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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予河流權利,旨在保護河流這一“無聲者”,但有一個陷阱|綠會國際訊

2022-12-03由 中國綠髮會 發表于 漁業

hydro-electric怎麼讀

近日,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髮會,綠會)國際部從國際知名期刊獲悉一文《

賦予

河流

權利

旨在保護

河流這一

“無聲者”——但有一個陷阱

Giving rivers rights aims to protect the ‘voiceless’ – but there’s a catch

》。綠會國際部現將該文整理編譯如下,供感興趣的讀者參考。

賦予河流權利,旨在保護河流這一“無聲者”,但有一個陷阱|綠會國際訊

(蘇丹示威者抗議修建

Hidase大壩。Mahmoud Hjaj/Anadolu Agency via Getty Images)

在全世界範圍內,已經出現了一波授予河流權利的倡議,作為保護河流以及依賴河流的社群的一種方式。

河流權利法

旨在改變河流的法律地位,使其不被視為財產,而是像個人一樣享有

“人權”。

河流權利觀是在擁有大量

原住民

人口的先進自由民主國家發展起來的,如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由於河流水質不斷惡化,歐洲和其他地方的許多學者正在提出這一建議。例如,地球法中心

Earth Law Center

正在努力透過非洲第一部確立河流權利的法律。

河流權利包括跨越國界的流域權利。這是因為水質受到上游經濟活動和土地利用的影響。

河流是社會和國家經濟的重要資源。透過水力發電裝置發電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奧卡萬戈三角洲

Okavango Delta

等生態系統的旅遊潛力也是如此。河流不僅對人類重要,而且對生態系統也很重要。

賦予河流權利將使它們能夠採取法律行動並對政策施加影響。他們甚至可以作為訴訟的一方來促進和保護他們的權利。

由於河流是

“無聲的”,它們的權利需要由一個權威機構或監護人代表它們來執行。這些社群通常是當地或

原住民

社群。

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已經分別為雅拉河

Yarra

和旺加努伊河

Whanganui

建立了此類管理機構。

原住

民在保護這些河流和賦予它們發言權方面發揮著核心作用。

關於河流權利的一個論點是,現有的河流流域機構和制度

——如歐盟的水框架指令——已經失敗。

河流權利法

作為一種更好的替代方法得到了推廣。

然而,我們對跨界河流治理和政治進行了

30

多年的研究,結果表明,有必要對河流權利的概念進行批判性審查。當考慮跨界河流內的政治權力動態和涉及的各種利益相關者時,情況尤其如此。

如果跨界河流擁有權利,也可能意味著它們

——或其監護人——有責任。

監護

人的責任

責任源於基本權利。如果一個實體被賦予權利,那麼它也受到義務的約束,比如遵守規則和法律。

在發生毀滅性洪水的情況下,擁有權利的河流管理人可能要對財產損失和死亡負責。

這就是河流權利方法的不足之處。目前,該方法將河流描述為受害者,而不是潛在的參與者。

河流權利觀點的另一個問題是,它沒有解決跨界河流內的電力動態問題。如果

原住民

或當地社群是這條河的管理者,它也可能破壞開發專案。這可能給發展中經濟體帶來困境,這些經濟體仍在努力向其人口提供水、衛生和電力等基本服務。

15

條跨界河流流經南部非洲,由兩個或多個州共享。國際條約、流域委員會和流域管理機構透過聯合專案管理河流及其水資源的合作使用。

從河流權利的角度來看,這些安排不足以保護水資源的數量和質量。他們也不會保護他們免受未來的經濟剝削。

從理論上講,讓

原住民

社群擔任監護人將在跨界河流管理方面創造更具包容性的治理體系和程式。

但是,

原住

民的權利及其傳統治理制度往往與國家的發展願望不符。

南部非洲國家開發跨界河流,以實現經濟發展和水安全,促進人口和經濟增長。為此目的,已經建造了許多大型水壩專案和灌溉系統,如賴索托高地供水專案

Lesotho Highlands Water Project

以及卡里巴和魯阿卡納水電設施

Kariba

and

Ruacana

hydro-electric facilities

)專案

原住民

群體反對大型水壩和其他發展計劃時,他們通常會捲入跨界河流問題。

例如,

20

世紀

90

年代初,當奈米比亞政府

討論

在庫內內河

Kunene River

修建

Epupa

水電專案

Epupa hydropower project

時,就發生了這種情況。

OvaHimba

社群反對修建大壩。他們辯稱,他們的牧場將被淹沒,無法進入河流,他們的墓地將被摧毀。其他國家的利益集團也加入了抗議。

可行性研究表明,巴恩斯壩

Baynes Dam

)選

可以

更好,而安哥拉作為一個分享庫內內河的國家,不願意參與該專案,因此奈米比亞擱置了大壩計劃。

二十年後,奈米比亞政府宣佈計劃在巴恩斯壩址修建大壩。由於南非的電力供應限制,奈米比亞已經出現電力短缺。

這一次,

OvaZemba

社群

加入

OvaHimba

和跨國利益集團,抗議

Baynes

大壩的建設。他們引用了同樣的論點,奈米比亞政府再次與組織良好的遊說活動對立。

一方面,保護河流免受大型水利工程的影響。另一方面,經濟發展和創造就業機會被放棄。

當地

和全球現實

在南部非洲,大部分是新興的自由民主國家,政治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權力鬥爭已成定局。這些民主國家也是經濟和技術連線世界的一部分。

環境和經濟發展需要水質良好、水量充足的河流。但某些政治行動者的價值觀將繼續具有影響力。

在這種情況下,河流權利觀點目前似乎不現實。

原文參看:

https://theconversation。com/giving-rivers-rights-aims-to-protect-the-voiceless-but-theres-a-catch-185895

編譯:

Daisy

稽核:

小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