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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廣德為官六年,百姓恨之入骨,被剁成肉泥

2022-02-27由 徐厚冰工作室 發表于 畜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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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年間,仁化縣縣丞趙仁告老還鄉後回到湖州府烏程縣(今浙江省吳興縣),膝下無子,有一女叫趙瓊娘,招江西南昌人張仲為婿以養老。然而張仲“為人多行不義,心性無常,輕視岳父母,忽略趙瓊娘。”趙仁就教女兒離婚,可瓊娘不願,堅守古訓:“忠臣不事二君,烈女豈事二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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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六年

(1547)

,張仲中了進士被任廣德州(今安徽省廣德市)刑科給事,赴任途中在偶遇青樓女子楊媚娘,見其“姿容冠世,美麗堪佳”,且能歌善舞,張仲就“不惜百金,婚為二室”。到了廣德後,與獨寵楊媚娘,“朝歌暮飲,極盡人間之樂,悉窮天上之歡。”卻“棄趙氏於獨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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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期間,張仲回鄉探親,在越州見漂亮的唐氏,頓起邪念,騙娶了她。“唐氏初以仲為轉房,及歸張門,不意已有二婦。唐氏一見禮畢,遂終日啼哭。”

嘉靖二十九年

(1550)

任廣德知州,升官後張仲更加暴露出其荒淫無度的本性,雖有三妻,卻經常打罵凌辱他們,並經常出沒煙花之地。

張仲在廣德為官六年,百姓恨之入骨,怨聲載道。“政事荒淫,琴堂酷政偏多。不論是非,動輒七挑公價,需索良民財物,過徵額外錢糧。居任六年,廣德之民無辜而受害者,不知凡幾;暴惡而夤免者,詎止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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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

,徐代巡查到張仲之腐敗,“知其貪酷,欲行勾革”,然而張仲行賄吏部官員夤緣,反而升為松江府(今上海松江區)同知。

到了松江後,張仲只寵愛楊氏而虐待趙氏、唐氏及婢女菊花、伍一嫂四人,“趙氏、唐氏所食者疏菜藜霍,衣者破損粗衣;楊氏所服者滿身綺,食者美酒嘉餚。”四人被凌虐的忍無可忍。就合謀除掉張仲,“欲謀殺之雪怨,對天盟誓,合力同心。”

四月的一天,張仲邀同僚彭士奇在家飲酒,醉後又罰跪痛打趙氏、唐氏、菊花、伍一嫂,然後倒頭酣睡,至三更,趙氏等四人見時機一到,趙氏拿鐵槌,伍一嫂、唐氏各拿尖刀,菊花拿斧頭潛入張仲臥室將其剁成肉泥,“趙氏將一槌向頭上打去,仲即時暈死,唐氏以刀斬其頭,菊花執斧砍其臂,趙氏將刀遍身爛剁,仲頃刻死於非命。”四人當場被抓,後被判極刑。

他在廣德為官六年,百姓恨之入骨,被剁成肉泥

張仲被殺案當時震驚朝野,後來,歷代朝廷將此案列入典型案例。張仲荒淫無度,罪該萬死,然而在封建社會,趙氏、唐氏等被“家暴”卻無處申冤,採取極端方式剝奪他人生命在任何時代都不可能認可。如此悲劇正如趙氏供言之無奈:

“氏等願身殞死,免致玷辱於官家;惟冀全屍,無使有虧於體面。謀殺親夫之罪,氏所甘當;而嫉妒致死之由,彼何可免?伏乞先斬渠問,以遏妒忌之風。縱死九泉之下,尤能暝目;雖加馬踐之刑,亦自甘心。輕身若羽,視死如歸。”

張仲之案,發人深思,令後人引以為戒。正如當時審案者許兵在判決書中寫道:

“審得趙氏、唐氏,殺夫元兇,滅倫大惡。恨夫張仲縱情楊妾,不若宋弘之大義;反目室家,惟效黃允之陰圖。十載糟糠,頃被夭桃專寵;百年配偶,反為粉黛含羞。佳兒佳婦,空為六禮告成;為婢為奴,不念雙環入沒。忍心感白頭之詠,掩耳歌綠衣之章。愛辱殊情,遂起不均之嘆;妒心爭寵,敢萌碎首之謀。恃菊花、一嫂牙爪有人,而生冤死命,鹹歸箝制。秘密之謀何工,慘毒之舉遂決。焚香定盟,已非一日之心;持刀弄斧,併合群兇之力。初更響晦,眾婦奮勇於房幃;一氣絕,群刀斬剁於身軀。冤焰燭天,星斗為之慘黯;血流液地,瓦礫同其棄捐。白日猶為僚屬之上賓,昏夜遂作刀鋒之冤鬼。

惜哉上佐判官,死於婦人之手;狠哉嫡妻媵妾,肯將鋒鏑之加。籍令外役不聞,二子幾乎喪命;同僚不救,楊氏險爾淪亡。值此太平有象之時,寧當有此;即使夷狄無倫之域,恐不若斯!毆罵親夫,尚不容王朝之律;持刀殺死,安免碎剮之裁!即服凌遲,不足懲其弒夫滅倫之惡。苟縱之不戮,則兩浙為無倫之國,五刑為無用之條。今張仲若此,雖路人當為之慟哭,有司能不為之寒心?起釁造端,實自趙氏唐氏,同謀濟惡,是皆一嫂、菊花。倡首宜應細殛,從惡亦服斬刑。天地昭彰,鬼神共逐。王法不逃,永茲不赦。據情按法,申請施行。

予觀張仲,閨閣缺刑于之化,房幃少起敬之方,而致殺之由,皆其自取。是望縱情固寵者鑑諸。”

【參考資料】

1、光緒《廣德州志·卷二十六·守令》

2、明·陳玉秀《律條公案··妒殺類》

3、明·寧靜子《鼎鐫國朝名公神斷詳刑公案·卷七·許兵巡斷妒殺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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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廣德為官六年,百姓恨之入骨,被剁成肉泥