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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想提前還款 友眾信業:先交1.6萬元違約金和服務費

2022-09-16由 信網 發表于 漁業

友眾信業金融可靠嗎

文/圖 半島記者 裘石

“明明只借款14萬元,電子合同借款金額一欄卻寫著14。7萬元;籤合同的時候,業務員說只要不在放款後三個月內提前還款,就沒有服務費。但現在我想要提前還款,卻被告知要交1。6萬元服務費和違約金。”5月26日,市民蔡先生氣憤地向記者反映自己的遭遇。

市民講述:

想提前還款,要先交1.6萬元的違約金和服務費

據蔡先生介紹,2018年3月,他因資金緊張一時週轉不開,就透過友眾信業金融資訊服務(上海)有限公司青島第二分公司與友眾信業金融資訊服務(上海)有限公司簽訂了《資訊諮詢及還款管理服務協議》,申請了14萬元的借款,月息是1。99%,借款期限是36個月,每個月20日還款,還款方式是等額本息,每個月還6674。89元。

還了26個月的借款後,蔡先生的資金狀況出現好轉,遂向友眾信業金融資訊服務(上海)有限公司青島第二分公司提出想提前還款。“對方說可以提前還款,但要交一筆違約金和服務費,兩項加起來有1。6萬元。”蔡先生說,“當時籤合同辦業務的時候,業務員說只要不在放款後三個月內提前還款,是不需要任何服務費的。至於提前還款要交違約金,也沒有任何提醒。”

採訪中蔡先生還表示,籤合同當天,他正好要趕火車,又覺得合同都是格式化的,就沒仔細看。但蔡先生最近要提前還款了,才發現合同中有不少“陷阱”。“首先,我的借款金額是14萬元,但合同上卻寫著是14。7萬元。其次,我每個月還6674。89元,這其中不僅有本息,而且每個月還有高達1917。80元的服務費。可他們都給我服務什麼了?”蔡先生說。

記者從蔡先生提供的電子版合同上看到,借款金額確實是14。7萬元而不是14萬元。記者還看到,甲方(蔡先生)每月應向債權人還款4757。09元。此外,甲方每月應支付服務費1917。80元,因此,蔡先生每月應支付本息和服務費總金額為6674。89元。

友眾信業:

儘快反饋,但沒有正面迴應

借款金額為什麼會多出7000元?為什麼在每個月的還款金額中,除了本息,還要額外支付1917。80元的服務費?提前還款的話,到底有沒有違約金,違約金是多少?帶著上述問題,記者5月26日下午撥通了友眾信業金融資訊服務(上海)有限公司青島第二分公司的電話。一位女性工作人員得知記者的來意後,表示沒有客戶的授權,她無權向記者講述上述重要資訊。當記者問其想要得到客戶的授權,需要怎麼做或者提供什麼資料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會有專門工作人員打電話告知記者,同時也會把記者的採訪問題反映給上海總部,讓上海總部的工作人員給記者回復。由於一直沒有得到相關回復,記者於5月27日下午3點30分左右再次撥通了該公司的電話,一位於姓工作人員接聽了記者的電話,詳細記錄了記者的問題後,表示會盡快將記者的問題反饋給領導和相關的同事,並儘快給記者回復。但直到5月28日下午5點記者截稿,也沒有收到任何回覆。

律師說法:

出借人不能以“諮詢費”“手續費”“服務費”等方式變相預扣利息

山東東標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副主任律師曲廣賢在看了蔡先生提供的電子版合同後表示,出借人不能以“諮詢費”“手續費”“服務費”等方式變相預扣利息,借款本金應以借款人實際收到的本金為標準,即出借本金為14萬元,不是14。7萬元,多出來的7000元雖然對方解釋為諮詢服務費,但實際上是變相的利息。

另外,出借人在按月收息基礎上又按月加收服務費,涉嫌變相加息,意圖規避年利率不得超過24%的法律規定,對於年息和年服務費總額超出年息24%的部分,借款人可以主張予以返還。

曲律師表示,如果提前還款,出借人可根據雙方協議約定主張違約金,但出借人既要求借款人交納當月服務費,又要求支付提前還款服務費,顯失公平,借款方可以拒絕。

最後,曲廣賢律師提醒有資金需求的人,切勿“病急亂投醫”,一定要選信譽可靠、合法正規的金融機構進行融資。而且,簽訂借款協議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溝通,並充分了解協議內容。一旦遇到權利受損,應及時止損,透過法律程式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如遇“套路貸”情形,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半島都市報編輯:芃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