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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女子吃排骨硌壞了牙,狀告飯店索賠5000元,這算不算訛人

2022-04-19由 二十四頻道 發表于 漁業

硌牙有毒嗎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法律意識普遍增強,這是好事,但近些年來,經常會有一些看上去就很匪夷所思的訴訟,不斷“重新整理”著公眾的認知。據江蘇媒體報道,近日南京中院審結的一起訴訟案,就挺有代表性:一名女子到飯店點了一份菠蘿糖醋排骨,結果用餐的時候咯壞了牙,於是狀告飯店索賠5000元。法院最終駁回了訴訟,但人們不禁要問,該女子的做法算不算訛人?

江蘇一女子吃排骨硌壞了牙,狀告飯店索賠5000元,這算不算訛人

事情發生在2019年12月的一天,吳女士在南京市建鄴區的一家飯店用餐,點了一份菠蘿糖醋排骨。沒想到,吃著吃著,嘴裡突然感到一陣疼痛。吳女士趕緊把嘴裡的食物都吐出來,結果發現,一顆牙掉了。她認為,排骨有問題,當即就與飯店方理論起來。雙方各執一詞,最終報了警。經協商,飯店為吳女士免了單。

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其後,吳女士向飯店提出,要飯店支付自己看牙的費用,她的理由是,飯店在做菜的時候沒有把骨頭處理乾淨。這讓飯店感到匪夷所思,因為他們提供的就是一道糖醋排骨,哪家飯店會把排骨中的骨頭剔除之後再給顧客端上來呢?

江蘇一女子吃排骨硌壞了牙,狀告飯店索賠5000元,這算不算訛人

於是吳女士就將飯店告上了法庭,索賠5000多元,其中包括3000多元醫藥費、2000多元誤工費、交通費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那道菜裡除了正常食材之外並無異物,並不是因為菜的質量問題,導致吳女士咯壞了牙。作為消費者,吳女士應該知道,自己能不能吃這道菜,而不應該過分苛責商家。最終判決,駁回吳女士的訴訟請求。吳女士上訴,也被駁回。

江蘇一女子吃排骨硌壞了牙,狀告飯店索賠5000元,這算不算訛人

消費者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這是好事。但像吳女士這樣的做法,能說是維護正當權益嗎?這根本就是在胡攪蠻纏,是在訛人。如果說,飯店提供的那份菠蘿糖醋排骨裡面有個石子,導致吳女士咯壞了牙,飯店必須賠償。明知道點的是糖醋排骨不是糖醋里脊,被骨頭咯壞了牙,居然也想讓飯店負責,居然還起訴了,這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其實這只是眾多突破公眾認知水平的案例之一,現在很多訴訟根本就是倒打一耙。自己爬到別人家的果樹上偷摘果子,掉下來摔壞了,要起訴。自己爬到景區花壇上用力搬動花盆,被砸傷了,要起訴。自己偷摘了鄰居家的綠植,當成菜吃了,導致中毒,也要起訴。還有道德底線嗎?

真不知道這樣的人是怎麼想的,事實上,法院也不可能支援這樣的訴訟請求。誰受傷誰有理,誰弱誰有理,這樣的認知本身就是錯誤的。而在搭上了時間,賠上了訴訟費之後,最終敗訴了,不知道他們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