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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告解是否有效?

2022-02-11由 時傾小姐姐呀 發表于 漁業

告解怎麼告

教宗方濟各在一次彌撒講道中說:“告解亭不是乾洗店,別在告解亭竊取假寬恕。”一個人生活在社會里,總免不了要發生得罪、傷害人和被人得罪、傷害的情況。這就存在了一個寬恕與被寬恕的問題。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作為一個基督徒,如果我得罪了人,就該主動與人溝通,消除過節,當然還要進入告解亭,以求得天主的寬恕。但當你走出告解亭的時候,在你的良心上是否還存有陰影呢?換一句話說,你可能心裡還存在疙瘩,因為你還在死死地抓住別人傷害你的地方而耿耿於懷。你擺脫不了對他的仇恨。

所以教宗方濟各說:“被寬恕與寬恕是一項難以理解的奧跡”。天主是無限慈悲的,對你得罪他的地方,他可以全部赦免,一筆勾銷,但條件是你願意不願意寬恕得罪你的人。

你的告解是否有效?

這個世界的價值觀講報仇雪恨,講十年不報非君子等等,但耶穌卻教導我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瑪5:44)。“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你們做了什麼特別的呢?……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5:46-48)“你們若寬恕了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寬恕你們的;但你們若不寬恕別人的,你們的父也必不寬恕你們的過犯。”(瑪6:14-15)

為了進一步說明寬恕的重要性,耶穌講了一個簡單的故事,大意是說:一個僕人欠君王一萬個“塔冷通”,君王要跟他算賬,由於他苦苦哀求,君王動了憐憫心,就赦免了他的一切債務。但這個僕人一出來就遇上只欠他一百“德納”(約千分之四塔冷通)的僕人,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嚨逼他還債,由於僕人一時無法償還,竟把他打入大牢。這件事讓君王知道了,他勃然大怒,遂把他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參瑪18:23-35)看,我們得罪了天主這麼多,天主可以一筆勾銷寬恕了我們,可是別人冒犯了我們一點點,我們卻耿耿於懷,這講得通嗎?如果我們以自私的心理對待天主的寬恕,從告解亭出來後,又對他人論長道短,繼續犯罪,則這正是教宗方濟各一針見血指出的,你是在天主面前耍小聰明,以為這樣就可以瞞天過海,“竊取”天主的寬恕嗎?試問他能獲得真寬恕嗎?

教宗方濟各最後指出:“我們只有為己罪感到羞愧,才能領受寬恕並慷慨地施予他人寬恕,因為上主既然能不斷寬恕我,我豈能不寬恕他人?”說到這裡,我們應該能夠回答本文標題所提出的“你的告解是否有效”的問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