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林業

海南拆遷維權案例:一個聘請律師的選擇,避免了家破人亡的慘禍

2022-07-18由 律師在您身邊 發表于 林業

修改後再審是什麼意思

【海南省陵水縣陳先生案辦案手記】

2017年1月4日剛過完元旦,海南省陵水縣一個老客戶小陳先生(為了區別當事人,這裡稱作小陳先生)把我叫到了陵水縣。他們從三亞機場把我接到了車上。海南人流行嚼檳榔,他們也不例外,熱情的邀請我嚼檳榔,我嚐了一個,味道實在不敢恭維,於是趕緊吐掉。從三亞機場到陵水縣的路程大約需要一個多小時。一路上聊著海南的風土人情不知不覺中就到了賓館。

小陳先生像大部分海南人一樣,個頭不高,方臉,面黑,但是卻心直口快。旁邊這位不善言語的老陳先生瘦高,表情嚴肅,但是眼中透著憂鬱的神色。落座泡上茶後小陳先生才開始了介紹。透過他的介紹我知道了,由於小陳的拆遷案件我們給辦的很漂亮,導致小陳已經成了十里八村的成名人物,鄉親們誰有拆遷難題都會找小陳來討招。

這位老陳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其實老陳先生是小陳先生鄰村的,平時雖然見過面,但是基本上沒打過什麼交道。這次由於案子上的事慕名找到了小陳,小陳聽了老陳的陳述後,感覺此事比較棘手,非律師出馬是難以解決的,故而極力向老陳先生舉薦我,透過他的舉薦,老陳先生向我預付了諮詢費,才邀請我下來海南的。

海南拆遷維權案例:一個聘請律師的選擇,避免了家破人亡的慘禍

【基本案情:宅基地交換引發的一系列問題】

老陳先生的事情是這樣:老陳先生原來經過村裡分配獲得一片宅基地,後來同村有個劉姓村民說自己也有片宅基地,但是離家較遠不太方便,想置換老陳先生的這片宅基地。看到劉姓村民的宅基地面積比自己的還大一點,於是老陳先生就和劉姓村民做了交換。交換後老陳先生就先在這塊宅基地上蓋了三間房,住了好幾年後手裡寬裕了,就想再蓋兩間偏房。但是恰在此時,村裡開始謠傳村子要徵收了,於是村裡有位李姓村民站了出來,說這塊地是自己家的,讓老陳先生退還土地,自己好去領取拆遷款。

老陳先生馬上找劉姓村民詢問,才知這塊地原來真是李家的,只是十幾年前李姓村民已經以1500元的價錢賣給了劉姓村民,於是劉姓村民才和老陳先生做的交換。但是此時,李姓村民已經為了拆遷款完全置誠信於不顧,說什麼那個交易是被劉姓村民誘騙而做的,這塊地是全家人的,不是自己的,自己無權買賣。併為此還對老陳先生提起了訴訟,此案經一審、二審,法院都以土地糾紛應該先由當地政府裁決為由駁回,於是李姓村民申請政府裁決,陵水縣政府作出裁決書,認定案涉土地中的525平米歸李姓村民。後老陳先生和李姓村民都對這份裁決書提起了訴訟,法院第一次審理撤銷了該裁決,但經上訴後又撤銷原判駁回起訴。

於是李姓村民出面阻止了老陳先生的建房行為,並要求老陳先生騰地。同時李姓村民還向鎮裡舉報老陳是違建,鎮裡受李姓村民的舉報還對老陳作出了《違建認定書》和《拆除決定書》。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老陳先生把我叫到了陵水縣。到現在,老陳先生和李姓村民的官司已經打了好幾年了。

一個律師的決定

小陳先生介紹完後,老陳先生很平靜的對我說:“王律師,不瞞你說我這次叫你下來其實也沒報什麼希望。只是小陳先生一個勁的給我說你絕對能擺平這事,所以叫你下來看看這個案子,情況就是小陳介紹的這樣,你要覺得這案子可以做你就做,不可以做也沒事。我已經計劃好了,姓李的想要地,那就拿命來換。我孩子也都大了,我也活夠了。他說這話的時候聲音中沒有一絲咬牙切齒的仇恨,相反平靜的像在訴說一件與己不相干的事情一樣。恰恰是這樣的語氣才讓人覺得陣陣寒意,這不是說說而已,而是註定將要發生的事情。我眼前彷彿已經看到了兩個家庭家破人亡的慘狀,我暗下決心,我一定要阻止這種事情的發生。所以在老陳說完我略微沉思了一下,很平靜地說道:我可以試試,但是至少在我運作的過程中,你不得再有剛才的想法。老陳望了我一下,說:好吧。於是,這個案子就這樣代理了。

