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林業

“文學”的內涵演變與當代價值

2022-08-06由 澎湃線上 發表于 林業

如何理解文學的價值取向

近日來,一些高校陸續釋出了“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在“文科類”條目下,有的是哲學、歷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並立,有的是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類、哲學類並立。自從學科門類的觀念建立之後,說到“文史哲”,人們總是會很自然地關聯為文學、歷史與哲學。雖然在招生簡章上以括號的形式出現在“漢語言文學”與“中國語言文學”之後的“古文字學方向”,更多的意義在於強調“強基計劃”對於“古文字學方向”的支援,不過這樣的並立,很容易讓人把括號中的“古文字學”之“文”與“文史哲”之“文”相混淆。

除此之外,社會上對“文學”的認知也出現一些問題:一方面是創作界一派繁華景象,除了傳統的紙質出版,大量的網路作家也時時爆紅;而另一方面,我們也經常聽到“文學已死”的嘆息。為什麼會如此悖反?在從事文學史研究的過程中,筆者非常關注文學的功能與文學家的責任。當下時節,當“文史哲”之“文”在“強基計劃”中被規定性地指向“古文字學”時,我們更加需要重新思考“文”與“文學”的意義和價值。

樹立人格標準

在漫長的中華文明史上,“文”究竟指什麼?“文學”又是什麼呢?

《周易·繫辭下》說:“物相雜,故曰文。”把不同顏色的物體雜錯地放在一起,會形成色彩交錯的美麗花紋,這就叫“文”。再到後來,“文”的概念逐漸虛化,大凡具有和諧美好品質的人事行為,都能被冠上個“文”字。因此,《國語·周語下》記載了單襄公評價晉周的一段話:“其行也文,能文則得天地。天地所祚,小而後國。夫敬,文之恭也;忠,文之實也;信,文之孚也;仁,文之愛也;義,文之制也;智,文之輿也;勇,文之帥也;教,文之施也;孝,文之本也;惠,文之慈也;讓,文之材也。”這位晉周就是在春秋中期晉楚爭霸中非常有作為的晉悼公。他的行為所表現出來的“文”,包含了敬、忠、信、仁、義、智、勇、教、孝、惠、讓等諸多美好的德行。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文”就是指人類社會的文明成果在一個人的言語行為中的整體表現。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古代的帝王在去世之後蓋棺定論、確定諡號時,最高的評價就是“文”:“經緯天地曰文,道德博厚曰文,學勤好問曰文,慈惠愛民曰文,愍民惠禮曰文,錫民爵位曰文。”(《逸周書·諡法解》)可以說,這幾種情況,涵括了作為君主應該具備的所有的美好品質。由此而言,“文”可以被視為接受過文明薰染的人們所追求的理想人格的標準。

除了透過言語、行為表現出來的“文”,從文字產生之日起,“文字”之“文”就在文明傳承過程中擔負起了特殊的責任。對今天的人來說,“文字”是一個詞,但在早期,“文”和“字”並不相同。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指出:“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孳乳而寖多也。”(引自徐鍇《說文系傳》)這就是說,“文”是“字”的基礎,“字”則是在“文”的基礎上,透過音形關係的滋益增加出來的。就“文字”而言,最根本的還是“依類象形”而產生的“文”。所以,人們把用文字作為載體的記錄人類文明成果的文獻典籍,也稱為“文”。有了文獻典籍之“文”,就有了研究文獻典籍之學,即“文學”。在孔子教授弟子的科目當中,與“德行”“政事”“言語”並列的,就是“文學”。

追求形式美感

從孔門四科之一的“文學”,到今人眼中的“文學”,其間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第一個階段,“文學”是指研究“文”的“學問”。《論語》《商君書》《荀子》中的“文學”,都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的。尤其《荀子》說得明白:“人之於文學也,猶玉之於琢磨也。《詩》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謂學問也。”之後,由於這個“學問”和儒家關係特別緊密,所以,“文學”逐漸演變為“儒學”乃至“儒生”的代名詞。漢代人眼中的“文學”,在很多時候不是指儒學,就是指儒生。與此相關聯,又出現了由鑽研儒學的儒生充任的作為職官名的“文學”。作為官名的“文學”,從漢代出現,一直被沿用到明清時代。而另一方面,“文”字本身所包含的形式美,成為推動“文”一步步走上獨立自覺的內在動力。

圍繞著“文”的價值和功能,孔子說過兩句話,一句是“文質彬彬,然後君子”,另一句是“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前者強調內容之“質”與形式之“文”的和諧統一,後者強調優美的言辭對於言語傳播的重要影響。所謂“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追求形式美是人的天性。因此,儘管“文質彬彬”是最理想的狀態,但“炫目之色”“繞樑之音”等形式之“文”可視、可聞、可感的特徵,更容易讓形式之“文”成為人們追逐的物件。戰國時代之所以出現諷刺“買櫝還珠”“秦伯嫁女”的寓言故事,就源於時代風氣出現了對形式之“文”的極致追求。在諸多的形式美中,“巧言”所具有的無窮的蠱惑力量,被戰國時代的縱橫家們發揮到淋漓盡致,這讓言語辭令成為當時最引人注目的一種“文”。

