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林業

保定一市民取款需證明“我是我”續:銀行追責道歉,網友迷惑未解

2022-09-01由 燕南趙北 發表于 林業

聯網核查照片不一致怎麼處理

10月25日,《燕南趙北》關注了保定市一名網友到郵政儲蓄辦理取款業務,在具備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和繫結手機的情況下,仍然被銀行工作人員要求出示“輔助證件”,證明“我是我”的經歷。10月27日,網友表示銀行工作人員已經向她道歉,並稱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但她對銀行工作人員關於需要證明“我是我”的解釋,仍然感到迷惑不解。

保定一市民取款需證明“我是我”續:銀行追責道歉,網友迷惑未解

據網友介紹,《燕南趙北》關注了“銀行取款需證明我是我”事件後,10月26日上午,銀行一位工作人員與她取得聯絡,向她表達了歉意,承認當日工作人員的服務有瑕疵,還表示可以補償她被收取的3元錢小額賬戶管理費。她拒絕了對方提出的補償3元錢,表示按照銀行規章制度辦就可以,並要求對自己的投訴給出書面答覆。

《燕南趙北》在一份加蓋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西苑小區營業所”公章的書面材料上看到,關於網友取款時被櫃檯工作人員告知“沒零錢”,明知網友活期賬戶沒有餘額的情況下,19。33元被存入活期賬戶,並收取3元小額管理費一事,承認工作人員“未盡到及時提醒告知使用者,該賬戶可能產生小額管理費用”。網點對當事工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嚴格要求營業員按規定付息,支局備足零錢”。

而對於網友被要求證明“我是我”,上述材料給出的解釋是“由於身份證聯網核查的身份證照片與系統不一致,根據《關於切實做好聯網核查公民身份資訊有關工作的通知》(銀髮2007 345號)檔案的要求,需要再次提供佐證資料。”承認工作人員在“服務用語規範和服務話術表述方面有待進一步提高。”,給予當事人員下崗學習的處罰。

保定一市民取款需證明“我是我”續:銀行追責道歉,網友迷惑未解

網友表示,《燕南趙北》關注此事後,銀行工作人員的道歉很及時、很積極。對於被收取小額管理費的解釋,她表示接受。但關於取款需要證明“我是我”的解釋,仍然難以解開她心中的迷惑:第一,她的身份證是由公安機關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用以核實身份的證件。如果銀行認為她的身份證有問題,她可以向發證的公安機關去交涉。如果認為她的身份證沒問題,就應該正常辦理取款。身份證“既有效,又無效”的中間狀態,她無法理解。況且當時銀行工作人員也承認,身份證、本人和電子檔案中,透過目視分辨可以判定是一個人。

第二,銀行要求她證明“我是我”,依照的是《關於切實做好聯網核查公民身份資訊有關工作的通知》,從檔案編號可以看出,該檔案生效於2007年。但是,在10月25日她取款被要求證明“我是我”之前,她已經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西苑小區營業所辦理過多次開戶、存取款業務,也到過多家其他銀行營業廳辦理過開戶、存取款業務,還到過多種場合持自己身份證辦理過多種業務,從來沒有哪次像這次一樣,被要求出示“輔助證件”,證明“我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