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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份螃蟹在包廂點598,大廳點只要148 服務員:嫌貴你去大廳啊

2022-12-28由 媒體人張曉磊 發表于 漁業

大閘蟹母蟹黑色的膏能吃嗎

太坑了!湖南長沙,女子請客吃飯,發現同一份螃蟹在包廂點要598元,而大廳點只要148元!就是吃的地方不一樣,價 格卻漲了4倍,女子質問為什麼?可服務員卻說:我們有兩個價,嫌貴你可以去大廳吃啊!

同一份螃蟹在包廂點598,大廳點只要148 服務員:嫌貴你去大廳啊

湯女士過生日想請20多個朋友吃飯,但不知道去哪裡吃!一個吃貨朋友推薦了這家餐廳,說這餐廳味道好,價錢也不貴,4到5個人吃了也才500來塊。

湯女士心想那這樣20個人算下來也就2000塊錢,在自己預算之內,於是就帶著朋友們來到這家餐廳!

剛進門服務員就熱情地招待她們,問他們要坐大廳還是包廂?

湯女士想著這麼多人,還要吃蛋糕,有包廂的話肯定坐包廂啊,於是就和朋友們一起進了包廂。

坐下以後,服務員拿來一個平板讓湯女士點菜,湯女士覺得這包廂環境確實好,而且點菜的方式也是高大上,但是一看平板上的菜價就懵了,這貴的太離譜了吧?一份螃蟹就要598元?

但現在來都來了,總不能再換一家餐廳吧,於是她硬著頭皮點了15個菜,還特地選了幾個便宜點的菜,可這樣也已經花了2800元!

湯女士雖然感覺肉疼,但朋友在,為了面子,她點完還讓朋友他們看看還想吃什麼,不夠再加!

朋友們看了看湯女士遞過來的平板,一看菜價這麼貴,都說夠了!於是湯女士就讓服務員上菜。

沒多久,菜就上來了。說實話味道確實好,朋友們都誇好吃,可就是份量太少了,都覺得不夠吃。

後來湯女士想上廁所,就出了包廂。上完以後她想著再加點菜,看到大廳有一份紙質的選單,就拿起來看了看,頓時傻眼了!

同一份螃蟹在包廂點598,大廳點只要148 服務員:嫌貴你去大廳啊

這份選單跟包廂平板上的菜品差不多,但價 格卻完全不一樣!一份螃蟹148元,而平板上的價是598元,於是湯女士找到酒店的服務員,詢問是不是弄錯價了?

可服務員說沒錯啊,我們大廳和餐廳就是兩個價,你要是覺得包廂貴,你可以去大廳吃 啊!

湯女士聽了滿肚子的氣,這都吃到一半了,怎麼換大廳吃?而且換到大廳面子上也掛不住啊!

當天湯女士還是把單買了,畢竟朋友在丟不起人!但是湯女士回去後越想越氣,於是又找來調解員來店裡幫忙!

這次餐廳負責人解釋說,之所以有兩份選單,那是因為大廳和餐廳菜的份量不一樣,包廂的會多一點,而且用的菜也有好壞!而且湯女士要的是包廂,他們自然就不會給湯女士看大廳的選單了!

同一份螃蟹在包廂點598,大廳點只要148 服務員:嫌貴你去大廳啊

但對於這個解釋,湯女士不能接受!她說自己當時看到大廳也有人點了一份螃蟹,份量和包廂的都差不多,根本沒有多,而且自己也拍照了!餐廳這樣的行為就是暗中坑人,要求退款!

而負責人對於湯女士的質疑也是無話可說了!

同一份螃蟹在包廂點598,大廳點只要148 服務員:嫌貴你去大廳啊

此事引發了熱議,有網友說,大廳跟包廂應該要一樣的菜價,可以收取額外的服務費,但貴幾倍就是坑人!

也有網友說,當時為什麼不說,吃完了又來退錢?這又發現了一條白吃白喝的路!包廂再怎麼貴也是明碼標價,你可以吃也可以不吃!

還有網友說,同一杯茶,在路邊攤上和飯店價 格能一樣?同樣道理,在大廳與包間價 格也應該不一樣,我覺得餐廳是合理的!

那麼,從法律角度看,餐廳設定兩份選單的行為是否合理呢?

現在一份螃蟹差了450元,這已經貴出好幾倍了!這樣的做法已經侵犯了劉女士的自主選擇權!

如果湯女士進入餐廳,服務員告知他們大廳和包廂是兩個價,包廂會貴很多,讓女子自己選擇,那螃蟹賣5000元一盤都沒問題,只要遵循自願原則都可以!

但現在服務員沒有提前告知,讓湯女士以為包廂和大廳的菜價是一樣的,才會錯誤的選擇包廂!

根據《消費者權利保護 法》第9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而且,如果女子沒有發現餐廳有兩份選單的話,那不就吃了啞巴虧了嗎?

所以,餐廳的這種行為還涉嫌消費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 法》,女子甚至可以主張退一賠三!

後來在調解員的幫忙下,餐廳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給湯女士做了全額退款!

我覺得,做餐飲生意,誠信是基本的,若只想著坑一個是一個,那生意註定做不長久!

那麼,你能接受包廂的菜價比大廳貴這麼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