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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5萬元成為會員 就可以擁有一套海景房 已有400多人上當受騙!

2021-12-18由 都市現場 發表于 漁業

海陽民宿海景房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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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5萬元成為會員,就可以擁有一套海景房”,條件如此誘人,不少人以為攤上好事,最終400多人上當,涉案金額3000多萬元。直到案發,被害人才意識到——海景房,不過是傳銷的幌子。

交5萬元成為會員 就可以擁有一套海景房 已有400多人上當受騙!

庭審現場

“藍天白雲,碧海金灘,坐擁碧海藍天,晨聽海鷗鳴鳴,夜觀星光點點,投資5萬元即可擁有一套海景房,小投資高回報,隨時可退款……”面對如此誘人的宣傳口號,誰不想擁有一套漂亮的海景房呢?2018年12月25日,山東省海陽市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吳秀豔提起公訴。之前,該院對該傳銷組織的餘恩年、張霞、張田青等人提起公訴,被海陽市法院分別判處六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天上掉下個大餡餅

林利雅在上海從事汗蒸行業。2016年7月,朋友金時可打電話跟她說,山東海陽這邊有好的房產專案,可以過來看看,“海陽這邊擁有中國北方最大的自然沙灘,海陽離青島只有20分鐘車程,海陽海景房已經非常稀缺,買房肯定能掙錢。”

聽了這些描述,林利雅心動了。金時可給她買了機票,林利雅來到海陽。之後,她被金時可直接拉到一家非常不錯的海景酒店。

緊接著,金時可開始介紹“013購房理財”這一組織。林利雅多年來做生意,全國各地跑業務,與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社會經驗老到。對於金時可的介紹,一開始,林利雅還半信半疑,可在金帶她聽了該組織負責人餘恩年講的一堂國學課和分享課後,她一下子入了迷。餘恩年講的是,如何把房子分享給三名朋友,三名朋友再每人分享三名新朋友,這樣透過“三三複制”就會以裂變的方式,使團隊的人越來越多,只要發展三個人,最後都可賺1080萬元。

餘恩年講課時,還講到該組織的前身是民間小額理財組織,以前交50300元,最後可賺取800萬元;現在交5萬元,可賺取1080萬元。只要交5萬元成為會員,就可以享受在海陽明珠小區的買房優惠,到時5萬元會費也可以抵購房款,還可以享受正常房價6折優惠。如果成了會員之後發展不了下線,還可以無條件退款。

林利雅看到海陽的海邊景色特別好,餘恩年推薦的明珠小區也正好是海景房,她在餘恩年居住的海景房中欣賞了一下海景,感覺景色特別美。只要交5萬元,就可以擁有一套海景房,而且發展不了下線還可以退款,這簡直是天上掉了個大餡餅。林利雅當即交了5萬元。

如夢方醒報案

為了發展下線,林利雅陸續遊說幾十名親友來海陽。這些親友到了海陽後,也立即被海邊的美麗景色吸引了。他們住在海景房裡,每天結隊到附近一家酒店的會議室,聽專家講師們講“成為百萬富豪”的課程。

那些講課的老師每天都會告訴大家,有人升入五星級,有人發展了足夠的會員數,領走1000萬元;多少人已經住上了美麗的海景房了,並帶大家去參觀他們得到的海景房(後來林利雅才知道,他們住的海景房是餘恩年等人租的房子)。講課的老師還曬出了轉賬簡訊、銀行流水給大家“打雞血”。

為營造真實氣氛,有時老師講課講到一半就出去了,回來說,“民政部來了一個領導,對咱們的專案十分關注。”在各種“光環”的籠罩下,林利雅和她的朋友們深信不疑。

這樣的課程,每天都在重複著。該組織有規定,不允許發展本地會員,本省都不行。為了發展更多的會員,林利雅和她的朋友們甘願自己掏錢,掛上父母兄妹的名字,前後林利雅花了100多萬元。