海南拆遷維權案例:一個聘請律師的選擇,避免了家破人亡的慘禍

代理以後,經過分析研究和查閱大量當地的法律法規,我認為那個裁決案的裁判存在很大問題,而且那個裁決對老陳在本案中的合法權益具有重大影響。於是我對法院在裁決案中存在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窮盡歸納,找出其中的問題,提起了再審程式。但是該程式提交上去後,並沒得到我們所希望的效果,海南高院的法官給當事人打電話說你這再審超過時效了,來拿回去吧。當事人問我怎麼辦,我說“交出去的材料哪有再拿回來的道理,即使他認為超過時效也要讓他以書面裁定的方式進行處理”於是就沒去拿,海南高院也沒有給書面裁定,此程式到案件結束也沒有結果。

陷入僵局

在對裁決訴訟程式提起再審的同時,我以李姓村民為被告也提起了民事侵權之訴。2017年4月27日,該案第一次在海南省陵水縣法院開庭,由於我在庭上將李姓村民為了獲取徵收利益,出爾反爾的行為惡意進行了完整的論述,開庭效果很好。庭後法官把老陳叫到庭外說了半天,由於他們庭外的交流用的全是海南當地話,我一句都聽不懂,所以只是站在旁邊抽菸。他們交流完後我問老陳,法官剛才在跟你說什麼?老陳說法官說案子他是會判老陳贏的,但是老陳的訴求沒有依據,得申請做個估價鑑定,有個估價報告他好判決此案。此話簡直把我驚得目瞪口呆!因為如果這話是真的,那法官的這行為是嚴重違法的,法律嚴禁法官在判決前將判決意圖透露給當事人,實踐中雖然有法官會這麼做,但那都是在私密環境下偷偷的說,而且目的往往都是為了引誘當事人向其行賄,像這麼明目張膽的說這個簡直是聞所未聞。基於半輩子的職業經驗,我知道在一些小地方,法官行為會存在這樣那樣的不規範,但這種做法還是重新整理了我的閱歷。由於我聽不懂海南話,無法驗證當事人這種說法的真實性,或許是他理解錯了也不一定。但是直覺告訴我,這案子可能會凶多吉少。不管怎麼說法官提出了鑑定的建議,那必須得照辦,否則他更有理由駁回起訴了。鑑定提交上去後,經過鑑定,當事人建了一半無法進行的工程造價為261004。27元。

海南拆遷維權案例:一個聘請律師的選擇,避免了家破人亡的慘禍

於是2017年10月12日此案第二次開庭。必須指出的是,此案第二次開庭我沒有出庭,原因是開庭前法官給我打電話說這次開庭只是就原告申請做的鑑定報告進行質證而已,律師來不來都可以,從北京來回一趟海南也不容易。結果在該案開庭過程中,法官突然認為原告的訴求不明確,要求按自己的意思修改訴訟請求,在原告修改以後,又以第三人劉姓村民和李姓村民之間簽訂的宅基地買賣協議及老陳和劉姓村民之間簽訂的宅基地交換協議無效為由判決駁回起訴。這樣的判決是肯定有問題的,因為本案是侵權之訴,並沒有人主張合同效力的認定,即使被告要主張這個,他也應該就此問題提起反訴,但本案中被告並沒有提起反訴。在這種情況下,基於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則,法院認定合同無效顯然超出了當事人的主張範圍。於是上訴,但上訴後卻被維持了原判。

