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天台縣蜜雪冰城一門店非法使用童工被行政處罰12500元
2022-04-11由 新鄉律師牛志強 發表于 漁業
月收入12500元上稅多少
浙江台州天台縣一蜜雪冰城門店因非法使用童工被天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12500元,藉此事件,我給大家分析一下本案。
1、什麼是童工?
依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規定,童工是指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本案處罰依據是什麼?
(1)2002年12月1日實施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六條,效力級別為行政法規;
(2)2008年8月1日實施的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第十四條,效力級別為地方政府法規。
按照以上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用人單位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罰5000元,使用時間不足15日的,罰2500元,本案罰款12500元,可見使用的該名童工工作總時間不到2個半月。
知識拓展:1、法律為何禁止使用童工?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接受義務教育,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正處在義務教育階段。
2、父母或監護人讓自己不滿16週歲孩子去工作的,如何處罰?
由當地鄉鎮一級政府及村委會(居委會)對父母或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
3、中介機構為不滿16週歲孩子介紹工作的,如何處罰?
每介紹一人罰5000元,且吊銷職業介紹許可證。
4、童工患病或受傷,責任誰承擔?
誰用童工誰承擔,用人單位主要負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
5、童工傷殘或死亡的,如何賠償?
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給予傷殘兒童或死亡兒童的直系親屬賠償,賠償標準按工傷保險相關規定計算。
6、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會涉嫌犯罪嗎?
會涉嫌犯罪,尤其是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嚴重傷殘的,會涉嫌拐賣兒童罪、強迫勞動罪等。
如果您在童工使用及其他勞動爭議中有任何困惑,都可以透過下方諮詢卡向我提問,我將第一時間給出法律解答。
作者簡介:牛志強,九三學社社員,十年律師從業經歷,新鄉優秀律師,團隊業務領域以智慧財產權、民商事糾紛、刑事辯護為主,業務範圍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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