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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採取“四結合”舉措提升行政複議監督案件辦理質效

2022-07-23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林業

案件複議是什麼意思

行政複議監督案件是指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複議機關辦理案件的程式性處理行為和履行行政複議決定方面的監督。

廣東聚焦行政複議監督案件重點問題,採取“四結合”舉措,規範案件辦理,拓展監督效能,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取得良好成效。

  全面審查與實地核查相結合

堅持“全面審查”的原則,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行政複議監督申請,均要求下級行政複議機構提交作出相關決定的全部案卷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嚴把案件事實、證據、程式、依據、處理結果關。

總結歸納“五查五看”方法,對監督案件進行“全面複檢”。“五查五看”即查補正,看是否增加申請人的補正義務;查不予受理,看是否符合受理範圍和條件;查延期和中止,看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查駁回申請,看事實是否清楚、依據是否正確;查履行決定,看是否落實到位。針對系列監督案件處理較難的情況,採取實地核查的做法,到被監督單位實地核查瞭解相關情況,將監督壓力傳導到行政複議機關和執法機關,推動共商對策,指導化解。

  “一案一提醒”與“辦一案規範一片”相結合

我省在辦理監督案件中,堅持問題導向、有錯必糾,對個案中發現的問題,採取“一案一提醒”措施,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發出“提醒函”,指出存在問題,並督促抓好整改,規範辦案行為。對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採取通報等方式,明確要求、規範辦案,達到辦一案規範一片的效果。

 “雙抄告”與“雙協調”相結合

申請人以監督申請為載體,一併要求解決實質問題的訴求還比較多,反映申請人不僅關注案件處理的程式和結果,更加註重行政機關是否從根本上解決實質問題、化解行政爭議。對此,我省堅持將實質性解決問題作為辦理行政複議監督案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探索推進“雙抄告”機制,即將行政複議監督告知書和提醒函抄送給申請人和下級行政複議機關,既轉送了申請人的實質訴求,也對下級行政複議機關切實起到了警醒作用。同時,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和實質訴求搭建化解行政爭議的有效平臺,探索推進“雙協調”機制,既與申請人進行協調,也與被監督的行政複議機構協調,構建雙方可以接受和解方案,推動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

  當下抓與長久治相結合

為切實督促各級行政複議機構依法履行行政複議職責,統一規範行政複議監督案件的辦理,省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將行政複議監督案件辦理納入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健全配套機制範疇,根據近年來行政複議監督案件辦理中發現的共性問題與總結的經驗做法,擬定了《廣東省行政複議監督案件辦理規定》,並已徵求各地意見,目前正修改完善過程中。該規定對於監督案件的適用範圍、辦理程式、審查形式、處理方式、結果運用等均作出了規範,推動建立健全統一規範、實在管用的監督機制,實現省內全域監督有效覆蓋。

(廣東司法行政)

【來源:廣東政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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