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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侯享譽於諸侯,這一切都與孔子弟子子夏有關

2022-07-26由 且聽天下史 發表于 漁業

人是腐生生物嗎

前言

戰國初年的魏國在崇信儒學的國君魏文侯的率領下,信仰過儒家的治國理念,提倡過孝道和仁政,推行過禮樂文化,探討過

“樂教”,魏文侯也因此享譽於諸侯。

所有這一切,都與孔子弟子子夏有關。

因為

子夏不僅作為魏文侯的老師影響了魏文侯的思想和行為

,而且他所培養的弟子如田子方、段幹木等也為魏國的發展做出了貢獻。需要強調指出的是,魏文侯時期留下了一些特殊的儒學文獻,這是戰國時期其他諸侯國所沒有或很少有的。

魏文侯享譽於諸侯,這一切都與孔子弟子子夏有關

這些文獻不僅有文侯所作的《孝經傳》,而且有他的樂工竇公傳留下來的《大司樂》。《大司樂》的傳留,無疑與

子夏在魏國的“樂教”實踐直接相關

。而在儒學教育中,“樂教”的傳承是最為薄弱的,其研究也最為貧乏。

在儒家

“六經”中,

《樂經》之有無也是爭論最多且至今沒有定論的疑難問題

。而魏文侯時期傳留下來的《大司樂》,則可以為解決上面的疑難提供重要線索。

《周官

·大宗伯》之《大司樂》來自於戰國初年的魏文侯時代,

與文侯的樂工竇公直接相關。

對於《漢志》的這段記載,學界有疑信兩派。清人李光地說:“《漢書》文帝時得魏文侯樂工竇公,年一百八十歲,出其本經一篇,即今《周官·大司樂》,則知此篇乃古《樂經》也。”

李氏不僅相信《周官

·大司樂》章來自魏文侯樂工竇公,

而且認為《大司樂》即是“古《樂經》”

。而他所謂“文帝時得魏文侯樂工竇公,年一百八十歲”之說,其實出自兩漢之際的著名學者桓譚。

魏文侯享譽於諸侯,這一切都與孔子弟子子夏有關

桓譚《新論》有云:

“餘前為王翁(指王莽———引者)典樂大夫,得樂家書記言:‘文帝時,得魏文侯時樂人竇公,年百八十歲,兩目皆盲。文帝奇之,問曰:“何所服食而能至此耶?”

對曰:

“臣年十三失明,父母哀其不及眾技,教臣為樂,使鼓琴,日講習以為常事,臣不導引,無所服餌也,不知壽得若何?”’譚以為竇公少盲,專一內視,精不外鑑,恆逸樂,所以益性命也,故有此壽。”

桓譚擔任王莽典樂大夫時看到的這本

“樂家書”說竇公百八十歲

,顯然是不可信的

,清人齊召南便駁斥說:“竇公事見正史,必得其實,但桓譚言百八十歲,則可疑也。魏文侯在位三十八年,而卒時為周安王十五年。

自安王十五年,計至秦二世三年,即已一百八十一年矣。又加高祖十二年,惠帝七年,高後八年,而孝文始即帝位,則是二百零八年也。竇公在魏文侯時已為樂工,則其年必非甚幼,至見文帝又未必即在元年,則其壽蓋二百三四十歲矣,謂之百八十歲,可乎

?”

魏文侯享譽於諸侯,這一切都與孔子弟子子夏有關

如果漢初獻《大司樂》之人真是魏文侯時的樂工竇公,那他到漢文帝時絕對不止二百三四十歲。

錢穆便指出:

“以文帝初即位上推百八十年,(西元前一八○———三五九)當為秦孝公三年,值梁惠王之十二年。

其時竇公初生,何能為魏文侯樂人

?齊召南推算竇公在魏文侯時已為樂工,其年必非甚幼;見漢文帝又未必即在元年;其壽蓋二百三四十歲。

其實《史記·六國年表》載魏文侯、武侯年均誤。

魏武侯《史記》僅十六年

,而《竹書紀年》有二十六年。《史記》誤脫十年。依齊氏推算,竇公年還需增十年始合。謂竇公獻書年已二百五十歲,其事頗難信。

”這樣推算竇公年齡,無疑是正確的,這便推翻了魏文侯樂工竇公親自獻書漢文帝的可能性。

不過,若以此來否定竇公獻書漢文帝之事的真實性,

卻又不一定正確

。這是因為,先秦樂官乃為疇官,家學世代相傳。此是制度安排使然,樂官如此,史官也如此。漢文帝所得魏文侯樂工竇公之書,雖然不可能是魏文侯時期的樂工竇公親獻,但卻有可能是承繼家學的竇公後人所獻,此竇公非彼竇公,卻一樣也是樂工。

魏文侯享譽於諸侯,這一切都與孔子弟子子夏有關

當然,

不排除此竇公年歲頗高,自我神化

,謊稱自己是魏文侯的樂工

;或是人們在傳說中將此竇公說成是魏文侯時的竇公。徐復觀便認為:“古人常以藝世其家。若以文帝時的竇公為魏文侯時竇公之後人,因而亦稱為竇公,或自加緣飾,或在傳說中被人緣飾,亦非無可能。”

