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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捕麻雀?構罪獲刑!

2022-06-10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漁業

朱頂雀是麻雀嗎

春日已至 萬物蓬勃

窗外有了鳥兒清脆的鳴叫

不起眼的小“麻雀”,能隨便抓嗎?

答案是:不可以!

家住紅崗區的陳華(化名),最近發現自家附近的池塘邊來了不少小鳥,大多數是麻雀。心想“麻雀烤起來一定很好吃”,陳華動起了歪心思。他自己動手製作了粘鳥工具和誘餌陷阱,裝置在池塘附近,等待鳥兒入網。到了晚上,陳華去收網,發現共有七八隻麻雀。陳華還不滿足,決定第二天再下一次網。次日,陳華收網時驚喜地發現,捕鳥網上竟有幾十只麻雀和三隻野雞,大喜過望的陳華正準備帶著“獵物”回家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誘捕麻雀?構罪獲刑!

經統計,陳華共捕獲野雞3只,還有包含白腰朱頂雀、灰頭啄木鳥和麻雀等其他鳥類30餘隻,均為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紅崗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大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釋出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公告》中明確,全市行政區域均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陳華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獵野生鳥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鑑於陳華在審理過程中承認自己非法捕鳥的全部事實,具有坦白且認罪認罰情節,量刑時對其從輕處罰,遂判處其拘役三個月。

誘捕麻雀?構罪獲刑!

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愛護鳥類、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獵捕、獵殺、出售、購買、食用野生動物均屬違法行為,輕則面臨罰款,情節嚴重的將受到刑事處罰。

希望大家以此案為鑑,人人保護野生動物,和野生動物和諧相處,維護生態平衡,切莫以身試法,更不能因一時嘴饞,犯下大錯。

原標題:《誘捕麻雀?構罪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