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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毒品麻古超2000顆,最高被判十五年

2022-09-01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林業

麻古主要成分是什麼

7月18日下午,廣西鳳山縣人民法院透過遠端提訊系統對被告人容某、韋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一案進行宣判。

2021年4月,被告人容某從朋友“小江”處以2。8萬元的價格購得2000顆毒品麻古,並告知被告人韋某其有毒品,讓韋某幫忙販賣並承諾給予好處費。

2021年11月1日,被告人韋某聯絡容某告知已經找到吉林的買家,讓容某打包好麻古併購買潤滑油、避孕套等物品,方便其採用人體藏毒的方式將毒品麻古帶至吉林市。同時雙方約定,麻古出售後,才給付毒資。

販賣運輸毒品麻古超2000顆,最高被判十五年

被告人容某(右)

11月1日當晚,被告人韋某便聯絡朋友覃某駕車找容某拿到毒品麻古,並放至覃某的租房內。其中,部分毒品藏於覃某房間衣架上的羽絨服口袋內,其餘毒品放在韋某隨身攜帶的黑色雙肩包內。

11月2日下午,韋某揹著攜帶毒品麻古的雙肩包下樓,在尋車前往吉林市時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經搜查,從被告人韋某隨身攜帶的黑色雙肩包內查獲毒品麻古935顆,淨重92。32克,從覃某的租房房間衣架上的一件黑色羽絨服內袋內查獲一大包毒品麻古1000顆,淨重97。95克,一小包毒品麻古21顆,淨重2。14克。

販賣運輸毒品麻古超2000顆,最高被判十五年

被告人韋某

經取樣送檢,上述查獲的毒品麻古均檢出甲基苯丙胺,其中從韋某身上查獲的毒品麻古甲基苯丙胺含量為14。58%,從覃某房間內查獲的一大包毒品麻古甲基苯丙胺含量為15。11%。

法院認為

被告人容某、韋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中,被告人容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組織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韋某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處罰;但韋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現又犯販賣、運輸毒品罪,是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法院判決

被告人容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三萬元;

被告人韋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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