徐氏之說頗近情理。

近人顧實雖以為

“齊(召南)說甚辨而碻”,但同時也認為:“竇公有書,其一徵也。”顧氏的意思是說,魏文帝樂工竇公活到漢文帝時獻書是不可能的,但他有樂書《大司樂》還是可信的。

《漢志》雲魏文侯時竇公,乃重在謂其書來源之古,非謂魏文侯樂工竇公親自奉獻樂書給漢文帝。漢文帝時有樂工竇公獻《大司樂》,此事不容懷疑。這不僅因為《漢志》之說來自劉向、劉歆父子,而劉氏父子是整理西漢皇室圖書的著名學者,有機會看到秘府藏書,而

他們具體負責整理的正是經傳諸子等,且他們離文帝時代並不遠,不會無根據地胡說。

更為重要的是,司馬遷在《史記

·封禪書》中也

提到《大司樂》的內容,其有云:“

《周官》曰:冬日至,祀天於南郊,迎長日之至;夏日至,祭地祇。皆用樂舞,而神乃可得而禮也。”

魏文侯享譽於諸侯,這一切都與孔子弟子子夏有關

這可能是對《周官

·大司樂》所謂“凡樂,圜鍾為宮……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鍾為宮……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的概括,

證明《周官·大司樂》文字在漢初確實是存在的。

所以錢穆說:

“惟《周官·大司樂》章,則竇公可以有,司馬遷可以見,而摘寫其大意於《封禪書》,其事不必全可疑。俞(正燮)氏《癸巳類稿》謂《周官》孝文時已在秘府,以校竇公之書,其說亦非不可信。”

錢氏之說是以文獻為根據的,可以採信

。如果《大司樂》章即是

“古《樂經》”,那麼,《樂經》在漢代仍然存世就有了文獻的確證,且並不是孤證。現在需要回答的問題是,魏文侯樂工竇公的《大司樂》從何而來?回答這一問題,當然不會有直接的證明材料,我們只能做些合理的推測。

可以排除《大司樂》是魏文侯樂工竇公所作。

《大司樂》記載了周天子所有樂官的職掌,從常識來判斷,這一文獻不可能是竇公所創作或記錄,因為作為樂工的竇公沒有權力和職責去規範或記錄天子樂官,事實上這一複雜的管理系統也不是一位諸侯樂工能夠清楚知悉的。

魏文侯享譽於諸侯,這一切都與孔子弟子子夏有關

甚至還可以肯定,

這一文獻也不可能是竇公所抄錄

,因為他沒有抄錄這份文獻供自己學習或參考的必要,無論是魏文侯時的竇公,還是漢文帝時的竇公,他們都是盲人,即使請人抄錄,自己也無法使用。

也可以排除《大司樂》是魏文侯所作

。因為《大司樂》記載的是周天子的全部樂官,諸侯國君雖然可以知道這些資訊,卻不能在其國內仿效設定,否則就是僭制越度,會受到指責甚至討伐。

況且《大司樂》所載樂官爵秩、人數及執掌

並不能適用於諸侯國。

因為根據周代制度,大國諸侯樂官爵秩要低天子樂官一等,小國諸侯樂官爵秩要低大國諸侯樂官一等。

如果魏文侯要記載魏國的樂官,也需根據魏國的實際情況來記載,

不會按照天子樂官來記載

。另外,魏文侯撰寫《孝經傳》,史書有記載,文人有徵引,如《漢書

·藝文志》“六藝略”《孝經》類著錄有《雜傳》四篇,宋人王應麟考證說:“蔡邕《明堂論》引魏文侯《孝經傳》,蓋《雜傳》之一也。”

魏文侯享譽於諸侯,這一切都與孔子弟子子夏有關

如果魏文侯撰寫了《大司樂》,大概也不會在傳世文獻中不留任何痕跡。

既如上說,那麼,魏文侯樂工竇公又是從哪裡弄來《大司樂》文字留傳給自己後人的呢

?我們的推測是,《大司樂》為子夏所傳,不是作為魏國“樂政”之用,而是作為對魏國樂官和樂工進行“樂教”之用。

即是說,

子夏所傳《大司樂》不是要求魏國按照這一文獻來設定樂官和從事樂事活動,

而是要求魏國按照《大司樂》的文化指引來培養樂官和樂工的禮樂文化精神。

魏文侯樂工竇公留傳的《大司樂》就是

子夏帶到魏國的孔子晚年“樂教”教材定本

,這一文獻既是子夏在魏西河進行儒學“樂教”的藍本,也是魏文侯在魏國推行儒家禮樂教化的藍本;

子夏不是用它來指導魏國的

“樂政”,而是

用來對魏國樂官和樂工進行“樂教”

,以改變他們的“樂學”觀念,培養他們的禮樂文化精神。而竇公不僅參與了這一文獻的學習(他是盲人,主要是聽和悟),並參與了這一文獻的討論(說詳下),還擔任了這一文獻的保管(盲人保管也許更為安全可靠且不易損壞)。

魏文侯享譽於諸侯,這一切都與孔子弟子子夏有關

因為這一文獻既不是魏人的創制,也不能反映魏國當時的

“樂政”,故

沒有作為國家圖書被朝廷秘府收藏

。魏文侯之子武侯以降,魏國國君不再崇信儒學,也不再以儒教為國教,這一儒學文獻也就無人再去關心,故得以一直儲存在竇公之手以致留傳給自己的後人,直到西漢初年由竇公後人將其奉獻給漢文帝。

結語

可以肯定的是,

《大司樂》是儒家“樂教”的經典文字

,它後來被整合進儒家經典《周官》之中,證明上述推理是符合邏輯的,也一定會是客觀的歷史事實。不然,《大司樂》的來歷就成了千古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