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林業

她親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看法拍凶宅背後的人倫慘案

2022-08-10由 法拍故事 發表于 林業

什麼叫做草莓印脖子上

2021年,阿里法拍上線了一套番禺區房產“廣州市番禺區橋南街南堤西路**號南座***房”,房產面積80平米,一拍起拍價123。9511萬元,二拍起拍價99。1609萬元,一直到變賣結束,始終無人參拍,原因是該房產法拍頁面的一條血紅色特殊說明:

本標的為侵犯生命權案發現場,若競買人成功報名則視為對本標的現狀的認可,自行承擔競拍風險,可清場交付,買受人購房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的限購等相關規定。

她親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看法拍凶宅背後的人倫慘案

阿里法拍截圖

一、信任&放任

事情還得從2007年說起,2007年4月(另說6月),34歲的彭*娟入職廣州**貿易有限公司擔任出納,主要負責辦理公司銀行業務(含取現、轉賬、領取單據等)和保管公司支票、轉賬業務委託書。作為廣州番禺本地人,彭*娟一干就是8年,透過長期接觸彭*娟深得老闆信任,公司支票由她保管,雖然不保管簽章但是可以以辦事為由隨意借用,既有支票又有章,彭*娟發現了公司對錢的管理存在漏洞,再加上老闆從來不去銀行對賬,彭*娟靈機一動,在需要錢的時候,向公司借章(財務章和法人章等),用支票從公司賬內提現金,爽歪歪呀,最後具體提了多少現金都不記得了。至2018年9月21日,共計侵佔公司約946萬元!

彭*娟除了侵佔公司的錢,還借了網貸、消費貸,其中在工商銀行的房產抵押貸款40多萬元以及平安銀行的個人貸款20萬元,還有外欠款“借邵某1約650萬元,黃某1約150萬元,梁某2約50萬,“恆仔”約50萬,“阿某1”還有約20萬”等,借了錢的人還有一些不記得名的,總共有10多人。

侵佔時間長達三年,資金如此巨大,居然不被發現,可謂

出納真膽大妄為,老闆真甩手掌櫃

那此事又和凶宅有什麼關係呢?這麼多錢又是用來幹嘛的呢?聽我繼續講。

二、高支&低收

彭*娟,貿易公司出納,月工資3900元,另有花店一(或二)處由前夫和弟弟共同經營,利潤對半分收入約8萬元/年,合計家庭收入不到13萬元/年。而她的家庭月開支卻高達2萬元,另外每月還要還銀行貸款4萬元(銀行貸款包括我前夫位於的房子的貸款,每月9000多元,我房子工行貸款每月3000多元,車貸工行每月4000多元,平安銀行二次貸款每月18000多元),還私人貸款月利息40萬元一個月,合計每月家庭支出達46萬元,家庭年支出高達552萬元(筆者按:該支出應為案發前的家庭支出,2015年剛開始侵佔時家庭支出應該不高)。2015年開始彭*娟常去澳門賭博,輸了二、三十萬,2018年1月開始賭六合彩,輸了8萬元。

回到侵佔開始的2015年,因早年彭*娟前夫梁某3因做服裝生意開小服裝廠失敗欠下100多萬的外債,前夫梁某3的母親中風,又花了20萬。為此借了高利貸,由於利息過高,她和前夫的收入根本無法負擔,就打起了公司資金的主意。

透過偽造公司名下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賬戶交易明細查詢清單,隱瞞公司真實銀行賬戶流水,以取現、轉賬至其他公司對公銀行賬戶再轉至本人名下的方式將公司多筆資金非法佔為己有。為防止公司察覺,彭*娟偽造銀行交易明細查詢流水清單,甚至在街邊聯絡了製假的人,做了一個假的銀行流水公章,自己制一個假的銀行流水錶打印出來,蓋假章交給公司。

公司賬戶提現記錄:

2015年十七筆提現,合計102。2萬元;

2016年2月-6月十七筆提現,金額合計128萬元;

2016年7月-11月二十筆提現,合計134。8646萬元;

2017年1月-9月二十六筆提現,金額合計179。062萬元;

2017年10月-12月七筆提現,合計76萬元;

2018年1月-5月二十八筆提現,合計223。34107萬元;

2018年6月-8月十三筆提現,合計101。937866萬元。

據判決書,上述錢都是彭*娟“親自在櫃檯提現的,已經全部用於還債”。

2015年-2018年,彭*娟又將其中三十二筆提現金額合計279。738419萬元存入公司銀行賬戶,她說“是我拿了公司錢以後退給公司的。其實之前我拿公司的那些錢有想過以後要還回去的。”

……

三、敗露&瘋狂

2018年9月20日,彭*娟所在公司需要購入貨物,需要支付約800萬元貨款,老闆告知彭*娟陸續將這些錢轉賬到客戶的銀行賬戶上。此時,公司賬目顯示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賬戶還有約1100萬元餘額,而實際該賬戶卻只有餘額299447。36元。彭*娟自知侵佔公司錢款即將敗露,打算自殺了結自己,但又怕自己死後7歲的兒子沒有人照顧,所以就打算先殺了兒子然後再自殺,一起上路。

