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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男子酒後持木棍毆打鄰居,致一死二傷!案情曝光

2022-06-23由 說案普法 發表于 林業

近親屬可以做證人嗎

天津男子劉孟江喝了二兩黃湯,就完全忘了自己姓什麼,持棍行兇毆打鄰居,最終導致一死二傷的重大悲劇。2022年6月16日,劉孟江因故意傷害致死,被依法公訴。

男子劉孟江70歲,家住天津東麗區。

案發當日7時許,劉孟江酒後在其居住的東麗區衚衕內散步時,無故打砸鄰居物品,並先後持木棍擊打居住在2排5號的被害人吳某某和居住在2排7號的被害人馬某某、劉某某,導致吳某某死亡,馬某某、劉某某身體多處受傷。

經鑑定,吳某某系被他人用棍棒類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馬某某右橈骨遠端骨折,鑑定為輕傷二級,右手掌長2。8釐米瘢痕,鑑定為輕微傷;劉某某顱骨骨折,鑑定為輕傷二級,右耳廓創,鑑定為輕微傷,頸部瘢痕,鑑定為輕微傷。

天津一男子酒後持木棍毆打鄰居,致一死二傷!案情曝光

劉孟江申請了精神病鑑定。經鑑定,其案發時精神狀態診斷為“使用酒精所致的精神和行為障礙-依賴綜合徵”,其作案時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案發後,群眾張某某報警。當日,民警將劉孟江抓獲。

檢方指控:劉孟江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名被害人死亡、兩名被害人輕傷二級的後果,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在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