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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2022-07-10由 中國青年網 發表于 林業

姓劉和姓李叫什麼名字

最近

湖北武漢的一個大學生

因為名字火了!

他竟然叫春秋戰國!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一聽這個名字

你們的反應可能是

啥?這是個網名吧?

還真不是!

這個名字不僅是身份證上的真名

人家還用了20來年!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春秋戰國是武漢科技大學的

一名大一新生

在上大學之前

他就因為這個名字

成了學校裡的名人

許多人會覺得

“‘春秋’這個姓,好特別啊”

其實

這個姓並不是跟隨爸爸或媽媽

春秋戰國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他的父親姓劉,母親姓李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那為什麼取這樣一個名字?

春秋戰國透露

因為他的父親

對歷史十分感興趣

他認為春秋戰國時期

是一個思想迸發的時代

擁有這個特別的名字

生活中的“烏龍”當然也不少

高考結束後出門旅遊

由於被認為準考證上名字太“假”

沒有獲得針對學生的打折

而上了大學以後

多個群主@他要求實名……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不過春秋戰國

倒是挺喜歡這個名字

有把“春秋”這個姓

傳下去的打算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這麼獨特的名字

立馬引發了大家的討論熱情:

有些人名,簡直是

“只有你想不到,沒有我不敢叫”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那麼,這位春秋戰國到底姓啥?

真的可以像這樣自己造姓嗎?

大家為這事吵翻了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我爸姓劉,我媽姓李,我叫春秋戰國”

最高法:不可隨意選取姓氏 甚至恣意創造姓氏

其實,《百家姓》中並沒有“春秋”這個複姓。像春秋戰國這樣既不隨父姓,也不隨母姓,而是由父母另造一姓的,此前也有一例。

2009年,山東濟南市民呂某給女兒起名為“北雁雲依”,其中“北雁”為姓,“雲依”為名,夫妻二人為女兒辦理戶口時被當地派出所拒絕。呂某以女兒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被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根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透過的立法解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1、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因由法定撫養人以外的人撫養而選取撫養人姓氏;

3、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根據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選取姓氏。

那麼像“北雁雲依”和“春秋戰國”這樣由父母在雙方姓氏外另造一姓的,是否合法呢?

最高院從幾個方面作出瞭解釋:

一、子女承襲父母姓氏有利於提高社會管理效率。倘若允許隨意選取姓氏甚至恣意創造姓氏,則會增加社會管理成本,增加社會管理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

二、公民選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中華傳統文化中,姓氏體現著血緣傳承、倫理秩序和文化傳統。如果任由公民僅憑個人意願喜好,隨意選取姓氏甚至自創姓氏,則會造成對文化傳統和倫理觀念的衝擊,違背社會善良風俗和一般道德要求。

三、根據《民法通則》和《婚姻法》有關規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但姓名權的行使屬於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通常情況下,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的行為,主要存在於實際撫養關係發生變動、有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維護個人人格尊嚴等情形。僅憑個人喜好願望並創設姓氏,具有明顯的隨意性,不符合立法解釋的相關情形,不應給予支援。

出於“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春秋戰國的姓名依然可以使用

但如果幾年以後

他還想為自己的娃造一個姓

恐怕就很難啦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