幾個月過去了,林利雅半輩子的積蓄投了進去,千萬富翁的夢卻似乎越來越遠。林利雅和朋友回到上海,在家人提醒下才如夢方醒,她和朋友們一起來海陽找金時可退錢。但金時可卻拒不退款,還稱其自己的上線不退,他也不能退,並且微信把他們給拉黑了。

無奈之下,林利雅等人到海陽市公安局報了案,此時才發現:原來報案的外地人還有很多。

傳銷真相

公安機關立案後迅速展開偵查,案情逐漸清晰。2014年底,餘恩年在青島市黃島區加入“民間互助小額保本理財”專案的傳銷組織。後餘恩年又介紹張霞、闞雪松、吳麗華作為自己的三條下線,積極發展下線人員並組織、領導傳銷活動。

2015年6月,餘恩年下線達到29人,達到五星級別。次月,張霞、吳麗華、闞雪松的下線發展到29人,也達到五星級別。因為青島房租昂貴,2015年9月,餘恩年和王志軍等傳銷頭目帶領其傳銷團隊搬遷至海陽繼續開展傳銷活動,此時餘恩年、張田青的下線發展超過240人,張霞的下線發展人數超過120人。

餘恩年帶領團隊搬到海陽後,一開始仍然延續之前的以投資理財為幌子的下線發展方式。可隨著時間推移,餘恩年發現,海陽市海邊的海景房吸引了大批外地遊客,便打起了海景房的主意,覺得以優惠買房為幌子進行傳銷,遠比以投資理財為名更能吸引人,也具有更大的矇蔽性和欺騙性。

不久,餘恩年將“民間互助小額保本理財”專案更名為“013購房理財計劃”。“013購房理財”仍然沿用“民間互助小額保本投資理財”專案的上下線關係,宣稱只要是會員就可享受買房優惠,老會員邀約新人去海陽海邊看海景房、看海景房的宣傳片,告訴他們只要繳納5萬元就能成為初級經銷商,初級經銷商可以邀約其他人(就是下線),每邀約1人能獲得提成6600元,下線再發展下線就可以獲得1500元提成,發展3個人後(介紹3套房子),就是中級經銷商。如果你的下線成為中級經銷商,你就是二代中級經銷商;如果你的下線成為二代中級經銷商,你就是三代中級經銷商;等下線達到30人,就晉級成為高階經銷商;你的下線成為高階經銷商後,你就成為二代高階經銷商;你的下線成為二代高階經銷商後,你就成為三代高階經銷商;你的下線成為三代高階經銷商後,你就成為四代高階經銷商;你的下線成為四代高階經銷商後,你這條線就出局了。一條線出局能賺360萬元,三條線出局就能賺1080萬元。成為初級經銷商後,在海陽明珠小區內可以選購93平方米和133平方米兩種戶型的房子,市場價是7000元一平方米的房子,會員可以享受5000元一平方米的價格。

餘恩年等人宣傳的“013購房理財”,是透過團購的方式從房地產開發商處獲得優惠的,而享受這種優惠的前提是必須入會加入傳銷組織,然後再對外宣傳以便宜買房來吸引更多的會員,發展下線。案發後,偵查人員對海陽市海邊海景房的小區開發商進行取證,小區經銷商稱,“013購房理財”在海陽市海陽明珠小區給會員的這種優惠是普遍存在的,海陽海邊的房子不好銷售,都是透過分銷商銷售,一般情況下只要分銷商能賣出5套左右的房子,開發商都會給分銷商這個優惠折扣。但必須全款付清5套房子才能享受這個優惠,由於餘恩年等人並沒付清房款,他還沒享受這種優惠。

難逃法網

餘恩年,54歲,出生於上海市,後定居北京,大學本科學歷,原系某國家級研究機構研究員。

這個看上去文質彬彬的男人,平日愛穿唐裝,對國學有研究。餘恩年生活奢華,駕駛跑車,手錶價值幾十萬元。他平日在培訓課上亮相次數不多,每次都是精心研究過的。餘恩年講課時,不與大家談論理財專案,也不讓大家抓緊拉人頭,他只談國學,談與人為善,表達能力相當好。在大型培訓課上亮相時,他的第一句話往往是:剛剛與國家某部的領導見了個面。

