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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秀女制度棄美選醜:門第和人品,比美貌更重要!

2022-06-02由 北京歷史故事 發表于 畜牧業

秀女會封為官女子嗎

文/晚風暮雨

在各種小說、影視劇和史書中,皇帝后宮佳麗三千,幾乎各個都有傾國傾城之貌,但是自從影像技術發明以來,記錄下晚晴皇帝的後宮,從現存的照片中,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慈禧老佛爺,隆裕皇后,還是溥儀的妃子文繡等人,都和美貌二字無關,有些人的相貌甚至堪比星爺電影中的“如花”。

清朝秀女制度棄美選醜:門第和人品,比美貌更重要!

那麼,這些相貌平平無奇、甚至差強人意的“佳麗”是如何進入皇帝后宮的呢?這就不得不提到清朝的選秀女制度。

所謂選秀女,就是清朝皇帝的後宮之內,上至皇后,下至宮女,全部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

皇太極改國號為“清”之後,尚沒有選秀女之說,當時,清朝正處於開國階段,為了籠絡盟友、鞏固政權,皇室往往與蒙古的王公貴族聯姻,大名鼎鼎孝莊太后就出自蒙古科爾沁部落。

清朝秀女制度棄美選醜:門第和人品,比美貌更重要!

入關之後,孝莊又將自己的侄女許配給順治皇帝,但順治對這位蒙古皇后並不感冒,兩人關係十分冷淡,兩年後,皇后被廢。

史書記載:順治以“遵循祖制”為由,下詔選秀女,詔書曰:“選立皇后,作範中宮,敬稽典禮,應於內滿洲官民女子,在外蒙古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選擇”。

詔書中雖然沒有出現“選秀女”三個字,但如此大張旗鼓地從滿、蒙人中挑選的做法,和後世的選秀女如出一轍。

清朝秀女制度棄美選醜:門第和人品,比美貌更重要!

清朝選秀女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從內務府包衣(即家奴)三旗中挑選適齡女子入宮,她們僅供皇宮內役使,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宮女,每年選一次,期間,如果被皇帝寵幸,可封為妃嬪,如一直未被寵幸,則在宮中服務到25歲,然後出宮自行婚嫁。

宮女犯錯誤要遭到殘酷的懲罰,處罰方式有三種:受罰、捱打、砍頭,受罰就是到角落裡罰跪,捱打就是杖責,砍頭大家都知道。

另一種是則是為皇帝及宗室挑選妻室,每三年選一次,即從滿、蒙、漢八旗官宦之家中挑選13-16歲的女子,她們被選中後,要麼成為皇帝的嬪妃、要麼被許配給宗室子弟為妻室。

清朝秀女制度棄美選醜:門第和人品,比美貌更重要!

《旗則例》規定:“凡應選之秀女,未經選驗以前,不準私行許聘出嫁,違者交部治罪。如驗看時適有事故,不及閱看之秀女,年未及笄尚可候者,候下次驗看。若笄以上至笄者,該旗都統查明遲誤緣由,具奏請旨”。

選秀女有一套完整、嚴苛的流程和標準,其中最重要的兩條是品行和門第。

據史書記載,候選秀女要穿旗袍,不得濃妝豔抹,接受太后和相關人員的挑選,清朝可能出自防備女色的心理,對美貌的女子有一種天然的抵制,即使皇帝看中某個高顏值秀女,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將她納入後宮。

最後能入選的秀女往往是外貌端莊,儀態大方高貴,品行方面要孝慈寬仁等。

清朝秀女制度棄美選醜:門第和人品,比美貌更重要!

當然,真正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是門第,比如光緒皇帝的珍妃,就是憑藉顯赫的門第入宮,光緒皇帝的隆裕皇后,相貌醜陋,更是憑藉無人可比的門第成為皇后。

臭名昭著的慈禧太后當年也是以秀女的身份入宮,被咸豐帝選中,封為貴人,深得皇帝寵愛,,晉升為嬪、妃等。

咸豐去世後,慈禧母憑子貴,成為太后,最終憑藉過人的手腕,獨掌清王朝大權數十年。

由於清朝獨一無二的選秀女制度,使得最終被挑選出來的後宮佳麗,大多相貌平常,有學者稱:清朝選秀女,拼的是家世,與美貌無關,可謂一針見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