場,依法扣押了被砍伐的桉原木共1602根。2018年10月1日,民警將扣押的桉原木發還給被害人。

案發後,邱某金逃跑。2018年10月18日,豐順縣公安局森林公安將邱某金列為網上在逃人員。2019年2月23日,邱某金在廣州火車站被民警現場抓獲。

豐順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邱某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盜伐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伐林木罪。鑑於被告人邱洪金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自願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且被盜桉原木已發還給被害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圖片 | 新華社資料圖(圖文無關)

責編 | 江文華 實習生 | 曾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