可以說,春秋戰國時代接遇賓客、應對諸侯的需要,是推動能文之士批量出現的重要因素。諸子百家的產生,亦緣於他們想透過言語及文字連綴而成的文章來影響當時的執政者。“登高能賦可以為大夫”(《漢書·藝文志》),所以,這種風氣延續到漢代,就陸續出現了一批以辭賦見稱者。但是,隨著“賦頌之徒”越來越追求形式上的鋪彩摛文,他們的創作距離現實的關切也就越來越遠,所以到西漢末年,便有了揚雄對“勸”與“諷”的感嘆與反思。揚雄、桓譚等人的反思與批判,催生了東漢人對真正的“文”與“文人”的充分肯定與巨大期待。王充在《論衡·超奇》中說:“筆能著文,則心能謀論,文由胸中而出,心以文為表。”這裡的“筆能著文”,和司馬遷說屈原“嫻於辭令”一樣,推崇的都是人的文才,只不過隨著社會的發展,其表現形式已經從語言表達能力變成文字表達能力了。王充斷定“繁文之人,人之傑也”,還有哪個評價比這一句更能肯定“文”之於人的意義與價值?

這種觀念對東漢以後中國文學與文化的發展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曹操、曹丕、曹植父子三人是曹魏文學集團的奠基者,曹丕的《典論·論文》更是把文章推崇到了“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的高度。經過曹氏父子的大力推崇,“文”的價值被進一步確認,文人的地位也得到了充分肯定,以展示文才為主要目的的詩文創作由此進入一個非常繁榮的階段。於是,到南朝劉宋時期,就出現了與“儒學”“玄學”“史學”並立的“文學”,專門來教人學習如何作文。這個“文學”之名,實際上既有別於此前作為“學問”“儒學”代稱的“文學”,也和當時及後世通行的“文學”觀念不同。

注重道義擔當

除了當時作為習文之學的“文學”之外,從劉宋開始一直到明清時代,“文”和“學”一直都是兩個可以並列但指向不同的概念。與“學”並行而立的“文”,作為“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它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載道”。因此,在遭遇齊梁時代“為文而造情”的形式主義衝擊之後,唐代韓愈、柳宗元發起的古文運動,其最重要的意義就是洗去齊梁以來的綺麗靡豔,重新張揚並確立了“文以載道”的精神。中國文學文質並重、情辭相稱的“載道”傳統得到延續並一再發揚光大。晚清以來,受西方純文學觀念的影響,“文學”的特質被定位於透過抒情、審美或塑造典型形象來反映生活之後,“文學”的發展才脫離了經國濟世的“載道”之路,逐漸向著以審美、趣味、娛情為主導的狹義化方向發展。

現當代的文學史歷程,是中國文人主動接受西學影響的過程,同時也是傳統文學觀念被解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最能體現傳統價值觀的“文以載道”受到批評。由此,在傳統觀念中居於中心地位的“載道”之文被排除在“文學”之外,按照西方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劃分的文學框架成為主流。這樣的趨勢與狀態有可能使中國文學失去“最有價值的那部分”。這“最有價值的那部分”,就是歷代文人所執守的“匹夫之責”,就是始終關心現實生活、民生疾苦的道義與良知;它最大的特點是“精誠由中”(王充《論衡·超奇》),因而也是“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毛詩序》)的力量之源。缺失了這“最有價值的那部分”,我們似乎真的可以認同“文學已死”的感嘆。

然而,在“文”“質”對立統一的運動過程中,中國文學漫長的發展史已經反覆展示過什麼叫“生生不已”。當漢賦創作陷入“競為侈麗閎衍之辭,沒其諷喻之義”的困境時,班固“或抒下情以通諷諭,或宣上德以盡忠孝”的漢賦觀,打開了漢賦多元化發展之路。當六朝“情必極貌以寫物,辭必窮力而追新”的寫作讓聲色渲染變成“亡國之音”後,韓愈、柳宗元的古文運動一洗齊梁以來的綺麗靡豔,重新確立了“文以載道”的傳統。可以說,宋代歐陽修發起的詩文革新運動,明代前、後七子所倡導的“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及清代桐城派古文家的“道統自任”,都是樹立在以“文以載道”為傳統的中國文學史上的一座座豐碑。

當“文學”在狹義化的理解中越來越脫離現實需要,當“文學已死”被許多人掛在嘴上時,“文學”往何處去,也是每一位嚴肅認真的寫作者努力思考的問題。這個時候,格非的宣言具有代表性意義:“在今天這樣一個文學寫作日趨娛樂化的時代,司馬遷的偉大抱負對我們是一個必要的提醒。因為在今天的社會生活中,文學仍然是一種重要的矯正力量。文學寫作不僅僅關乎娛樂和趣味,也關乎良知,關乎是非,關乎世道人心。”(格非“茅盾文學獎”獲獎感言)

所謂“迷途知返”,在不知到哪裡去時,回首來時的路總能讓人重新找到方向。在悠久而輝煌的中國文學發展史上,“文”與“學”從來都是相輔相成、並立而行的。可以說,“文學”是體味“文”、理解“文”、學習“文”、創作“文”的學問;“文學”的素養,積累的是學識,濡染的是精神,培養的是志氣,樹立的是責任。在“文史哲”共同構築的“人文”世界裡,歷史是腳下堅實的大地,哲學是抬頭仰望的星空,而連線星空與大地的,則是處身於天地之間、作為“文”之本、“學”之源的人類的智慧與情思。文學讓歷史變得更有溫度,讓哲思變得更有感情,“能文則得天地”。

人之所以成“人”,就在於“人文薈萃”。繁文之人,人之傑也!

(作者單位:清華大學人文學院)

原標題:《“文學”的內涵演變與當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