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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54餘萬元!東莞一塗料企業因超範圍經營被查

2022-08-08由 塗飾商情網 發表于 漁業

塗料是不是危險化學品

日前,塗飾商情記者瞭解到,10月14日,東莞市應急管理局謝崗分局對轄區內一超範圍經營企業進行查處,責令該企業停止丙烯酸酯類樹脂塗料經營活動,

作出沒收企業違法所得人民幣384331.28元,並處人民幣16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54.4萬餘元。

今年8月12日,東莞市應急管理局謝崗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一危險化學品經營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雖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但該公司疑似從事其取得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經營品種中不包含的丙烯酸酯類樹脂塗料經營活動

。執法檢查當日,執法人員立即向該公司下達了《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責令該公司暫時停止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丙烯酸酯類樹脂塗料。東莞市應急管理局謝崗分局對該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立案調查,該企業主要經營危險化學品貿易,其運作流程為接單—採購—送貨,無生產儲存場所。執法人員經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調查詢問和多方檢查取證,發現該企業在未取得丙烯酸酯類樹脂塗料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情況下,於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從事丙烯酸酯類樹脂塗料的經營活動,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384331。28元。

東莞市應急管理局謝崗分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條例規定,結合《東莞市應急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第93項的裁量幅度,針對該企業作出責令停止丙烯酸酯類樹脂塗料經營活動、沒收其違法所得人民幣384331。28元,並處人民幣16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共罰款54。4萬餘元。

罰款54餘萬元!東莞一塗料企業因超範圍經營被查

塗料產品多數屬於“危險化學品”,切不可超範圍經營,輕則罰款,重則出現安全事故。

塗飾商情在此前的報道中還發現,不少商家沒有認識的塗料的“危險化學品”屬性,在進口塗料時,經常不將塗料產品

以“危險化學品”向海關申報檢驗。

這其中或許有商家自己的疏忽,更大的可能是心存僥倖。

例如,2020年11月9日,海鹽縣望潮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一批水性漆、粉末塗料,報關單號為310120200516677913,申報商品編碼為3209100090、3824999999,申報價格為6948、13654美元。經海關查驗發現,

該批水性漆屬於《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危險化學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三)項的規定,屬於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當事人未將上述貨物向海關申報檢驗。

經核,該批水性漆價值人民幣4。6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