以下為彭*娟自述:

——————————————

“2018年9月20日16時,我打算趁機將兒子帶回自己***房家中,先將他殺害,然後自殺。所以特意回到***房,整理好主人房內的床鋪。9月20日19時許我把梁某1接回母親家中一起吃了晚飯,然後沖涼睡覺。9月21日凌晨2時許,梁某3出門進貨去了,3時左右,我就拉醒梁某1,騙他回去我們自己家睡覺。之後一起步行回到南堤西路**號***房。我帶他在主人房裡直到熟睡。接著我就騎在他身上,面對面用手掐住他的脖子,同時用他的枕頭堵住了他的口、鼻,用自己的頭來壓著枕頭。我大約用手掐了十分鐘,梁某1開始手腳掙扎,後來已經不動,口和鼻子有白色泡沫,我斷定他已經不行了。接著我就幫他換上了一件紅色長袖T恤,一條綠色校服,並蓋上一張被子。整理好之後,我就在大廳留了一張字條,給梁某3、女兒、弟弟、老闆等人,說對不起、大家保重。我去廚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割手腕自殺,其中左手手腕割得比較深,已經留了很多血。我發覺自己死不了,又去喝了半瓶潔廁劑,但依然沒死,並吐了出來。接著我又用揹帶掛在洗手間門口的鋼管處,打算上吊,結果鋼管又折斷了。最後到了早上7時許,我關上房門,出到大街上打算找地方跳樓自殺,後來走到南堤觀龍樓一樓下,看見樓下門開啟的,順著樓梯上到樓頂,在該處思前想後。大約半個小時左右,我縱身從樓上跳了下來,結果被樓下的廣告柵擋了一下,摔在地上。之後我不知道誰報了120,醫生到場後,我依然清醒並告知醫生關於我殺了自己兒子的情況,職務侵佔的事也說了,醫生告知了梁某3。後來我就被送到醫院了。”

“我要殺死兒子梁某1是有很多因素的,一是我前夫曾經吸毒,十年前我幫他戒掉了,但我不放心讓他帶兒子,況且他負擔也很重,要養父母,他母親中風了;二是我母親也帶不了我兒子;三是我欠別人約950萬元,我怕那些債主追錢時欺負他、侮辱他,就想和他一起死。”

“在2018年9月份的時候,我就有想死的想法,想著死的話就和我兒子一起死,因為9月21日公司要用幾百萬元,我沒有錢,也沒有能力還錢,所以就決定了那天以死解決這件事。我想著和兒子一起死,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家裡,於是在凌晨2時多就帶我兒子回到自己的家裡。”

——————————————

(梁某1為彭*娟兒子;梁某3為彭*娟前夫)

她親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看法拍凶宅背後的人倫慘案

案發地房產實拍

四、終局

廣州**貿易有限公司在彭*娟2018年9月21日自殺後另行安排公司財務會計去銀行辦理轉賬業務方才發現公司賬目問題。

經審理法院確認:被告人彭*娟在職務侵佔廣州**貿易有限公司資金共計人民幣9462237。13元后仍揹負鉅額債務,其深感無力償還、又害怕事情敗露而欲自殺。同時被告人彭*娟擔心其兒子即被害人梁某1(出生於2011年6月18日)無人照顧、因此事被他人嘲笑欺負等,遂產生先殺死被害人梁某1再自殺的念頭。2018年9月21日凌晨3時許,被告人彭*娟在廣州市番禺區橋南街南堤西路**號南座***房內,趁被害人梁某1熟睡之機,使用枕頭捂口鼻、雙手掐頸的手段將被害人梁某1殺死。隨後被告人彭*娟採取割腕、上吊、跳樓等方式自殺,被群眾發現並報警。被告人彭*娟被送往醫院救治,其主動向醫生及到場民警交代自己故意殺人及職務侵佔的犯罪事實。經鑑定,被害人梁某1的死因符合外力(如掐頸、捂口鼻)作用上呼吸道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經審理,法院2020年3月23日判決如下:

——————————————

一、被告人彭*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34年9月20日止)。

二、責令被告人彭*娟向被害單位廣州**貿易有限公司退賠9462237。13元(暫扣在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的289260元予以抵扣)。

——————————————

她親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看法拍凶宅背後的人倫慘案

法院判決書 (由於該案涉及未成年人,法院判決書已撤回不公開)

2021年10月19日,涉案房產被公開司法拍賣,經過一拍、二拍、變賣,最終流拍。

判決書中還有多位案件相關人士的證言證詞,涉及彭*娟親屬、公司、朋友、醫院、民警、法醫、兒子學校老師等,篇幅問題不再贅述。

人倫慘案,最無辜的兒子成為了最大的犧牲品,彭*娟的貪婪與墮落、公司管理的漏洞、家庭對不明來源收入的有意忽視共同造就了這起悲劇,藉此房事與大家警醒:

懂規則、守規則、剋制內心的貪婪、做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