餘恩年的妻子張霞,是該組織的講師,以前是一名中學老師,辭職後跟隨餘恩年來到海陽專門講課。她說話聲音非常溫柔,不緊不慢娓娓道來,從來不講任何與傳銷有關的內容,每次講課都穿精緻的旗袍,化著素雅淡妝,給大家講的都是社交中的禮儀、做人和感恩的道理,講完這些後再講分享的道理,講將如此美麗的房子分享給其他三名親友等等。

該案在偵查機關移送海陽市檢察院以前,辦案檢察官就提前介入,就案件偵查與證據事實方面向公安機關提出意見建議,引導偵查人員完善證據,確保不枉不縱、準確打擊。

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時,因該案涉及的傳銷人員都是外地人員,遍佈全國各地,案發之前大部分傳銷人員都住在海陽海邊的海景房裡,案發之後多數回到了原籍,造成取證非常困難。

辦案檢察官注意到,該傳銷組織建立了微信群,他們經常會在群裡發會議通知以及交流等內容,於是引導公安機關調取所有在案證人的手機裡面的微信群和發的簡訊等內容;對微信群裡的傳銷組織人員進行統計,讓本案證人以及嫌疑人進行說明,以此來證實該組織的參加人員以及傳銷金額等;引導公安機關調取海邊相關酒店的影片監控等視聽資料,以證實參加人員的情況和張霞等人講課等情況,引導取證了海陽明珠等海景小區相關開發商等人的證言。

檢察官對案情進行審查後發現,本案被害人多達400餘人,大部分在加入傳銷組織之後,又回到當地發展自己的親戚朋友,目的就是為了早日坐享1080萬元。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在對一些加入傳銷組織的人員進行取證時,部分人仍然執迷不悟,認為他們沒有受到強迫、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這是在探索一種新的經濟分享形式,餘恩年等人是在教給他們一種更捷徑的投資理財方式。

餘恩年等人透過發展下線提成的方式非法獲利3000餘萬元。檢察人員在訊問餘恩年等傳銷人員時,他們均拒不認罪,認為他們這是在為國家經濟作貢獻,不是在進行傳銷。

辦案檢察官指出,儘管該傳銷組織稱自己沒有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但是無論傳銷組織披著投資還是買房等外衣,只要符合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的,就屬於傳銷。為使傳銷更隱蔽、更具欺騙性,他們與以往傳銷組織不同,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拉人頭式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講關於傳銷關於拉人頭等課程,但機關算盡,這夥人最終還是難逃法網。

案後說法

山東省海陽市人民檢察院成紹飛

交5萬元成為會員 就可以擁有一套海景房 已有400多人上當受騙!

隨著案情真相大白,該案帶給我們很多反思。近年來,國家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持續打擊,傳銷的形式與手段也逐步衍生、變種、變異,更加隱蔽,也更具欺騙性。

但無論犯罪分子多麼狡猾,也無論傳銷方式多麼隱蔽、多麼複雜,只要符合下列方式,即為傳銷行為:從組織方式看,傳銷組織者承諾給予參加者高額回報,發展他人加入,參加者再以同樣的方式介紹和發展他人加入,以此組成上下線緊密聯絡的傳銷網路;從計酬方式看,組織者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參加者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從經營方式看,傳銷不以銷售商品作為最終目的,而以發展人員數量、獲取錢財為最終目的。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人,要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和理財觀,學法、知法、守法,明辨是非,摒棄雜念,讓違法犯罪分子無計可施、無機可乘。希望公眾擦亮雙眼,不要迷信什麼“一夜暴富”,更不要受高額回報引誘沉溺其中。只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理財觀,就很容易識破各種虛偽的騙術,從而保護好自身合法權益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