海南拆遷維權案例:一個聘請律師的選擇,避免了家破人亡的慘禍

在提起本案訴訟的同時,我們也針對鎮政府作出的那個違建認定和拆除決定提起了行政訴訟。這兩個行政訴訟進行得很順利,鎮政府兩個決定全部被法院判決撤銷。

之後我們又對鎮政府提起了行政賠償之訴,但是賠償之訴的進展卻不理想,統統被駁回起訴和上訴。案件陷入了僵局。

圓滿成功

於是我對整個案件重新進行了細緻的梳理,宅基地買賣和交換的協議在其他地方的司法實踐中,都是認定本村村民之間的這種協議是有效的,但是陵水這邊非要認定為無效,這個理論上是可以繼續走程式去追究到底的,但是這塊畢竟沒有國家法律層面的可靠依據,只能找司法實踐中的地方案例,而這種地方案例並不一定具有參照效力。所以追究這個程式意義不大。行政訴訟已經走到了盡頭,也無路可走。怎麼辦呢?我一遍又一遍的閱讀著手裡這十幾份判決書,在看到這份侵權民事判決的時候突然眼睛一亮,既然協議已經無效,這不正是我們啟動下一步程式的切入點嗎!協議無效對我們並非全是壞事呀!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協議被確認無效後,雙方應該對協議標的物進行各自返還,有過錯的一方還應該賠償無過錯方的損失。這真是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呀!

海南拆遷維權案例:一個聘請律師的選擇,避免了家破人亡的慘禍

於是,我以李姓村民和劉姓村民為被告啟動了要求因協議無效賠償損失的訴訟。此案果然效果很好,陵水法院判決李姓村民賠償老陳全部損失。案子到這一步,老陳那一直嚴肅陰沉的臉上終於恢復了生機,拉我進當地很高檔的海鮮店非要跟我喝幾盅。我笑著答應,喝歸喝,但我知道此案仍然還是懸而未決的。因為這僅僅只是個一審判決,並非終審,對方如果上訴,這判決是否生效還不一定。但此時此刻,我不好再用這個殘酷的現實去破壞老陳難得一見的好心情。

對方果然上訴。2019年12月17日上午9點,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姓村民對這一訴訟的上訴案件。法官很年輕,從面相看人品比較正直,但是貌似離開學校步入工作崗位年份不多,比較較真,庭審中,關於此案是否適用合同相對性和我進行了尖銳的唇槍舌戰,雖然最後貌似我的意見佔了上風,但是我知道她心裡是不服的。於是庭後我把我的觀點和依據整理成一份完整的代理意見給她寄了過去。儘管這樣,我心裡仍然是忐忑的,在當事人問我對案件結果的預判的時候,我回答說不好判斷。

時間很快到了2020年元旦,在這一天,老陳的女兒透過微信給我發來了二審的判決書,我連忙點開來看,最後的結果是判決駁回老陳對李姓村民的訴求,看到這裡我的心都要涼了。正要合上手機的時候,發現後面還有,於是繼續點開看,居然還有第二份判決書,在這份判決書中,判決由劉姓村民承擔原本一審判決確定為李姓村民承擔的賠償責任。看到這裡我不由地笑了,法官還是堅持了自己的合同相對性的觀點,認為李姓村民和老陳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合同關係,無法直接向老陳承擔責任,所以她將一審判決原本確定給李姓村民的責任都劃轉給劉姓村民去承擔。

案件到了這一步,終於可以畫上句號了。

從2017年元旦到2020年元旦,整整三年,打了這麼多官司,我在此案上寫出的法律文書至少已經幾十萬字。這在事先是無法預估的。

掩卷沉思

我們能從這個案子中得到什麼啟發呢?

我覺得首先應該感謝老陳當年的那個選擇,要不是選擇聘請律師的話,今天老陳是否還健在還是個未知數,李姓村民及其家人是否還健在也是個未知數。

其次,我想透過這個案子告訴大家的是,拆遷案子很複雜,往往不是透過一個訴訟就能解決問題,這樣的案子背後需要大量的訴訟程式和法律程式來運作,老陳的案子前後光從法院拿回來的判決書摞起來都半尺多厚,這還不算別的材料,這不但不是一個普通老百姓自己能完成的,而且也不是一個普通律師能夠自己完成的,聘請專業律師介入是必然之選。

再次,這種案件的運作是個動態過程,無法從一開始就能給人勝算的預估,好多人往往用普通民事訴訟的判斷法去判斷拆遷律師,以事先勝算預估作為選擇律師的標準,這是非常錯誤的。

這種案件律師的付出是無法從事先判斷的;

但選擇我們是沒錯的;

海南拆遷維權案例:一個聘請律師的選擇,避免了家破人亡的慘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