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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大附中這位會計級別不入流,像老好人,但貪汙金額卻很主流

2022-09-22由 北晚線上 發表于 漁業

北京農大附中怎麼樣

“被告人王喜祿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9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市海淀區農大附中原會計王喜祿貪汙案作出判決。

北京農大附中這位會計級別不入流,像老好人,但貪汙金額卻很主流

北京市海淀區監委辦案人員向被調查人王喜祿宣讀《留置決定書》。盛慧 攝

判決書認定,王喜祿在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透過偽造外聘教師資訊、增加學校教師人數、冒領財政死亡撫卹金等方式貪汙學校財政資金395萬餘元。

“少的時候每月轉數千元,最多的時候一個月轉20餘萬元。”調查人員說,“王喜祿貪汙的公款相當於其正常工作40年的工資收入總和。”

一名普通的學校財務人員監守自盜,6年來不斷蠶食國家利益,王喜祿的“小動作”為何一直沒有被發現?

一擲千金擺闊氣 及時追贓挽損失

一年前,年滿60週歲的王喜祿即將退休,農大附中新任會計接手他的工作後發現,上個月代課人員工資表上部分人員沒有納稅資訊,倒查後才知道這些人皆為王喜祿虛構,其工資款項也打入王喜祿的銀行卡里。

農大附中校方將這一事情報告給了海淀區教委,區教委當天即指派專人到農大附中對相關賬目和銀行流水進行稽核。區教委紀檢監察組同步向區紀委監委彙報了王喜祿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

收到派駐區教委紀檢監察組移交問題線索後,海淀區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正式啟動初核程式。辦案人員第一時間接管、封存了農大附中現存的所有會計憑證,經過五晝夜的奮戰,終於釐清了王喜祿貪汙公款的手段、錢款流向和大概金額,王喜祿貪汙行為終浮出水面。

隨後,區紀委監委以涉嫌貪汙罪對王喜祿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在詳實的證據面前,王喜祿不得不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自妻子去世後,王喜祿交往多個“女友”併到外地旅遊、出入高檔餐廳,還給買車、買房及各種奢侈品。為滿足日益增長的消費,他的貪慾越發膨脹。

犯罪事實清晰後,專案組迅速把重心轉移到尋找贓款的下落上來。據王喜祿交代,郭某是他交往時間最長,開銷最大的一個“女友”。為儘快追回贓款贓物,專案組兵分兩路,一隊趕至河北省唐山市車管所凍結王喜祿花費15萬元為郭某購買的汽車的“交易手續”,另一隊到該市遷安市某樓盤售樓處,凍結其出資46萬元為郭某購買的期房。之後,專案組在嚴格的內外部監督程式下,對郭某的隱匿地點進行了搜查,成功起獲了王喜祿之前轉賬給郭某的部分贓款。

調查期間,在專案組耐心的教育感化下,王喜祿主動拿出自己公積金賬戶上的40餘萬元折抵贓款。截至目前,本案已追回贓款贓物總價值120餘萬元。

機關算盡“老好人” 監督管理頻“失位”

王喜祿在財務工作中為何能如此任性胡為?2012年起,王喜祿成為了農大附中財務室的“實際主管”,財務室的工作標準、工作方法、工作分工基本上都是由他直接決定或者間接向領導提議決定的,並一直沿襲至其退休。

表面上看王喜祿性情隨和,是個“老好人”,實際上這都是他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而放出的“煙幕彈”。一方面,王喜祿察人於微,他清楚瞭解身邊每位同事的性格特點;另一方面,王喜祿對於校領導囑託的財務人員的“傳幫帶”工作,卻陽奉陰違,他擔心“徒弟們”的水平一旦提高了,自己的“秘密”就昭然若揭了。

2016年開始,王喜祿貪汙公款的數額開始變大,為了瞞天過海,王喜祿來了招“渾水摸魚”,把在職人員、退休人員、返聘人員、代課人員的工資混到一個“大盤子”裡,更加讓人難理頭緒。

“近年來,校領導、區教委會計核算中心的老師對財務賬目多次提出質疑,王喜祿以自己臨近退休、工作能力大不如前為由給搪塞了過去。”辦案人員張斌說,為了防止被人發現,王喜祿提前想好了應對之策,比如,重要的賬目絕不放在辦公電腦裡,而是存到自己隨身攜帶的U盤裡;真假賬目即改即刪,絕不留下痕跡;自己常用的資料夾藏得非常隱蔽,除了他本人誰也找不到。

案發後,海淀區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對區教委、農大附中9名相關責任人疏於監管和不認真履職進行了問責。

“出納本應與會計在工作上相互監督,而時某某、石某兩名出納卻對王喜祿一人強攬會計、出納兩份工作的明顯漏洞聽之任之。”海淀區紀委監委六室副主任翟之羽感慨道,對於王喜祿大包大攬的行為她們“坦然接受”,沒有盡到自己的工作職責,最終被給予記過處分。

以案為鑑築防線 防微杜漸鳴警鐘

“權力不分大小,不受約束才是貪腐的根源。監管和制衡機制不到位,‘小蒼蠅’也有大危害。”海淀區委書記于軍在全區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上提及王喜祿一案時說。

王喜祿貪腐案為農大附中的全體教職工敲響了警鐘,農大附中黨委書記楊復興回憶說,“案發一年來,我們開展了6次廉潔教育、法制教育,全校教職工的紀法意識普遍增強。”

案發後,該校對財務人員重新進行分工,並制定了新的工資發放流程,經手環節從過去的4項變成了現在的10項。學校專人負責統計教職工、返聘教師、代課教師和外聘專家的工作量,黨委書記把第一道關,校長則要在人事幹部和會計製表結束後再把兩道關,工資發放完畢後,出納還要從銀行拿回待發清單明細與會計進行第三次核對,最大限度堵塞漏洞。

案發後,區教委對全區所有的中小學和幼兒園進行了突擊檢查,對會計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員進行了崗位培訓和崗位調整。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廣大黨員幹部要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以案為鑑、警鐘長鳴,進一步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把手中的權力用好、用正,真正做到無愧於黨,無愧於民。”海淀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肖韻竹說。

(中國紀檢監察報)

編輯:付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