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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男子在微信朋友圈賣香菸 涉嫌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刑拘

2022-01-03由 閃電新聞 發表于 漁業

地攤賣幾包煙會犯法嗎

為深入開展“淨網2020”專項行動,禹城市公安局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加大網路犯罪生態打擊治理。

2020年7月,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舉報,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釋出銷售數十種知名品牌香菸,其行為疑似涉嫌非法經營。禹城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以治安、網安、合成作戰、十里望派出所精幹力量為主的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根據前期掌握的線索成功挖掘出利用微信朋友圈非法銷售香菸的犯罪嫌疑人。

7月10日,專案組民警邵文博、朱金豹根據線索來到廣西南寧市,圍繞著犯罪嫌疑人租住的青秀區某小區進行工作,一連三天,卻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的一點蹤跡。偵查員只能對全區物流快遞公司展開全面排查,迅速鎖定了嫌疑人平常收貨地點。巧合的是,犯罪嫌疑人當日正有一批貨送到尚未領取。透過查詢收貨人資訊,犯罪嫌疑人在市區東盟商業街浮出水面。偵查員立即趕到該小區進行蹲守布控,成功將前往取貨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抓獲。

禹城:男子在微信朋友圈賣香菸 涉嫌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刑拘

禹城:男子在微信朋友圈賣香菸 涉嫌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刑拘

犯罪嫌疑人夏某(男、25歲,廣西南丹縣人)大學肄業後,一直沒有正式的工作。起初,夏某自己貪小便宜上網買了便宜的香菸自己抽,後來加了一個微信好友,這個人是在微信朋友圈賣香菸的。今年2月份,夏某在打工之餘從這名男子處買貨放在自己朋友圈裡面售賣賺取差價,直到案發都在這名男子處拿貨,總共拿貨的價格大約8萬餘元人民幣,賺了1。8萬元人民幣。

禹城:男子在微信朋友圈賣香菸 涉嫌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刑拘

夏某承認自己也經常在商業街的地攤上買香菸發貨,有一次拿了70條雙喜煙,每條才2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夏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警方提醒

:生財不僅要有道,還要守法!別說是假香菸,就算是真煙,在朋友圈也禁止銷售!香菸是國家專營專賣產品,屬於限制經營,要想出售香菸,必須取得菸草專賣經營許可資格,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透過微信等網際網路形式銷售捲菸,對涉案數額較大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