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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丟下去試試!”兩男子開玩笑把朋友抬起往陽臺外丟,結果護欄真斷了

2022-08-05由 北青網 發表于 林業

護欄有幾種形式

朋友間開玩笑很正常

但凡事得有度

玩笑過了頭

不僅傷了相互間的感情

還可能釀成禍端

玩笑引發禍端

2020年3月4日,湖南寧鄉,文某、王某與賀某、案外人王某某一同自駕前往湖南省張家界旅遊,次日入住某公司名下度假村酒店。

3月6日下午,賀某與文某、王某在度假村王某房間的陽臺(離地約九米)聊天,其間,三人開玩笑稱欲將賀某從陽臺丟下去,賀某隨口反擊“你有種把我丟下去試試”,隨後賀某坐到陽臺空置的座椅上。

玩笑間,文某、王某一前一後將賀某連人帶椅抬起靠向陽臺護欄,假裝向外傾倒。陽臺護欄受重力衝擊發生斷裂,王某、賀某滾落至酒店下方的馬路上。

禍端誰來買單?

事故發生後,賀某被送往湖南省張家界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住院4天,花費醫藥費近5000元,費用由該度假村所屬公司支付。3月10日,賀某出院並轉入湖南省長沙市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治療,住院25天,花費醫藥費80000餘元。

經鑑定,賀某下頜骨骨折術後,遺留張口受限1度,構成十級傷殘;左脛骨平臺骨折,左膝關節後交叉韌帶止點撕脫術後,遺留左膝關節功能障礙,構成十級傷殘。

另查明,某公司為賀某向湖南省長沙市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預繳了醫療費20000元,為王某支付醫藥費600餘元。

經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核定,賀某的醫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210000餘元。

“有種丟下去試試!”兩男子開玩笑把朋友抬起往陽臺外丟,結果護欄真斷了

法院:各方均承擔相應責任

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損害後果與文某、王某行為直接關聯,兩人應負主要責任。文某、王某以開玩笑的形式將賀某抬向陽臺護欄邊緣,雖然主觀上並未有讓賀某受到傷害的故意意願,但客觀上導致了賀某從陽臺跌落致傷的損害後果,該損害後果的發生與二人的行為具有直接關聯性。

文某、王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理應預見並防範該損害結果的發生,二人主觀上存在過於自信而放任行為發生的重大過失,應對賀某的損害結果承擔連帶責任。

同時,某公司名下度假村酒店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補充責任。經實地勘察,本案事故發生的陽臺距地面近十米,唯一防護措施是木質護欄,某公司雖有聘請專人對護欄進行不定期維護保養,但其作為盈利的度假村酒店管理人,應比一般的公共場所管理人盡更高程度的安全保障義務,確保度假村酒店內不存在安全隱患,保障度假村酒店內消費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並且某公司陳述涉案房屋陽臺欄杆高度為1。04m,與國家標準不符,存在安全隱患。

最後,受害人賀某未制止、拒絕,反而刺激、迎合打鬧行為,可酌情減輕侵權人責任。本案中,賀某對於文某、王某將其抬起並往外扔的行為不但沒有進行制止、沒有明確做出拒絕的表示,還以“有種就把我丟下去試試”的語言刺激、迎合文某、王某的嬉戲打鬧行為,從而導致本案結果的發生。

賀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相當的日常生活經驗,對自身處於近十米高的陽臺,被他人抬起作勢往外扔的行為的危險性理應有正確的認知,應該意識到在陽臺上嬉戲打鬧容易出現意外,對自身安全應給予更多的注意,以防範意外發生。

據此,法院依法作出文某、王某各承擔賀某損失30%;某公司承擔賀某損失20%的判決。賀某、文某、王某及該公司均不服判決,上訴至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了維持一審責任比例劃分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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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文章來源:公眾號@ 寧鄉市人民法院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