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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祖傳羚羊角,同樣獲刑

2022-03-21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畜牧業

翔羊角是幾級保護動物

「本文來源:福建日報」

本報訊 (記者 何祖謀 通訊員 陳立烽 朱建芳) 近日,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出售祖傳羚羊角案,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張某輝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據悉,張某輝於2020年6月至9月間在百度貼吧上釋出資訊,欲以3萬元價格出售其爺爺送給他的祖傳羚羊角一隻。2020年9月1日,公安機關民警根據相關舉報線索,在龍巖市新羅區佰翔京華酒店門口找到被告人張某輝,並查獲其隨身攜帶的疑似高鼻羚羊角一隻。公安人員當場口頭通知張某輝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被告人張某輝隨後主動前往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森林警察大隊接受詢問。2020年10月4日,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經福建閩林司法鑑定中心認定,查獲的該件動物角製品物種屬於高鼻羚羊,別名賽加羚羊,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濟價值人民幣4萬元。2020年11月4日,被告人張某輝經龍巖市公安局新羅森林分局口頭傳喚到案,當日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被告人張某輝被公安機關依法扣押涉案的高鼻羚羊角一隻。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輝違反國家森林保護法律法規,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其行為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告人張某輝能主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鑑於其在犯罪過程中由於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得逞,屬犯罪未遂,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輝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律師的見證下與公訴機關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